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車禍的重型機車停在路邊,車頭全毀,根本無法分辨車型,時速表就停在150公里的車速,紀錄事發的那一刻。北市交通隊員警:「小貨車要從那邊迴轉,是雙黃線沒錯,但摩托車的速度應該也很快,不然不會撞成這樣。」
下午3點多,48歲的黃姓重機騎士,行經台北市萬芳路,以150公里的速度狂飆,前方的銀色廂型車,正打算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偏偏又是個大轉彎,沒看到後方的重機,等到看見了,機車騎士來不及煞車,連人帶車撞了上去,到院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肇事的33歲張姓廂型車駕駛隨後被警方帶回偵訊,母親表示,兒子剛到公司上班沒幾天,急著想完成公司交辦任務才會違規迴轉,沒想到意外發生的這麼突然,儘管刑事責任躲不掉,但重機在一般道路時速衝破150公里,恐怕得負點責任。
本則新聞由TVBS提供 200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