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楼主: 小零

重機車開放上路 首宗車禍意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13 19: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沒人知道真相...

在這邊吵也沒用....

貨車違規是事實...

大車車主是否超速....我想他本人想誠實也沒辦法了

就留給鑑訂報告吧...

另外......看到大家對是否超速這樣敏感...突然想到之前在某個論壇看到

某大車~在山區遇到雙黃線迴轉的CRV

也是攔腰撞上....車主是還好~但是印象中是車頭全毀吧...

當時我記得有人PO文說...不管怎麼樣~千萬要說自己是騎在速現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19: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據原PO者PO的圖顯示

這一家記者是 TVBS
...
埃 ~機車肉包鐵 大家小心微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19: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一直怪罪記者
好像撞車的都沒責任...
今天不管是不是騎到150
如果騎乘速度在速限範圍( 50KM )
我相信不可能撞的這麼慘
車速過快是事實
請版友也不要一味的說開車的不守規則
還有記者報導不實
以免再次造成筆戰
純屬個人意見  無意筆戰
還請各位大德三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19: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19: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19: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150km.....紅線超轉區......
會不會是在撞擊的瞬間…騎士右手造成的?
因為我看過很多人發生意外(影片)如果手掌沒離開把手,就會死抓著…然後又因為某些原因導致油門變成開到底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急煞後輪會浮起再加上轉速拉到底後輪的時速的確有可能在150…(該檔位的極速?)
其實包括我自己也是…發生事故了油門還是灌著的狀態…(手還沒離開把手的時候)
還有一個疑點,為什麼正面撞擊,前差卻沒向內縮?!(意思是輪子向後撞到排氣頭段)而只有大燈、儀表受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0: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智障 FF-15

車禍的事情很難說,如果你看過我上面打的文章…

30km/h的HUSKY都能把汽車葉子板跟水箱撞破了,50km/h的油冷怪撞上違規迴轉的箱型車會不會死人,誰也說不得準。

鑑定報告沒出來,大家都不知道油冷怪有沒有超速,想幹也無從幹起;可是貨車違規迴轉是顯而易見的事實,嚴重侵犯油冷怪的路權,就交通裁罰而言,嚴重性遠大於超速,如果油冷怪的車主僥倖活了下來,申請交通裁決,貨車車主也要負大部分的肇事責任。

所以開車的不守規矩是不爭的事實,
記者報導不實也是不爭的事實,
往生車主是否超速,則有待釐清…


回覆給:Jun_SR

沒錯,這就是我質疑的地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0: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核廢料(PTT團隱藏機)

我的意思
只是不希望大家筆戰
有冒犯到 還請見諒
個人只是覺得
如果按照速限行駛
煞車應該是來的及作反映的
等待事故釐清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0: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智障 FF-15

大家就事論事,沒什麼冒不冒犯的,況且Z版的朋友都相當理性,即使筆戰,也是言之有物,不會流於毫無意義的謾罵。

按照速限行駛卻依然出事,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我之前的第二段紅字敘述就是一例,撞破汽車水箱的那次事故也是才剛起步而已,速度只有30km/h。

之前看過一個數據,日籍重車教官瀧上政義的安駕示範,騎乘車種為CB400。

30km/h只踩後煞,煞停距離為23m。
同樣的速度,前煞後煞擋煞通通來,煞停距離為13m。
速度X2,煞停距離絕對不只X2。
印象中這起事故的報導當中,有個記者提到現場的煞車痕跡為20m,
照片中油冷怪的前叉並未明顯變形,表示撞擊時的速度並不快,依我個人慘痛的經驗,應該是在50km/h以下。對照20m的煞車痕跡,150km/h的撞擊速度顯然灌了很多水…

不過你說的也對,肇事責任的歸屬,還是由鑑定報告來釐清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1: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un_SR

還有一個疑點,為什麼正面撞擊,前差卻沒向內縮?!(意思是輪子向後撞到排氣頭段)而只有大燈、儀表受損?

看完您的提示,我在想會不會出事的當下騎士猛拉煞車,
結果在即將碰撞的那一刻車身打滑並以某個角度輕微偏向,
使得騎士的背部或頭部比油冷怪的車頭先撞擊到貨車的車門,
然後油冷怪在下一刻才撞上或擦過貨車......

因為騎士肉身先碰撞所以承受大部份衝擊,再加上油冷怪撞車時可能已經偏向
,使得這場車禍裡,摩托車只壞掉上面那些部份?

如果是像這樣肉身先撞上的話,那應該就可以解釋Jun_SR兄上面所提到的情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1: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路段
一樣的狀況
那邊還是別騎快
又很多視野死角
我騎6-70
看到汽車時減速已經來不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1: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向這位騎士致哀.
但對這篇報導,原本我看到標題~以為是快速道路上的車禍.
結果是一般道路.
個人覺得報導標題易讓人誤導,以為是開放快速道路~造成的車禍.
事實上跟快速道路一點關連也沒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1: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這宗車禍與各位的討論之後,其實有許多的感想,小貨車在轉彎處迴轉這個行為,或許是貪圖方便,但是難道不會去思考後果嗎?
  
  這個責任我認為發給他駕照的監理所也必須負上責任,在筆試時的考古題只有說這樣的行為不行,但是並沒有去分析這樣的行為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註),謹慎小心的駕駛人會注意到這點,粗心大意的駕駛人可能連想也不會去想,兩者之間差異如此大,遇在一起會產生什麼結果!?
同樣的事情一再的發生,但是並沒有因此記取教訓,如果只要會打方向盤放離合器就可以上路的話,那也未免太恐怖了點!

  對於記者發表的內容我也非常有意見「48歲的黃姓重機騎士,行經台北市萬芳路,以150公里的速度狂飆」,以記者的角度而言,他得到了聳動的標題,但如果騎士的時速只有60km/h,反而是被誇大了呢?
對於往生者和家屬情何以堪,為什麼其家人必須要背負這一個罪名,媒體也不會因此而道歉,大眾也不會因此而學到什麼教訓,往生者生命的最後一絲價值也被剝奪了,誰來幫他發言?這就是我們的社會!
  
  如果不是樓上的前輩說大車的時速計不一定在前輪,可能因為倒車後抓緊油門導致時速上升,我到現在也不知道原來是這樣,這也算是該位騎士對我的一種貢獻,或許這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但這代表了他用他的生命讓學到某些事情,只是方式不同罷了!

註:我上駕訓班的課程時並沒有得到此類經驗分享的訊息,不清楚是不是大家也沒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1: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早上有看新聞..
騎士應該是戴這頂(有錯請指正)
http://www.agv.com/RANGE/TITECH/TITECHMOTOGP.htm

因為新聞中照到安全帽的時間一閃..太快了
可是令我印象深刻
整個安全帽下巴左邊都裂開了
左頭頂部分凹陷
本人見識淺薄第一次看見安全帽撞成那樣
連這麼貴的安全帽都撞成那樣
我戴SOL 58S 都也是龜速爬行

生命好重要啊~讓我今天早上安全抵達公司打卡時很感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1: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Kat FF-89
坪林加油站那邊

SV1000 撞CRV

應該是這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2: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撞擊力道請先考慮到重量與速度的關係

兩者合并的意思就是動能

試想想200多kg的車子以時速60km撞擊的動能有多少

大概是11500J/cm^2

舉個例子

6釐米的子彈 0.89g 以300m/s 的動能為 140J/cm^2

這可以擊穿人類頭骨 ...

時速60km的gsx1400 動能高達11500J/cm2 up...

撞擊的力道就足以至死(連騎士本身重量沒算

試想想

時速150km的GSX1400的動能有多少...

撞擊的力道絕對是讓車子整個扭曲變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3: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看過國外車禍影片的都知道.....重車時速破百撞上汽車.....

汽車也會跟著變成一團爛鐵.....就算沒變廢鐵也會被撞凹一個大洞.....

如果油冷怪的損傷只有這樣.....我相信騎士速度鐵定不快.....不然前叉前輪整個內凹或噴掉是基本的.....

大家回想一下上次高雄那起汽車紅燈直直走的車禍.....撞的還只是一般速克達....就兩邊都稀巴爛了.....

違規迴轉該死!!

新聞亂報該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3: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許
就是不想明說阿.....

撞車大家都喜歡來不誠實

都凹自己是對的

就覺得以前自己真的是傻蛋

被撞到整個人飛走還要賠人家錢
--------------------------------------------------------
每次看到騎車~OR~開車的文章

就覺得都沒有人要站在對方的角度想

騎車的永遠要幹開車的

開車的永遠就要幹騎車的

對~兩邊都有瘋子~問題是不是每個人都是瘋子阿

(每天開車或是騎車最常講的就是.....台語:暗~讓一下是會死喔~擠三小)
--------------------------------------------------------
我們在這邊爭到死~鑑定也不會因為這邊的討論有所改變

我到是希望鑑定出來能有機會大家能夠看到~引以為鑑

每次這種文章到最後不都馬不了了之

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然後過幾個月誰又撞了

然後再上演一樣的討論......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3 23: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零

對錯對當事人來說都不是重點了
騎車要省思
就算是對的...一撞還是會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4 0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布魯斯.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數據反映在人體,我看人應該是一坨了,撞擊的慣性會使人往前飛,前幾篇回覆有人提到安全帽下巴裂開,我想致命的死因應該是頭部衝擊力量大於頸部支撐力,導致脖子直接扭斷

先不說時速是不是150,前陣子有看一部影片YZF-R1撞擊GOLF2代側面,結果整台R1塞近GOLF的車廂裡面,車頭從另一邊凸出一點,而剛好後座沒人,反而是副駕駛座的一位婦人被碎片敲道輕傷,R1當時時速現場人員推測是120多上下!!

摩托車真的是該有個安全氣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0-2 14:32 , Processed in 0.06927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