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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可能會被收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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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23: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智障FF-15

我覺得還好耶....
比起其他地方的討論,這邊已經算平和了......


回覆給:Taco

我早餐常常這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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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23: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因為這邊重機比較少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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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23: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雅虎新聞那間XX時報的新聞就覺得沒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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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23: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這樣配烏龍茶會變的比較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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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0: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涼風~技能:肉腳~

茶 就是要苦才夠味!

不過一水大
看戲不要吃的那麼正經
來點新鮮的
章魚燒加墨魚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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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0: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應該配豆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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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0: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應該配豆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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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0: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機界的老鼠屎大概是 9 : 1

是9個老鼠屎比1個守規距的喔!!

看到新聞黃牌車爭取路權

我笑了

還來阿...稅金已經很低了,還想怎樣?

我不是要貶低黃牌車主

只是...550以上能開放路權已經是謝天謝地了

再鬧下去...一般民眾越來越反彈了

雖然重機名聲搞臭是自己造成的

不過我也覺得"收回路權"是很莫名奇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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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1: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F-K_Zbears-44

問題就是"重機名聲"這種東西

沒有汽車名聲,機車名聲,飛機名聲,

卻有"重機名聲"

因為禁止太久了所以數量少

所以就要被當作同一種人??

部分人的行為可以決定全部族群的命運??

這種明顯錯誤的思維還有一大堆人認同

黃牌車爭取路權有什麼不對??

你知道日本一年的稅金是多少嗎??

最好笑的是什麼??

一個二輪車的論壇居然還可以吵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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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2: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覺得,交通部或警方提出的數據有邏輯上的問題。

1. 要評估開放之後的狀況,應該是以開放前的數據跟開放後的數據做比較。只拿一個開放後的絕對數據並不能代表什麼,比較是要比較相對而不是絕對。另外,若要詳細比較的話也需要把重機數量做為分母去計算,因為台灣重機開放沒幾年所以分母的變化很大。再者,違規的發生地點也很重要,若把一般道路的違規也算到開放頭上,那也是沒什麼道理的。

2. 全台交通違規數跟嚴重超速的比例,能夠類推到重機身上?我覺得這點交通部可能要再詳細說明那九百萬件裏面各類型的比例以及重機違規各項目的比例,如此才能說明兩者之間的關係。像一些像違規停車之類的案件應該要除掉,這樣子我們才能夠知道重機騎士是不是比一般駕駛人更容易危險駕駛。

3. 如果說,重機騎士真的比一般駕駛人更容易危險駕駛,而交通部只有禁止一條路。坦白講,這不叫專業而應該叫無能。在其他的政策工具都沒評估測試前就要禁掉,如果交通部只會這樣做,那交通部長只要叫一個白痴去當、負責蓋印章就可以了。退一萬步去想,如果交通部深入研究後發現,3000cc以上的轎車其實更容易危險駕駛,那交通部會不會也準備要禁止3000cc以上的轎車上高/快速道路?我想答案大家都很清楚,那我們是不是要更進一步去這其間的差異何在?

4. 其實,開放或禁止其實是一件可以討論、也必須被討論的事。交通部若覺得不好,其實可以把更詳細更專業的研究報告先開放給大家知道、讓大家能夠更理性的去討論這件事。而不是面對請願人士一副官僚嘴臉、而等到人家找上立委施壓時又變成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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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3: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覺得台灣的用車環境實在不太適合重型機車

因為地狹人稠,車子的數量已經超出現在道路的負荷。

所以這類的問題要解決,真的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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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4: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重機數量少〞,讓我想到在美國某些洲,

150以下的速克達才叫做絕種車,很少看到,

反而是重機比小型速克達多,

最近油價高漲,小型速克達越賣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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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3 05: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義美小泡芙

依你的邏輯,應該是限制佔用道路容積最多的四輪車上路才對。

大型重機不過兩萬輛,跟幾百萬輛的自小客比起來,不過是滄海之一粟。

個人認為道路容積的飽和與否,並不是限制特定交通工具行駛特定路段的藉口。

反之,若把紅牌車全部打回慢車道,對於改善慢車道的道路容積難道就比較有幫助嗎?

就事論事,請勿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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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2: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的制度和配套措施真的都很怪,都做一半的就對了

打從分紅黃牌這點我就覺的很怪了

如果果300cc以下的為白牌

400cc以上的為紅牌...我感覺這樣還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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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2: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成紅黃牌~等於把550cc以下的車子視為一般125cc的車..

台灣官員太小看550cc以下的車了= =

真是一群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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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3: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個人以為:
基於人權天賦,
重機乃由人所駕駛,
故而路權等同人權,
故而路權乃天賦也!

因此我必須大聲說:
天賦人權,還我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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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3: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會不會最後變成 1501cc以上(趕決剩沒有幾台了) 享受原有路權,
其餘變成黃牌 然後大家一起價跌,原有黃牌身價漲 光陽700cc立刻難產,
1500cc~600cc 全部價跌。這樣的投資報酬率 似乎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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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4: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義美小泡芙

不要說重車,在市區騎檔車其實也沒有速克達方便。但是,鄉下跟郊區就沒有差,而騎長程的話重車的優點就出來了。

我是覺得,針對危險駕駛其實有很多方法治。像違規即吊照並以公共危險罪移送、並且大幅提高罪金(如十萬以上)。禁止的最大的問題在於連同奉公守法的人也拖下水,完全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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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4: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風間真

我覺得實情可能是:交通部根本沒有打算開於150cc的車上路,但迫於WTO只好開放。然後又用一堆技術性限制來阻止重車市場的發展,會開放快速道路也是迫於外界壓力而做的妥協、所以也在想辦法看能不能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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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4: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台灣的交通狀況真得對超重機不公平,但是既然在這個環境下選擇騎重機,就應該考量到別人,而確實遵守法條,不是自己騎爽就好,昨天開車去宜蘭,就看到好多重機車友出遊,而且沒看到有人作出違規的危險舉動(除了速度比較快---ORZ),那種幸福的味道就很令人感動啦!所以只要大家好好騎車,不要亂飆,相信路權不會隨便被收回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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