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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sr250nsr250

[分享] 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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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3: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遍人觀念就是 死者為大的觀念.. 或是 大車撞到小車或是車輛撞到人..一定是大車或是車輛須負責多數責任一樣的怪怪觀念...

事情都有前因後果, 沒有人願意惹事上身的,特別是公務人員.
就像是對於飆車族會用喬裝混入並攝影的手法, 但是飆車族砍人的新聞播出. 部分人心理應該是希望警察能直接xxx 怎樣怎樣的吧... ~ 處理手法還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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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3: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毒品槍枝泛濫人不可面貌像
看到鴿子你會想逃動機就有問題了
在電視新聞畫面常可見追捕不服臨檢車輛
結果追到時車上一搜...毒品...槍枝..酒駕
都是一堆問題
鴿子的追剿值得鼓勵
沒有那個因那有那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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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4: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警方在+1

你沒犯罪看到警察幹麻想跑??  

還是說  一個殺人犯剛殺完人,看到警察一直跑~警察沒看到他殺人的當下所以不能去抓他??

沒駕照就是不能騎車了,你明知故犯出事情自己承擔....

死者為大?? 天天都在死人  你不值德同情.....少一個沒駕照的出來妨礙交通反而是好事,免的害到別人....

別說我出口太超過....先看看自己做了哪些事   欠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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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4: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 love_heart0803 的文章

你這樣說太奇怪了吧
難道要等到有槍的人殺人警察才抓?
還事先臨檢到有槍械就抓?
你跑就是有問題阿,沒問題你跑幹麻?誰知道她們兩個女生機車車廂有沒有藏東西
今天是他門沒戴安全帽才死的吧!有帶安全帽會那麼嚴重嗎?說不定還有機會存活
家長咬定警察持法過當?這是什麼社會?要警察看到臨檢的人逃跑都別追?
要是對方今天販毒的勒?你負得起責任嗎?
錯是在家長吧!小孩未成年你為什麼讓他拿到機車鑰匙騎車出門?
要出門也該教育她們要帶安全帽吧!!
警察錯是錯在她們事後沒有負起責任去處理車禍
問題是現在的台灣人民就會說是警察直法過當!!警察能不跑嗎?
不跑等下又說執法過當有的沒的!警察會跑也是人民扭曲了這些事情

那兩個女生是是被家長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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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4: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 love_heart0803 的文章

問題是她們乖乖戴安全帽,警方會去刁難她們嗎?
問題是她們不知道無照騎乘是違法的嗎?
問題是她們遇警臨檢不停車受檢,警察有道理不追嗎?
如果上面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那我們要警察幹嗎?

家長不好好管教自己的小孩
把責任都丟給社會
社會有什麼樣的義務要配合這種家長?

[ 文章最後由 tarbom 於 2010-3-2 14: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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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 14: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 love_heart0803 的文章

我的原意是無照也就算了
不戴安全帽才是造成警察攔檢的主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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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5: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對付兩個沒戴安全帽騎乘機車的少女需要動用一輛巡邏車和兩輛警用機車沿路追趕,

嗯…………

小白魚兄說的沒錯,比例原則大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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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6: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7# rickdom099 的文章

怎能單憑沒戴安全帽而已
不難保沒毒品槍枝等?!
會跑的這麼兇當下任誰不免懷疑有問題
事後對於只是無照沒戴安全帽卻用這些警力
只是回過頭來的結果論
日前不也是"一台汽車裡只有一位駕駛"
一堆警力追逐...別忘了還有警網攔截
撞車捉到了..結果..運毒犯
追捕使終沒有錯

[ 文章最後由 anyiwen 於 2010-3-2 16: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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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6: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大砲轟螞蟻?

殺雞焉用牛刀?

窺竹洞以觀天?

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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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6: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警方+1

違規在先.......還那麼多話

難道要等到違規車輛撞死人才在那邊多警察取締不力嗎?

自己做錯就要認!

小孩做錯.........父母還想賴警察........這啥道理!

台南飆車族警察取締不力被罵........
現在這個取締也被罵.......

我覺得最欠罵的就是開板者這種心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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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6: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鴿子都能有事先通靈的結果論
以後也別設臨檢站了
單槍匹馬出勤要是死了才在檢討再來補救
不犯法鴿子追你去告騷擾或許還有精神慰問金
犯法了被追才再吠東吠西的
犯罪人以後被追逐了車輛要是有損傷
鴿子也要埋單
那麼以後大家改車就不用緊張臨檢站了
用力飆吧
事後再來搏同情只是改車麻一堆鴿子追逐執勤過當!
"了連".........................................

[ 文章最後由 anyiwen 於 2010-3-2 16: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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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7: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anyiwen 於 2010-3-2 16:00 發表
怎能單憑沒戴安全帽而已
不難保沒毒品槍枝等?!
會跑的這麼兇當下任誰不免懷疑有問題
事後對於只是無照沒戴安全帽卻用這些警力
只是回過頭來的結果論
日前不也是"一台汽車裡只有一位駕駛"
一堆警力追逐...別忘了還有 ...


我只說比例原則大有問題,沒說警察做錯了什麼。

再者,當下的情形確實是沒戴安全帽的兩名少女騎車逃逸,毒品槍枝從何而來?

警察辦案也要憑證據的,沒的事可不能隨便栽贓。

如果對付兩個沒戴安全帽騎機車的少女得動用一輛巡邏車和兩輛警用機車,

抓逃犯的時候豈不是得出動裝甲旅?

這就是我所謂的比例問題,ok?

還有,你所舉的「一輛汽車一個駕駛」的處理方式是標準的錯誤示範,

早在一開始就該癱瘓嫌犯的行動力了,居然還讓嫌犯開著車子暢遊台北城

如果你還是不懂什麼叫做比例原則,我換個淺顯一點的說法好了。

假設警察為了抓一個不服取締駕車逃逸的煙毒犯,卻造成了10幾個無辜市民的傷亡以及無法估計的財損,

你還是認為警察的做法恰當嗎?

[ 文章最後由 rickdom099 於 2010-3-2 17: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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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7: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比例原則是先進國家警察執勤非常注重的一個觀念,
大家不要被電影裡演的給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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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7: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開開冷氣~
最近天氣好像特別熱................
這版子快燒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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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8: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殺人犯殺了人以後....
...會在身上掛了"我殺了一個人"的牌子在街上晃嗎.....
好吧...就算有這麼做
但是他也只是掛了一個上面寫了"我殺了一個人"的牌子在身上罷了
當下並沒有現場證據證明他殺了人
但是他確實是殺了人呢....?

然後依照比例原則....
警察只需要派一名警力押送身上可能藏有武器的嫌疑犯回警局.....?

....請提出比例原則的先生解釋給撫子了解....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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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9: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0# chen83429 的文章

開版者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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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9: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是白痴的也很多
可是一輛巡邏車跟兩輛機車其實也還好沒有真的多到很誇張吧
而且重點根本就不在這裡!
今天不管是一輛巡邏車而已,或者是只有一輛警用機車也好
那兩個女生還是會跑阿!還是會被撞死阿
100個警察追她們她門也是跑,1個警察追她們她們也是跑

錯只錯在警方事後不處理現場!警察不處理現場跑掉幹麻?
還有家長為什麼不好好管教自己子女
整個事件的方生錯誤的重點是在這2點吧!!

我本身也不喜歡警察阿!!有多少人被警察開過單
看過警察那種開你單的鳥嘴臉!
警察本來就有好的有壞的
問題這件事情警察追她們根本就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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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20: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有云:
人性有弱點.....
歷史會重演.....

重要的是記取教訓....
別再讓悲劇發生....
好好教導自己的子女 , 不要做出違法的事
嘴砲...只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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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21: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Nadeshiko 於 2010-3-2 18:43 發表
當下並沒有現場證據證明他殺了人
...
警察只需要派一名警力押送身上可能藏有武器的嫌疑犯回警局.....?

一個人好好的走在街上且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殺了人,
您認為警方該怎麼做?
一個已經是被押送的殺人嫌疑犯,
您認為警發又該怎麼做?
警方對這兩種狀況的處置不可能是同一標準,
這就是比例原則~

而一個已經被押送的嫌疑犯,
"正常來說"警方一定對他搜過身,
會不知道他身上有沒有危險武器嗎?
此外重罪的嫌疑犯當然不可能只由一名警察來押送...

[ 文章最後由 althewind 於 2010-3-2 2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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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21: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2# rickdom099 的文章

"目測"?!她們只是沒戴安全帽騎機車?!
那就是結果論麻!
再依比例原則後等後果原來並非所想像
員警出現傷亡甚至被奪槍再來請求支援..如果還能喊叫
能被警察"追"..那麼可見嫌犯機車速度!
那麼以後路見不平的也請注意了依比例原則追捕嫌犯
"目測"嫌犯人數性別等再依比例原則
不可過多人數追捕?!還是只有警察有此限制?!
追捕都不造成傷亡?
那都別追最安全!
民眾怕傷亡..衝鋒陷陣第一線的警察就不怕自己傷亡?!
好個比例原則是先進國家警察執勤非常注重的一個觀念
痛歐嫌犯施暴先進國家警察不是沒幹過!
出動裝甲不是沒幹過!
抓誰?!...張錫銘!
WHY?!想想吧!
要是比例原則出動它幹麻
那麼一個張錫銘就看一個還是兩個警察
以此累推他的另一同夥再加一兩個警察
攜帶重裝備追捕好了..比例原則麻!
看來通靈開天眼對警察最實際
就不怕比例原則&結果論的聲浪

[ 文章最後由 anyiwen 於 2010-3-2 21: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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