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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布

車差點被偷,教訓了偷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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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0 23: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我抓到~~

先阿魯八~~~

幾百次在放過他~~~

再讓他試試看~~

我已多年沒用的摔角絕技~~~

垂直落下DDT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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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00: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T.K~
不過正當防衛"目的"是要讓你在第一時間免除侵害(因為有時報警太慢),而非當作動用私刑的理由,若對方揮拳將自己打瘀青,可能自己打回兩三拳對方就會烙跑(此時自己面臨的侵害已經解除),如果自己又追上去把對方手腳打斷仍是防衛過當,面臨事情還是謹慎處理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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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00: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之前是用大概棒球大小的混凝土石頭丟
中小腦.....
然後地上一堆血我不敢靠近.....賊人是跑到陽明高中旁的加油站後不知去向

因為自己也是無照駕駛所以很俗辣
那時候我騎小豪邁50
我居然為了一台濫的要死的車出手.....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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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1 01: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真的是本人的一時衝動><" 但才失去理智了吧(現在才知道當人沒有理智時多可怕,希望沒把我女友嚇倒了)
當時打他原因,就真的只想到…他是"現行犯"…可以教訓吧
扭打後本人也曾想到警察,但真的是因為1.是時間可能耗很久2.感覺還要上警局太麻煩3.女友在一旁,所以就打消這念頭。
之後則是因為他把車搞壞,一時才拿起前置物方大鎖,往手臂k過去…(心想最多也才骨折嘛!這樣犯傷害罪)。
至於拿錢我是叫他賠我而不是刻意去搶的而且當初以為要整個換鎖.他才把身上僅有的700元給我的(這樣叫恐嚇取財?)而且我還怕要倒貼剩餘呢。

現在回想起來…自已或許多少也有錯吧,但要講法律又太多地方矛盾了,畢竟不知z版上有幾個有實戰經驗分享一下…這樣才好讓其他人真正遇到時狀況時該怎處理…

ps:要是今天是女生…我應該也會用溫柔的一面吧^^" 會被女友打死吧…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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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01: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阿布
假如偷兒是女生的話喔!!
可以用"亂棒"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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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02: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夢尋歡
竊盜罪是刑法三百二十條唷
可能是筆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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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14: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應該把他的雙手打斷...

讓他去街頭賣口香糖..

後悔一生....

你做人太好嘞...
才傷他一支手
希望他別在白目下去..

否則下一次再被抓到
可能連命都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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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19: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之前是用大概棒球大小的混凝土石頭丟
中小腦.....
然後地上一堆血我不敢靠近.....賊人是跑到陽明高中旁的加油站後不知去向

因為自己也是無照駕駛所以很俗辣
那時候我騎小豪邁50
我居然為了一台濫的要死的車出手.....唉唉
>>>>>>>>>>>>>>>>>>>>>>>>>>>>>>>>>>>>>>>>>>
哈哈哈哈... 大大別這麼說嘛,在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台愛車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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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20: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車子沒有被偷過不知道小偷的可惡… 任誰都會失去理智… 更何況是現場抓到,手上有傢伙先敲下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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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21: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現行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人人均可逮捕
如果逮捕過程,小偷為了兔脫而動手
那就帥!變成準強盜罪,就不是五年那麼簡單了。
遇上小偷一定要逼他動手然後才能變成準強盜罪!少說給他來個五年牢飯吃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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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4-12-11 23:11:12
回覆給:阿豪
是的,所以奉勸有一絲歹念的人要考慮清楚..........^^"(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回覆給:阿布
其實我也很矛盾..........^^"(可能考慮太多了吧~^^)

有時"以暴制暴"也是警惕對方的方法之一..........(不鼓勵)

唉~有人跟我講====>都已法理不容了,還在乎"情意"?!

唉~真矛盾..........

回覆給:威仔
沒錯!!^^"
是320條...........

謝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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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08: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身上有電擊棒也不錯阿
電起來一定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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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5: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明 【秋本】
其實FZR系列的車~不單單只有鎖頭的問題
有些東西不太好說清楚
基本上~FZR只要龍頭沒鎖~
推發就可以走了~~所以要修改是要修改電系
部分比較重要^0^
所以~還是多加幾個鎖會比較好~~
知道我在說那部份的車有~別把那邊說出來喔~^0^~
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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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00: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幹的好 真帥 @@"

給他一點教訓 看他還趕不敢 GO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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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01: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對了~可以請問一下各位!有人知道手機打警察局的電話也是110嗎?因為我沒實際遇到過所以也沒去試打過,有人說要打112,也有人說110,不知道到底是啥?嘿嘿,應該有不少人都知道!希望有人可以告知,多多增加我的常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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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5 10: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真夜※~代理去死團長~
拿鞭子?不好吧 走在路上 會被SM做聯想...
畢竟像我們這麼這種純潔的小男孩 太少了...
我是比較建議學之前某位大大說的...
用鏈條...
因為鏈條的奧妙之處,它可以藏在車箱之中,隨手可得,平常還可以把鏈條放在嘴巴內隱藏殺機,就算被警察抓了也告不了你,真不愧為七七四十九種武器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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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5 10: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沒錯^^

要是我的話

他至少也是手斷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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