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給:sniper(無奈..)
只是出來領個錢而已, 有哪麼嚴重嗎?
我也表明清楚, 我剛搬來這裡, 大姐從台北下來, 我住育達大學城, 載我大姐到談文派出所旁的便利商店提錢而已, 身上當然不大可能帶什麼行車執照, 車也才剛寄下來, 開我一張後座乘客沒安全帽我沒話說, 連開兩樣...(連沒帶行照也開). 我還明知道你在跟著我, 主動自己靠邊, 回答問題的態度每一樣都是配合, 而你>>> 連開兩樣,是把我當飆車族了嗎? 我以前也是有被開過單子, 但今天連開兩樣是第一次, 也許你會說我觀念誤差, 做錯不負責, 老愛計較人對我是否有所寬容等等之類的... 但一般來講: 所謂"連開兩張", 那是對於態度不合作,或改裝車的飆仔才這樣開的吧? 說什麼警民合作, 結果合作的下場是連開兩張. 怪不得常聽說警察抓歹徒, 或執行勤務時,與無關民眾間發生衝突. 這樣子的不分善惡一律楚極刑, 實在是讓我搖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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