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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為什麼強姦不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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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8: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仙人跳+1.....


這種事情你沒辦法預料的,就算真的碰到了.....自己想想後果吧...


有些人想賺錢,什麼事情都幹的出來....


如果誤判?   天注定?

我看只有上面的跟下面的知道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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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9: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7月1日刑法修正公告施行後
以後性侵犯罪入獄的
不大可能會那麼容易就出的來的
難道幾乎80%以上的法界人士都認為那樣的處罰不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沒有醫生敢幫你畫押擔保你不會再犯
就慢慢吃免錢飯吧....
哪個精神科醫生敢確定擔保你絕對不會再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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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20: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涼風~請勿佔用快車道~

事實上而言~那些被跳的人~那一個是無辜的???還不都是自以為豔福不淺可以爽一砲才被跳到~

就像金光黨~自己不貪財~他們詐的了你的財嗎?!?!

再者~目前法律被誤判的機會已經小太多了~反而造成太多真正犯案的人被保護享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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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6 21: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轉][討論]06/22強姦犯捐獻骨髓的真實故事,好感人的真人真事
 
  
() { s_re(); }" href="http://bbs.bbs-tw.com/cgi-bin/bbs/showpost.pl?board=7&bnum=20070905210456&postdate=09/05--21:04#to_re__msg">[回覆本文] [頂] [關]

2002年底,義大利的一些報紙上出現了一條特殊的尋人啟事:

『 1992年5月17日,在瓦耶裏市商業區第5大道的停車場,
一個白人婦女被一個黑人小夥子強奸。
不久後,女人生下一個黑皮膚的女孩。
她和她的丈夫毅然擔當起撫養女孩的責任。
然而不幸的是,如今這個女孩得了白血病,緊急需要做骨髓移植手術。
她的生父是拯救她生命的唯一希望。
希望當年的當事人看到啟事後,速與伊莉莎白醫院的安德列醫生聯繫。』

35歲的瑪爾達是個備受人們議論的女人。
她和丈夫比特斯都是白皮膚,但她的兩個孩子中,卻有一個是黑色的皮膚...
為甚麼 ?
事源十年前的一個夜晚....
當時的瑪爾達已結婚並育有一名兩歲的女兒,
有天她於深夜下班後, 慘被一名黑人青年強暴
更懷了這名令她恨之入骨的人的孩子....
雖然曾想過墮胎,
但這對夫婦實在不忍殺害一個小小的生命,
不單把這小孩生了下來, 取名為莫妮卡
十年來, 瑪爾達和丈夫都用無私的愛照顧她,
讓她快樂的成長...
豈料病魔竟然侵佔了這名不幸的小女孩...

盡管各地的人們都熱心的想幫助莫妮卡,
積極參與驗血的活動,
但不幸地, 沒有一個人的骨髓適合用作移植...
眼看莫妮卡的身體一日一日變壞
瑪爾達夫婦和所有關注這件事的人都焦急萬分,
大家都在討論那犯下強暴罪行的黑人到底會不會走出來...

而這個黑人, 他到底是誰 ? 又在那兒?
原來這個黑人叫阿奇裏, 於案件發生時他還是個二十歲的小伙子
在一家快餐店裡工作,
他勤勞他聰明也善良...但因為黑皮膚的關係
經常被是種族歧視者的白人老闆欺凌和無理克扣工錢....
那天是他的生日, 他打算早點下班慶祝一下,
哪知忙亂中打碎了一個盤子,老闆居然按住他的頭逼他把盤子碎片吞掉 !
他僨怒的衝出店外...怒氣未消的他決心報復白人
在停車場他遇到瑪爾達,出於對種族歧視的報復,他無情地強姦了那個無辜的女人。
其後他逃到了那不勒斯市,
阿奇裏順利地在一個美國人開的餐館找到工作,
那對美國夫婦很欣賞勤勞肯幹的他,還把女兒麗娜嫁給了他,
最後甚至還把整個餐館委託他經營。
幾年來,精明的他不但把餐館發展成了一個生意興隆的大酒店,
還有了三個可愛的孩子。在員工和家人眼裏,阿奇裏是個好老闆、好丈夫、好父親。
然而他內心一直沒有忘記自己犯下的罪惡,
他祈禱上帝保佑那個被他強姦的女人,希望她能平安無事。
但他從沒把心底的秘密告訴過任何人。
有一天早上, 他終於在報章上看到了那篇令他震撼的啟事....

阿奇裏幾次想撥通安德列醫生的電話,但每次電話號碼還沒撥完,他就掛斷了電話。
他在心裡不停的掙扎...,
如果自己站出來承認這一切,人們將知道他最醜陋的一面,
他的孩子將不再愛他,他會失去幸福的家庭和美麗的妻子,也會失去社會對他的尊重。
這一切是他辛苦奮鬥多年換來的啊!
顯然他面臨著兩難選擇,
如果站出來,他將面臨名譽掃地、家庭破裂的危險;
如果保持沈默,他將再一次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
那個小女孩可是他的親生兒 !
這個故事將是一種怎樣的結局呢?

幾天後,阿奇裏無法沈默了,
忍不住在公共電話亭裏給安德列醫生打了個匿名電話。
他極力讓自己的聲音顯得平靜:“我很想知道那個不幸女孩的病情。”
安德烈醫生告訴他,女孩病情很嚴重。
最後安德列醫生傷懷地說:“還不知道她能不能等到親生父親出現的那一天。”
這話深深觸動了阿奇裏,一種父愛在靈魂深處蘇醒了,
那女孩是自己的骨肉啊!
他決定站出來拯救莫妮卡,他已經錯過一次,不能繼續錯下去了。
那天晚上他鼓起勇氣,把一切都告訴了妻子。
他說:“我很有可能就是莫妮卡的父親!我必須去拯救她!”

最後他穫得妻子的原諒與支持,
2003年2月3日,阿奇裏夫婦與安德列醫生取得聯繫,
2月8日,阿奇裏夫婦趕到伊莉莎白醫院,醫院為阿奇裏做了DNA檢測,
結果證明阿奇裏的確就是莫妮卡的生父。
當瑪爾達得知那個強姦她的黑人終於勇敢地站出來時,她熱淚橫流。
她對阿奇裏整整仇恨了10年,但這一刻她充滿了感動....

2月10日,瑪爾達夫婦要求和阿奇裏見面。
阿奇裏一開始沒有勇氣見他們,但在瑪爾達再三懇求下,他最終同意了。
2月18日,在醫院的秘密安排下,瑪爾達在醫院會客室裏見到了阿奇裏。
他的頭髮顯然剛剛理過,看到瑪爾達時,他的腳步顯得沉重難移,臉色蒼白。
瑪爾達和丈夫走上前去,緊緊握住他的手,頓時三個人失聲痛哭,
三個人的淚水流到了一起。
良久,阿奇裏聲音哽咽地說:
“對不起,請原諒我!這句話我在心底說了10年,今天終於有機會親口對您說。”
瑪爾達說:“謝謝你能夠站出來。願上帝保佑,你的骨髓能拯救我的女兒!”

2003年2月22日,人們期盼已久的時刻終於到了。
阿奇裏的骨髓輸入了莫妮卡的身體,很快,莫妮卡就度過了危險期。
一個星期後,莫妮卡健康地出院了。
瑪爾達夫婦完全原諒了阿奇裏,盛情邀請他和安德列醫生到家裏做客。
但那一天阿奇裏卻沒有來,他托安德列醫生帶來了一封信。
在信中他愧疚萬分地說:
“我不能再去打擾你們平靜的生活了。
我只希望莫妮卡和你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如果你們有什麼困難,
請告訴我,我會幫助你們!同時,我也非常感激莫妮卡,
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她給了我一個贖罪的機會,
是她讓我擁有了一個快樂的後半生!這是她送給我的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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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01: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那請把自己~或自己的親人讓強姦犯爽完一輪再來發言~謝謝~
就事論事,我就不同意你的想法

照你的理論、引用你的話意...
你自己~是否也要讓強姦犯爽完一輪才能在這裡取得說上面那些話的權利?
(恕我刪掉唱衰他人的〝或自己的親人〞這幾個字)

討論歸討論,這本來就是交換意見跟看法的一個過程
但是用這種論調阻止其他人有意見,我不能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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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0: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Eyesman( PTT之王後補)

喔?!?這樣算不算斷章取義~硬是要歪解我的意思???我的話整段來看才有意義吧~

我的用意也只是強調~因為太多偽人權主義者會拼命強調加害人的人權~而忽視受害的人是誰~

我是用比較偏激的字句提醒~如果要執意保護犯罪~那是否自己或自己的親人先去體驗一下再說~

保護犯人就等於鞏固犯罪的正當性~也許本無此意但一定會造成這樣的事實~法律變得沒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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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0: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行走實驗室SR阿龐

十年後可以得到諒解非常好~恭喜他~

那我們祈禱上次那個被內射完又赤裸裸丟在公園的女學生~可以在十年後原諒輪暴她的那兩人~

乍看世界很美好的個案一定有~而且會是完全大結局~

但是比例一但跟其他真實事件比起來~似乎樣本又少到沒什麼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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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1: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雖然被仙人跳的人不見得是無辜的

但是他跟強姦罪這件是一點關係都沒有阿 , 這樣就要被凌遲致死

你不覺得太嚴重了嗎??

就像搭捷運不小心肩膀碰到旁邊的女生結果被喊色狼一樣.........


嚴刑峻罰是有效手段 , 卻是雙面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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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14: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我知道你的立場,也沒看錯你認為必須嚴刑峻罰的主張
但這不代表我就必須〝包裹式〞的同意你藏在裡面的全部論調

我認為,你對於接下來
可能會出現的、不同意你偏激主張的那些人,預作的那個聲明(嗆聲)
【要自己或自己的親人先去體驗一下再說~】

我對於你這種〝發言資格論〞的講法有意見

如果你看不懂我的意思,還是認為我在斷章取義
建議你不妨將你自己的主張,思考整理一下
然後再逐條逐例的,以1.2.3....列項出來
應該就會知道,別人並沒有義務不反對1.2....就必須同意3.

更不需要因為不同意你的見解,就必須先接受跟被害人相同的慘事後才有資格發言反對
我認為這是一種不知不覺中的自我膨脹、獨裁思維

套用你的模式,我來舉個例子好了
如果今天有人說:
1.偷竊(行為)是不對的......相信大家都會同意
2.小偷(人)真的很可恨、該死;尤其是影響到苦主生計時......相信大家也都會同意
3.所以抓到小偷,直接當場格斃或砍斷手腳......?
4.不同意的人,請自己跟家人親友被偷的傾家蕩產之後,再來發言吧!......?

不同意3.4.論點的人,就是沒看清楚我的整段發言,對我斷章取義、硬是要歪解我的意思......?

<以下非針對 Jr.Frog 兄>
延伸思考(冤獄)
今天,A跟一個剛認識不久,卻很投緣的B出門,途中B臨時接到朋友的電話......
於是B帶A到某公寓樓下,並請A在樓下稍等幾十分鐘......然後下樓、跟A繼續行程
看起來一切都正常吧?.......
幾天後,條子上門了,二話不說直接把A上了手銬帶走??? 有事到局裡再說......
............
A那個朋友B原來是竊盜集團的一員,當天是應招去開保險櫃鎖......
A則成了他們新招攬的成員,當天變成是在〝樓下把風〞的......
巷口的監視器可是拍的很清楚唷......鐵證如山
而苦主一家人因為被偷的傾家蕩產,經濟頓時陷入絕境,一時想不開xx......社會輿論絕對同情

所以...
因為套用了上面我舉例的1.2.3.4.項主張,主犯(B)=砍頭,從犯(A)=砍手腳......?
A說自己不是小偷?......很抱歉
1.A B 確實認識,B的手機裡有A的電話,而且是放在集團成員那個資料夾
2.A確實出現在案發現場的樓下
3.A體內驗出毒品反應(他們為了吸收控制A,早就開始暗中在菸酒飲料中下毒)
4.A家裡抄出不少B餽贈or暫時寄放的〝好處〞(家電 音響 名表 手機 筆電 女友的首飾......)
5.B意圖脫死罪,動用了汙點證人的條款,硬是咬著A進來不放......

因此,法官裁定罪證確鑿,A的說詞 係意圖脫罪的狡辯之詞
看到這裏,各位看官意下如何?......砍?不砍?

幾年後......逃過一死的B,因為接觸了宗教,良心發現、大徹大悟、痛改前非
                                                或者是因病或另案,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向法院吐實了
誰來幫A把手腳接回去?

正在看這個寓言的大家,誰能確保自己不會(被設計)變成別種形式的A君?
這東西(事情)學校不會敎,大家在社會上闖蕩時,豈能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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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22: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Eyesman( PTT之王後補)

你的回文我清楚看完了~先謝謝你給我這些指教~但我有些想法~

我從沒想過要害人~現在也是每天過著時薪100(調漲後)的生活~說實在很窮~但也不會想幹啥壞事~

但是每次一看到有誰誰誰被砍~誰誰誰被凌辱~誰誰誰的啥被偷被拆甚至被搶~

每次就很氣~為什麼壞人不能全部死光~想平靜平淡的過生活也會有人就這個闖進來要傷害你~

被傷害如果壞人可以被制裁那也就罷了~偏偏目前看到的情況是壞人的人權遠高過被害者的人權~

每次都覺得想當個死老百姓還要這麼無奈~實在可悲~大概就是這樣的感覺~想久了變得太過於偏激吧~

不過在我自己心中~我還是不會認為犯人應該有人權~也許偏激~但我想秉持我內心這樣自以為的正義~

...........................題外話.......................................

艾思麵大大是不是有在微風運河玩風帆???印象中你在知識減回過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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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8 01: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說指教太沉重了啦 ~_~" ,不過是互相交換、討論彼此的看法

像你對犯罪人(事)的深惡痛絕,我就能十分的理解,也非常欣賞你的正義感
我們之間 最大的差異,也只在對這些 嫌犯 的處置方式上,看法有些不同......
若經過幾番討論、互相質疑詰問之後,意見真的還是兜不攏,各自表述也就罷了

想想我自己打那麼多字的原因......
也只是個人私心作祟,不希望討論中有人用薄弱的理由,來要求反對的聲音閉嘴而已
喔???  是嗎???
我並沒有在微風運河玩風帆耶,會不會是錯認了 ^_^"(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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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4 22: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輩子占的便宜,下輩子是要還的。誰也不欠誰。


如果今天偷車賊出了人命。又有誰要站出來負責。

他身後的一家子,又該如何?



我們跟偷車賊是不同類的人。


不要揍了他們,淪落成跟他們一樣的人

也髒了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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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1: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Eyesman( PTT之王後補)和Jr.Frog兩位的討論
其實只是著眼點不同而已^^

老實說對於這樣的議題
心理面十分的矛盾
尤其是因為工作的關係    接觸到精神醫療     接觸到法院體系    接觸到觀護和執法人員
一開始對我自己的價值也是有不小的衝擊
每當我看到社會新聞上面出現的種種案件
心理面對於受害者的心疼和加害者的痛恨
那種感覺的落差非常的鮮明
一直到我快十年以前實習    第一次遇到的司法精神鑑定案件
案件內容大致描述(基於保密原則    部份資料如時間地點等等都是替代的)
某智能障礙小孩    從小發育就特別的壯碩
雖然左右鄰居都笑他笨
但是或許他真的不夠聰明    所以他不大有反應
家人眼中他是個乖巧的孩子    家裡面開了一家小麵店
某天下午    一群人到家裡面來吃麵喝酒
一群人喝的有點"茫"了    講話也越來越沒分寸
後來客人和家裡的長輩發生了一些口角    不愉快的離開了
10分鐘後那群人又回來的麵店找老闆理論    越說爭執越劇烈
其中一人隨手撿起旁邊工地的一把木樁    第一下往麵攤砸過去
第二下要砸下來時    老闆(也就是那位小孩的爸爸)伸手要去擋    所以被木樁打中
雙方愣了一下    老闆揉了揉被打中的右手    三字經脫口而出
一夥人一聽更加生氣    拿起木樁準備砸店    過程混亂(有街角的監視攝影畫面)
其他幾個人雖然會出手拉住砸店的那位    但是對於老闆的言語反擊他們也是不甘示弱
老闆為了保住自己的攤子    先後又被打了幾下
看到自己的爸爸被打    那位孩子(當時他未成年)從一旁走過來
就在一棒打到老闆身上的前一秒    孩子接下了木樁    右手順勢往上一抬    木樁脫離了那位客人的手中
然後一個順勢    一棒    那位孩子成了殺人犯
故事很長    結果先不論
從不同的角度看到的問題絕對會不一樣
站在死者家屬    站在店家    甚至站在那群死者朋友的角度看到的事態絕對不一要
只是在做許多決定的過程    情緒必須先被放下
如果警察    法官    醫生在這個過程中被任何一方的說法影響了情緒
那後果將不堪設想

其實自己對於嚴刑的看法一開始也是贊同的
不過在接觸過越來越多實例之後    突然發現嚴刑真的有想像中那麼大的效果嗎??
有時後在想    處罰會帶來的教訓有多大????
回想自己小時後    真的有因為成績不好被打以後就真的成績突飛猛進嗎???   好像沒有 >"<
嚴刑有他的好處和效果
只是壓抑和逞罰所帶來的效果    在人民對處罰的恐懼消失後所帶來的反撲    很可怕的....
似乎    從教育著手    會比處罰還更有降低犯罪率的成效
只是目前的社會價值    目前的生活型態距離那樣的境界    還稍遙遠

很多電影裡面都會有類似的劇情和對話
當我們對於邪惡或者是犯法者的怨恨讓我們作出任何報復行動時
我們就變成和他一樣的人了....
那樣的我們不再是正義    我們也變成另一種型態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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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4: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sdwu-小巫

你說的這個案例~我個人第一個想法~在心中最理想的情況就是那位智能障礙的小孩應該要沒有罪~

1.該男孩不是自發性或預謀對誰不利~反而被打死的對方是主動且預謀的要擾亂社會安寧者~

2.智能有問題~而自己親人(直系尊親屬)遭遇危險~出手反擊這事~我想連我們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做~

3.喝醉酒不應該是鬧事的理由(也等同於無法控制的性衝動不應該成為主動性侵別人的理由~)死了活該~

也許死者還有家要養~也許死者平常是辛勤做工的工人~但並不代表喝了酒就可以鬧事~就可以砸店~

如果以喝了酒無行為能力當做原諒的理由~那誰來對被破壞的攤販~被打傷的老闆負責??活該他開店?!?

而該男孩平常若無攻擊傾向~今天發生這件事~鬧事的甚至還應該要再負責賠償麵攤的損失~

死者為大跟道義責任這兩種東西~在我眼裡是最好笑的狗屁~如果真有錯屍體都該挖起來鞭屍~

當然~這都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因為在現實中~我自己也是摸摸鼻子就算了~

我新車牽來第一天下午~停在自家門口欣賞~就有個附近的酒空騎腳踏車當著我的面從車子撞下去~

我可以衝上去乎他巴掌嗎??不行~換我變傷害罪~可以跟他求償嗎??都醉到那樣了鬼才記得發生啥事~

最後還是自己摸摸鼻子算了~目送他自己慢慢顛顛顛走~這就是現實~空留自己站在原地想著12期貸款要繳...

很多人都說我們要做個文明人~不可以如此殘暴~但是仔細想想~如果連犯罪都無法有效懲治~

那創造出來的假文明現象~我們真的是文明人嗎???還是只是害怕看到屍體的一群膽小鬼~

想當文明人是好事~但別忘了我們跟野人活在同一世界~文明人為保命會殺野獸~那為什麼野人不可以殺???

如果要當文明人的代價就是在路上被人嗆爽的~遇到野人被打爽的~那我真的寧可當野人~

我看我生錯時代了~我應該生在可以隨身佩帶武器行俠仗義的那個年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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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00: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行走實驗室SR阿龐

因為人類本來就沒有資格判他人死刑阿
而法律是人類思維所想像的公義化身
公義只有資格沒有權力.只有神有
我看強姦犯關了就不用出來了
待自然老化後..傷害能力低一點在放出來吧
因為不能適應正常的社會規範
嗯.改變生活環境可能很有效吧
以上言詞純屬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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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00: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RC VALE]█ 阿杜

可是!!!仔細想想....你納的稅有一部份是在供養這些犯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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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09: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用判死刑阿      醃掉就好~~想這麼多  衝三小

你們自己好好想想 換做是你們母親.姊姊.妹妹.被人強暴 你們做為家人會有什麼想法 有什麼做法??

最好你們是會原諒人家 幹 最好是.................

強姦 三十一個人 可以假釋

那三十一個 女生 可以 心靈身體  獲得假釋嗎??

講那些幫犯罪人話的人.你他媽的 那些事情就別發生在你身上 或者周遭人身上........

給 犯罪人一個機會  你媽的 在那些強暴人家的人 你有給人家機會嗎???

別跟我說一些五四三   三小佛家道理  什麼 給犯罪人機會....

你就別他媽的發生在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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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6: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Valentino Rossi

同學你還是先去刷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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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7: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Valentino Rossi

當時看到那篇新聞

我火氣也馬上起來..

很想直接揮到他甩頭噴血..

希望他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踢.踹

可是新聞卻沒有那一幕..

應該要安慰一下被害家屬嘛..你知道的..

這種犯人不應該給他戴安全帽遮臉

唉..不好意思..我又佔了一篇發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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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20: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Valentino Rossi

看了一些人的發言,忽然發現,原來世界上的第一部法典"漢摩拉比法典"
是板上的大大們所發明的,欽敬欽敬!
我是主張對強姦犯進行"去勢"的一群,犯人有人權,那誰來對被害人負責?

沒錯,誰都沒資格處罰別人,那是不是意味著,
你撞破我家的花盆,我就可以做了你?(別懷疑,真實案例,發生在台中.)
你不能處罰我喔!因為你無權.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界線,意味著,低於法律的標準表示你的行為不能被允許.
同樣強姦,日本的判刑很輕,因為對"性"的認同度不一樣,而我們的"高不高潮"卻反而不是重點.
強調的是對方意願的同意與否.

但是我們對於強姦的認定卻重視很多,還有奇怪的想法.
如條伯伯問被害人:妳有沒有高潮?這表示什麼?
有高潮就是自願嗎?這是單純的生理反應吧!
你把一個男人綁起來,幫他手淫,因為他有射精,所以他喜歡SM?

說一堆,對於這種"惡行重大,為社會所不容的人",就給他一個痛快吧!
也不要說什麼:"妳的母親姐妹給他爽一下",這種情緒字眼,
別人的母親姐妹也是人,不要增加受害人了!
不然把他"化學去勢",學習法國,夠文明了吧!
至少在各大公共場所張貼海報,提醒大家注意.(這樣好像會把他逼上絕路?)
刑罰的取決,很重要的面向是:犯意與對等.
過失跟蓄意本來就不能等同而論.
偷了一枝鉛筆跟偷了銀行一千萬,同樣是偷竊,刑罰的裁量卻不同就是因為對等,
希望那鍋"文化之狼",既然是蓄意,又是累犯加重,
沒有關個壹佰也關個七十年吧!
這麼輕鬆就假釋,女性同胞的尊嚴如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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