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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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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2: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雄縣昨天傳出一起死亡車禍,兩個沒有駕照的16歲少女,她們共乘一台機車要去找朋友,結果半路遇到警察攔檢,害怕被罰的少女加速逃逸,警察出動兩組人追逐,結果少女一時情急,經過路口的時候,沒注意路況,被一輛小貨車攔腰撞擊,連車帶人撞向路旁的號誌桿,當場死亡。


李媽媽站在女兒發生車禍的路口掩面哭泣,因為她怎麼也沒想到,女兒才出門不久就傳來被撞死的惡耗,她們質疑,就是警察一路狂追,才會發生這一場意外!是不是警察惹的禍,我們從車禍前的路口監視器來看,當時少女兩個人騎著車雙載,後面緊跟著一輛巡邏車,隨後,兩個騎摩托車的警察也跟了上來,警察會緊跟在後。就因為才16歲的李姓和洪姓兩名少女,無照駕駛遇到臨檢,害怕得加速逃逸,可能是太緊張沒注意到路況,結果就和一台小貨車撞上,機車整個失控,接著又撞上了路邊的電線杆,兩名少女重傷不治死亡,而一直緊跟在少女後的警察,到底有沒有看到車禍那一瞬間呢?目擊者直指警察見死不救,警察解釋說,兩名少女無照騎車違規在先,一切都是依照正常程序,而且最後人是跟丟了沒看到車禍發生,到底警察有沒有說實話,還是真的沒有即時救援而釀成悲劇,就等待調查的結果來釐清事發的真象。(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2/201002280418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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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 02: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沒有駕照又不戴安全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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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6: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的社會就是如此呀.....
...千錯萬錯都不是自己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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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7: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請珍惜生命,幾千塊買不到一條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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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8: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nsr250nsr250 於 2010-3-2 02:57 發表
沒有駕照又不戴安全白目


死者為大 如此發言

不甚妥當

建議修改...

責任歸屬的事情 交給相關單位犛清

非當事人 引以為戒 就夠了

對死者的批評指教他已收不到了

南無阿彌陀佛 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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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8: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 nsr250nsr250 的文章

人家都死了~你為何要這樣在死者背後罵人勒!?

原本半夜上班看到這篇文章,後來越想越不爽,感覺你才白穆沒上來罵你一下不行!!

以為你發這文章是要罵警察執法過當勒!結果不是...

當事人是沒照駕駛加沒戴安全帽,客觀上是這樣!

而當時警察是有看到他明顯犯罪意圖嗎!?殺人??搶劫??

有必要這樣立刻驅車前往逮捕嗎!? 抓十大槍擊要犯有這麼威猛嗎!?

抓陳進興嚇到摔下樓??抓張錫銘嚇到坐在地上???  

台灣的警察真的那想開紅單,想道都把人逼死了才甘願???

而我也有報考基警,但絕不會這麼無天良!

雖然她是犯錯,但錯不致死!

警察們摸摸自良心,當警察是真的想執行公權力抓光不肖歹徒,還是想糊口飯!??

不必這樣逼死別人家小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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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9: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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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9: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想臨檢不是擺在路邊好看的吧.....
基本上配合檢查算是公民的義務....
假設樓上的版大是一位警察
你有負責地區治安的責任...
然後你臨檢的時候看到有一輛雙載機車
看起來是少女 但是卻深夜未歸
而且形跡可疑 看到警察就加速逃跑
假設他們車上裝了毒品或是武器要準備去交易或是械鬥...
這中間的責任是推卸不掉的....

再者不管是哪裡的警察應該都一樣吧...
看到警察就馬上跑一定就是有問題...
就比如說一個人光明磊落又何必怕人家查...?
所以撫子我這次是站在警察這邊的
警察很難當吧....執法被罵 不執法又被罵
然後執法過程對方要是怎樣又是自己倒楣
那乾脆不執法還比較沒事
....樓上的版大希望警察都不執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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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9: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支持警方

不然要怎樣?
臨檢都不用停,衝過去警察就算了?

幹警察的哪知道你是沒駕照心虛還是車箱裡有屍體心虛....
巡邏車都跟上來了還繼續衝,更加可疑....

唯一可議的一點是追在後面的巡邏車如果有目睹車禍,有沒有趕快打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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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09: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jack571207 於 2010-3-2 09:14 發表
我也支持警方

不然要怎樣?
臨檢都不用停,衝過去警察就算了?

幹警察的哪知道你是沒駕照心虛還是車箱裡有屍體心虛....
巡邏車都跟上來了還繼續衝,更加可疑....

唯一可議的一點是追在後面的巡邏車如果有目睹車禍,有沒有趕 ...

友人之前在派出所工作...現在轉內勤了
就說啦.
遇到這種狀況..
追到對方種田,一定要閃人.然後剛好巡邏經過
種田的會說,條伯追我我才種田
條伯會說,我剛好巡邏經過看到你種田  
這樣子差很多的

話說回來,就是有人愛賭
跑給追,沒抓到,.................賺到
出事..................................咬警方執法過當
被攔下來...........................耍賴皮.找關係.

支持執法者 + 1000
今天沒照駕駛自爆就算了.,改天找人陪葬要算誰的

ps.
我覺得那個小貨車駕駛好慘.
莫明奇妙被撞.說不定要被法辦

ps1.
家長也很奇怪..
無照本來就不能騎車
有明顯管教上的疏失
反而把焦點轉移

[ 文章最後由 neuser 於 2010-3-2 09: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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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0: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事件我覺得警察沒錯

[ 文章最後由 asia 於 2010-3-2 10: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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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0: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1# asia 的文章

這篇在小老婆已經討論很熱烈了,

大多數都指責家長,依照新聞所提供所有資訊,

父母都是知道自己兒女無照,騎機車出門,

沒戴安全帽應該是少女自己沒帶,

結果父母說..................,做父母的應該要指責自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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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0: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警方+1
但是二樓的大大好像過於激動了!

照六樓大大的說法,好啊!警察也可以不逼他,直接開槍好不好?
到時還不是被批評執法過當,用槍過當!
大大您要考基警,那我請問您,兩種方式都過當,您選哪一種?
還是選擇不追?專攔那種你揮揮棒子就停下來的?(這算不算挑軟柿子吃?)
您說她們沒明顯犯罪意圖,我同意!為什麼?
因為他們已經有犯罪事實了!!!沒戴安全帽,不服取締(違警),這兩樣夠明顯了吧!甚至逃避取締時還可能超速!
另外有沒有人想過貨車司機?他可能也得吃上官司(業務過失致死),夠倒楣了吧?(這也是警察害的?)
事實是誰造成的?還不是那兩名從頭到尾都犯罪的少女?

我身邊至少有"5個以上"的同學都報考基警,也都順利考取,並已服務一段時間
當初也是信誓旦旦要當好警察(我暗笑著,其中能有一個是就了不起了)
不是看不起誰,而是很多事情,當你處於某種環境下,有時不得不違背初衷....

犯法就是犯法,有錯就要認,現在沒殺人,不代表待會不會殺人
莫因惡小而為之這道理應該很多人都懂
至於大大您說警察嚇到摔下樓,跌坐在地上,我想請問考基警的您?
有哪個報考條件是必須要求對於任何事情都必須沒有恐懼的?
不是故意批評您的說法,而是有些想法中立點好,既然您也報考基警,也代表著這是一個有法律法治的國家
需要報考的您來幫忙維持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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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0: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覺得警察這樣沒過當啊....是現在的父母太溺愛自己的小孩了..其實他就是被自己的父母害死的
如果他父母只准他騎腳踏車的話還需要這樣嗎??沒有駕照不能騎車本來就是基本常識..
警察也是克盡職責...本來看到可疑的人事物就要盤查了..這樣有什麼不妥?
誰知道他剛幹過壞事跑掉還是純粹無照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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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0: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沒人注意到機車所有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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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1: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同意用 "死者為大" 當理由
就可以無限上綱到不能有 "對錯" 的討論空間
這樣太鄉愿了…感覺像是避而不談
要不然 "蓋棺論定" 這句更古老的成語又怎麽來的?

鴿子只要是按照作業程序執勤
就應該獲得民眾的支持才對

不要因為
可能個人有被鴿子婊到過的經驗
感情上的仇視
而矇閉了自己 "判斷是非" 的眼光

捫心自問
這次的事件
樓那些罵鴿子的大大
是因為鴿子們做錯…不按照程序作業、怠惰?
還是…只是因為他們(的身分)是 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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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1: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篇可以討論的有兩個重點,
一是警方執勤方式的"比例原則",
一是警方見到肇事後的處理方式...

[ 文章最後由 althewind 於 2010-3-2 11: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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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2: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5# 一水 的文章

以前無照的時候行照是老媽的名子.........

早就忘記所有人的責任是啥了HAHAHAHA...

不過我被攔了不少次囧...

現在無照,行照是自己的名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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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2: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麼看我都是覺得是警察對
無照沒戴安全帽就算了
跑什麼跑...雙載跑的贏嗎...
而且沒戴安全帽還跑...不要命啊
駕駛者難道不怕出車禍會連累後面的嗎?
但是這些話他都聽不到了又有何用
死者為大...
但也不能應此就不明是非吧
那以後大家都跑給警察追
出事情再找關西找議員猛咬對方執法過當
警察也真難為
難怪被小貨車撞到之後警察會掉頭
心理一定是想著 X的 又要被說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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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3: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警方+1

執法過當??這要如何去判別??
沒戴安全帽又無照騎車,這要怪誰?
作人家父母的責任更大吧~
不檢討自己,就只在鏡頭前哭得死去活來~
硬是要警方給個交代
這算啥??
責任都在警方身上,做人家父母的都沒責任就對了?

還是日後條杯杯看到騎車沒戴安全帽的,都不能追!?
因為怕技術不好摔車或出什麼事的話,警方要負責
這樣路上只會更亂吧~

另一方面就如同小白魚講的
警方見到肇事後的處理方式
有沒有追到就另外再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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