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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1 00: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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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的更改法令是持續有在做,只是反而常造成民眾反彈,民眾都會說"本來怎樣又怎樣,現在怎樣又怎樣"所以違規,然後又會到處說警察政府做業績!
落實執法,重罰公路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並重罰各種不當駕駛行為,那絕對絕對會有一堆違規的人又要說自己沒違規是因為警察找麻煩,只是到巷口買包泡麵也要帶安全帽,家裡只有一頂全罩真是很麻煩,警察不通人情,做警察的很屌! 重罰沒用,違規的就是會違規,就像酒後駕車一樣,罰的很重且天天都有宣導,就是還有一堆人違規,甚至還常有肇事事件!
強化考照制度及增加考照難度! 我想這個提出來有很大問號,一般有照騎士所違規的項目在當初考駕照那本題庫都有明白記載,除非駕照是用買來的,不可能考取駕照還不知道交通規則吧! 尤其是超重型機車還要到駕訓班增加考照難度上課才可以考得到,但是考到之後還是拼命超速,什麼8小時環島,一小時北宜來回,那張駕照對那些存心想違規的人,可以說只有一種意義,就是給警察開罰單用! 如果認為目前的考照很簡單,為何還是有一堆無照的人上街,且這些無照的人絕大多數連那一本考照密集都沒看過,是不是違規可能都不知道,如果再增加難度,那只有一種結果,"無照的更多,有照的更屌",無照的人拼命違規及亂飆躲警察,有照的人更是一副"有駕照的說話比較大聲心理", 那交通部更亂才怪!
考駕照的目的不是在做學問,是對於機動車輛駕駛者一種"身體狀況可正常駕駛的論定",像是殘障人士一樣是可以駕車,他們可駕駛屬於為他們而設計的車種. 而交通規則考試的目的是在推廣而不是在限定,不論個人天資如何,是希望每一個人都可以知道並遵守!
如果可以不限定車輛的改裝,只要符合環保.安全性...等等檢驗,那比照進口車驗車制度,請先繳8~10萬驗車費,驗過才可掛牌上路.
我覺得交通會不會好,是要靠大家共同互相努力的,大家都能抱持互讓互敬的態度去駕駛機動車輛,台灣交通絕對會很好. 反之,每個人只存在自私及僥倖的想法去駕駛機動車輛,那法規再怎麼定都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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