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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用路人

建議推動..擁車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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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08: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沒錯...中國都市真的要擁車證..而且每年還要交..牌稅...空污費...道路使用費..養車費用應該超過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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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09: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ZV996
限制一個人只能擁有一台車跟一台機車的目的何在?
你能同時使用兩輛車嗎?
拜託教教我,我想學影分身術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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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12: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核廢料(PTT團隱藏機)

如果沒記錯 , 目前台灣的車輛數好像比人口多很多??

2300萬人裡面成年的人應該是2/3 , 如果這樣子做市場會變的很有限吧?

而且人頭.....那位人頭就不需要車子了XD

我想要一個人沒車很難吧?但是就剛好給他一輛車就夠了

而且這樣子做還有個好處 , 一些未繳税的牌子還可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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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13: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涼風~天鵝在手,騎樂無窮~
根據用路人提供的資料,台灣的小汽車是550萬輛,機車是1350萬輛,總共是1900萬輛。
至於台灣的總人口數,是2300萬人,其中還有400萬的差距。

至於人口結構的部份,剛剛上內政部網站查詢,95年度0~14歲的人口大約是410萬人,14~18歲的人口數量查不到資料,不過以比例而言,應該不會超過120萬,因此0~18歲的人口粗估為530萬人好了。2300萬人扣除530萬人,政府大概得發出1770萬張的汽/機車大牌,而且重新領牌的車輛都是可上路的,沒有已報廢卻未繳消牌照的機動車輛。1900萬輛的數字裡面包括了已報廢卻未繳消牌照的機動車輛,因此兩相比較之下,你所提出的方案無法有效的減少台灣的機動車輛。

一個人沒車很難?未必,要看情況。以一個三代同堂的都市家庭而言,假設成員分別是爺爺、奶奶、父親、母親、以及兩個未成年的子女好了,根據你的方案,這個家庭可擁有4張汽/機車牌照。可是實際上呢?爺爺奶奶年事已高,平常根本沒開車也沒騎車,大部分的時間都是由父親開車接送,偶而由母親騎機車載去買菜或是串門子,所以這個家庭其實只要一輛機車跟一輛汽車就夠了,總計兩張牌照。

如果你的方案實施之後,會出現怎樣的狀況呢?
首先,爺爺和奶奶的車牌配額會被申請下來,然後高價轉讓給需要的人。由此推斷,台灣18歲以上的人口有多少,請領牌照的汽機車就有多少,原本一個六口之家可能只有一輛汽車外加一輛機車,改變政策之後,名義之下卻又多了好幾輛汽/機車出來。而且該政策無法有效的減少機動車輛的數目,隨著平均壽命的延長以及少子化的趨勢,牌照反而有愈發愈多的可能,實非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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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21: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為何非得以錢做衡量?
這樣不就演變成
有錢有車開..沒錢沒車開囉?
不懂的為百姓著想..只想拔羊毛
什麼都用"錢"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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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1: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我真的不想這樣講

一水兄麻煩你把用路人踢出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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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1: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在癢

沒必要吧?
民主國家本來就要能接受各種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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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1: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在癢

我認同他的用意阿......
只是政策可行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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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1: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的台灣貧富差距懸殊太大窮人越來越窮富人越來越富有
也只能說可憐的窮人可惡的政府可悲的有錢人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嚴禁轉貼純屬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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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2: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民主國家本來就要能接受各種的聲音

那請大家投票表決要不要把用路人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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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4: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在癢
有沒有那麼嚴重阿..?
他只是在說他的觀點,又沒有在攻擊誰或故意來鬧
如果因為自己的想法跟大部分的人不一樣就要被"踢",那誰還敢說話? 又不是戒嚴時期
而且所謂民主也不是這樣民主的...民主應該是服從多數、尊重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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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7: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在癢

如今的台灣貧富差距懸殊太大窮人越來越窮富人越來越富有
也只能說可憐的窮人可惡的政府可悲的有錢人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嚴禁轉貼純屬社會現象
^^^^^^^^^^^^^^^^^^^^^^^^^^^^^^^^^^^^^^^^^^^^^
這代表誰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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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07: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在癢

這叫做群眾暴力,不是民主。
動用群眾的力量來對付一個人,難免有以多欺少之嫌。

換個角度來想,如果我今天舉行一場網路公投,標題就是「該不該把皮在癢踢出Z版」,不知道您有什麼感受?

當然,我不會這麼做,純粹只是假設性的問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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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12: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用路人

小弟是學生,家在台北市、學校在板橋,自已有一輛KTR,但平時要上學還是騎機車或腳踏車,再轉捷運。

理由也很簡單,我從我家騎車到學校要30分鐘,坐捷運抱話騎單車的時間也差不多三十分鐘,坐捷運可以在車上打瞌睡、看學生姝,不用膽心在環河上塞到自已心情肚爛(還得吸廢氣),所以我念二技的期間,騎車去學校的天數大概十次以內。

想想如果都會地區如台北、高雄之類的,有像日本一樣捷運跟蛛蜘網一樣,四通八達,我想你的問題應該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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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12: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核廢料(PTT團隱藏機)

我是覺得不會越發越多阿 

想要多買車的人又得多個麻煩去辦人頭

多車的人還是多車 , 但是至少車輛的最大限值就是在1900萬裡面

如果一次很"有效"的做限量 , 我想天天新聞都是在看抗議這類的鳥東西

先固定範圍 , 再來慢慢縮小

這是我的想法啦

之後也可以推行 , 駕照的發核上作修改(例:65歲以上健康檢查)

然後推行有駕照才能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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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12: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皮在癢

投票不等於民主

對岸人大會也是投票表決阿 , 他們是民主??

我覺得本島很多人都搞錯民主的真諦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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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14: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涼風~天鵝在手,騎樂無窮~

如果搭配有駕照才能買車、以及高齡駕駛人定期體檢的方案,確實可以限制機動車輛的發牌數。

只是這又牽涉到另一個層面的技術問題了,尤其是後者。畢竟高齡駕駛人的體能狀況很難說,可能很差,

也有可能不輸給年輕人,強制定期體檢就像是超過10年以上的黃牌老車固定半年一驗的制度一樣,很難不

被冠上擾民的大帽子。而且規定擁有駕照的人才能買車,也跟憲法所保障的自由權相違背,畢竟駕照只是

駕駛機動車輛的資格證明而已,而買車屬於人民的消費自由,兩者是不能劃上等號的。當然,這是在現行

解釋之下才成立的論點,如果到時真的要實施這種制度,大不了請大法官重新詮釋憲法的條文即可。

總而言之,一人一牌有其可行性,不過真要實施,阻力還是蠻大的,我們的政府應該會採取慢火煮青蛙的

方式,一方面逐年加重購車成本,一方面加緊大眾運輸的建設,這樣子既不會失了選票,也能就某種程度

改善都會區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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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16: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核廢料(PTT團隱藏機)

我仔細想想後也覺得駕照=有車會有問題 , 因為這樣就不能收藏車輛了

老人定時體檢 , 可以用安全顧慮之類的理由來處理

另外一點也可以設立像"毒品前科"之類的人也不能開車(請參考今日新聞)

或者借此推行全民體檢 , 也是不錯的方法


慢火煮青蛙我個人覺得是最糟糕的方式 , 會犧牲到少數人的利益

但是卻能顧全政客的利益.........<=糟糕到不行


看來還是得靠決策者的頭腦了 , 有沒有被雷劈到醒過來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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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20: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核廢料(PTT團隱藏機)....其實個人認為有駕照才能買車..應該要立法通過才行..縱使要修憲也勢在必行..但相信台灣政府沒空去理這種小事..或者退依步...有駕照者買車才能領牌上路..違反規定者得沒入車輛.....駕照被終身吊銷者..名下所有車牌一併繳銷...
94年我同事的父母停紅燈時..被酒駕闖紅燈的駕駛撞飛至20公尺外..2人當場歸西..肇事的年輕人好像只判10個月..緩刑2年..但民事部份堅不賠償...出庭時還有黑衣人保護...雖然我同事們不是那種會上去毆人的那種...但是在台灣..只要夠狠..肇事的是苑裡通宵這邊有名的田喬子..依現行法令.終身不得再考照...但他現在開一台福斯新車...上次那台豐田不要修了..............誰說終身無照就不能開車..人家的車牌號碼還是連號的.......
現行無照駕駛法令....罰12000元.得當場禁止駕駛...意味著車子可能被拖吊保管..我也問過一個被吊過照的..他說..12000照繳..車輛保管費照繳...有錢依樣開回家...拿錢叫個有駕照的去領車就好..有錢不怕罰的..就是這樣玩....新加坡的法令其實以台灣觀點很多都叫違憲..其實新加坡把車輛定為..須有一定資格..指駕照..才能擁有的特殊財產..我舅子經常跑大陸及新加坡..一台2.0轎車擁車證居然超過5萬新幣..北京也要26300人民幣..而且每年還要繳牌稅..而且擁車證的價格是隨著汽車成長率隨時變動的..
台灣的環境不可能像用路人想的那麼天真...但台灣駕駛資格的管理確實問題不少..駕照被終身吊銷...那我就無照駕駛就好阿...反正又沒規定不能買車及領牌...反正我有的是錢繳罰單...又部會觸及刑法...台灣人的心態有不少就是這樣.....我相信政府很少會想這些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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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9 22: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代表台灣窮人的心聲!
我家的鄰居有一戶他們家因為積欠房租一個月4.5k就被趕出門
而且聽說他們健保欠了十幾萬
有空多看社會新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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