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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車開放上路 首宗車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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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3: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機車開放上路 首宗車禍意外TVBS
更新日期:2007/11/13 00:42
photo
歷經車禍的重型機車停在路邊,車頭全毀,根本無法分辨車型,時速表就停在150公里的車速,紀錄事發的那一刻。北市交通隊員警:「小貨車要從那邊迴轉,是雙黃線沒錯,但摩托車的速度應該也很快,不然不會撞成這樣。」

下午3點多,48歲的黃姓重機騎士,行經台北市萬芳路,以150公里的速度狂飆,前方的銀色廂型車,正打算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偏偏又是個大轉彎,沒看到後方的重機,等到看見了,機車騎士來不及煞車,連人帶車撞了上去,到院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肇事的33歲張姓廂型車駕駛隨後被警方帶回偵訊,母親表示,兒子剛到公司上班沒幾天,急著想完成公司交辦任務才會違規迴轉,沒想到意外發生的這麼突然,儘管刑事責任躲不掉,但重機在一般道路時速衝破150公里,恐怕得負點責任。

本則新聞由TVBS提供 2007/11/13



或許該騎士真的很趕路
那箱型車也的確違規
不過市區騎到150KM/H
也真的是....阿賴也救不了....
发表于 2007-11-13 14: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零

表停在150Km不等於時速150Km好嗎!?

萬一把表給撞斷了不是說騎到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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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4: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絕大多數的大車,時速表都是跟著後輪跑的,所以架起後輪、入檔、灌油門,也能讓時速表指上150km/h。

大車車主是否超速,有賴車禍鑑定的報告,我只能說一顆停在150km/h的時速表並不能證明什麼。

言盡於此,請大家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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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4: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貨車真是渾蛋,最討厭不守交通規則的人!
之前我也是碰到對向汽車跨越雙黃線迴轉還沒打方向燈,害我整個往他擋風玻璃撞上去,雖然時速只有5~60,力道卻能把它的玻璃撞碎,我的機車車頭內縮,安全帽裂掉,人飛的很遠!
幸好我人沒有大礙,只有頭蓋骨小亀裂,腦溢血,輕微腦震盪,四肢擦傷,腦袋空空,在醫院躺了一個禮拜
肇事者來看我,我罵他一句他竟然回四句,這種人渣應該消失!
就隨賠錢了事,那我損失的騎車權益.課業進度.後遺症,對方賠的起嗎?
所以在此奉勸各位,一定要守法,只要大家都守法,就可以避免事故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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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萬芳路常常都會有違規大迴轉

但是~~~因為路很大視野也很廣~~~速度不要太快都不會有事情


我在醫院聽到的消息是兒子偷騎老爸的GSX1400出來

怎麼報導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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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核廢料(PTT團隱藏機)
跟著後輪? 可是馬錶線不是接前輪嗎?? 還請核廢料大大開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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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駝豬

現在很多進口車是裝在前齒盤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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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對阿.....停在150km就認定是150km

太瞎了.....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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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www.電火電鍋電冰箱

所以我要去高速公路499公里處......

這樣我就比高鐵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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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駝豬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特地檢查三輛愛車的照片XD

NV750(1983年)與VS800(1993年)的前輪確實有碼錶線,不過CB400(2005年)的前輪只有兩條煞車油管而已。

至於這次出事的油冷怪,前輪也是沒有碼表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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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撞的那個地方速度150不會誇張

多控制自己的右手吧

在怎麼吵也吵不回一條人命



肇事地點離萬芳醫院不會超過三分鐘
最近的消防隊離肇事點也不會超過三分鐘

往生者可以說是當場撞死~~~~速度一定不慢



大家騎車再外還是安分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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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7-11-13 16:53:02

這不算首宗...

11/2 開放路權第2天,就有人在快速道路上撞車了...。


之前遇到一台逆向行駛的汽車,駕駛人真它X的王八蛋!!
為了超車也不看對向有無車,直接彎出來,然後加速硬要超車!!
差點撞到我,我騎車整個閃到柏油路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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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7: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77777

不管是騎什麼車,一定要小心,不能只怪汽車或是對方,如果自己速度控制得宜,以超重機的掣動機構,跟大家的技術,應該大多都可以閃得掉的,就怕是已經飆到100多,汽車多又不相讓的情況下,一但撞上去,吃虧的一定是騎車的我們!
看YU TUBE 很多超重機騎到高速公路上,汽車都會自動讓開給重機過,但是台灣----唉,我看還是自求多福好了!
真的要自我克制一下,要不然一但肇事率太高,路權又被限制,到時後悔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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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7: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零

我覺得也真的不能全怪貨車
如果在一般道路的速限下(或超過速限20公里以內)
人除非真的狠衰 不然也不會撞到DOA的程度

就我的觀點啦 這不過就是一起意外車禍嘛
在日本或在美國絕對一脫拉庫的發生
但是台灣對重型機車的認識也才剛剛起步
每次"重型機車"四個字都會被拿來放大
不論如何 還是遵守交通規則吧...小弟也常走萬芳那裡
那種道路騎破100雖爽 但也真的是有點自殺行為的味道

重型機車的原罪 就靠大家的右手來慢慢撫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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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7: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是我在重車論壇針對此事所發表的評論。

我與迷你碟兄的意思,就是145km/h的時速表不能當成證據。

至於撞擊時大車的速度到底是多少,只有等到現場鑑識結果出來之後才知道;

不過您舉的例子並不能涵蓋所有的交通事故,有時交通事故的發生真的是無可避

免的,日前也發生過撞死人卻獲判無罪的案例,只因肇事者已經善盡駕駛人應盡

的責任(其中也包括了未超速),然而事故卻依然發生。

按照您的推論,只要其中一方遵守速限,事故就不會發生,上述的例子剛好是一

個反證。


這是我在論壇以自身的例子說明有些車禍是無法避免的回文。

我昨天騎國產小車於台三線擦撞從外側違規迴轉的機車,當時的速度為60(該路段限速60),該車在外側車道龜爬,我行駛於內側車道。我沒超速、也與該車保持一個車道的距離,最後卻還是一頭撞了上去。

台三線兩車道,我在左側內線道,對方在右側外線道,兩車同方向行駛。等到我靠近該車、準備超越的時候,該車卻突然改變行進方向(迴轉),車頭擋住我的去路 Question 勉強閃過該車的車頭,卻還是避不了該車的車屁股 Cool

我的速度在速限之內,也刻意與該車保持一個車道的水平距離,不過在同向行駛、分處兩不同車道的情況下還是發生車禍 Question

事件中的油冷怪是否嚴重超速,我不是鑑識人員,也未目擊現場,不便做出評論,不過依照常理來判斷,

這應該又是一樁「無法避免的車禍」,速度的快慢只有當場死亡或是重傷的差別而已…

我曾經以HUSKY150正面撞擊汽車的左側前葉子板,時速大約30km/h,結果汽車的葉子板破了個大洞,水箱破裂,冷卻水噴了一地。

HUSKY的重量只有140kg,油冷怪的空重是226kg,140kg的HUSKY在時速30km/h的情況下就能撞破汽車的葉子板和水箱,226kg的油冷怪在150km/h的情況下撞擊汽車的左側車門,汽車駕駛還能站著接受媒體採訪嗎?
基於個人的慘痛經驗,我對於媒體報導的撞擊速度採取懷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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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7: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沒辦法....臺灣人太愛在雙黃線違規迴轉了!!!

有些汽車駕駛知道還是故意迴轉,反正他們開車撞到又不會痛.....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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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8: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雙黃線迴轉的確是很夭壽.....
但是....人很難會預料到,在速限不到60的路段,視線範圍外居然會有一台車高速衝過來......

所以問貨車司機雙黃線迴轉之罪後,也要問問騎士為何要讓自己陷入風險之中.......
只要不是超速的太嚴重,車撞爛人受傷難免.....
搞到回老家......只能說現在人對速度的藐視及敏感度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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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8: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轉數在紅線區...?????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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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8: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極東山道>速度越快~頭腦反應排除危險性速率需不斷提升

撞到的時候因為慣性的關係....表都會往上衝的= =||||||

所以............轉速跟時速表........不代表他真的騎到150...

那些記者吼~!!!!!!!!!!!!真是........亂報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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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8: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記者太瞎了 150直上 車頭絕對不可能這樣 指針表也有可能因為撞擊而跑掉阿 較那個記者騎油冷怪150來撞撞看 太瞎了 哪一家的記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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