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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藍山咖啡

氣死我了~~~想請大家廣為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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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2 23: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ho
除非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所列之情形外
應該很難再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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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3 00: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無照撞人 無罪 = ="  有沒有搞錯...
掯!!
這一切都是幻覺..下不倒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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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5 19: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無照歸無照,肇事責任歸肇事責任???
無照駕駛怎麼起訴@@"?不是開罰單而已嗎?

你們以為這樣可以說的過去喔??
我要是家屬我還加告那汽車一條:預謀殺人

不是嗎?你沒照為什麼上路?你一定是有準備要撞死人或是被人撞死(領保險金之類的)

無照上路根本就是錯!你自己去死,不要拖累別人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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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5 21: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就是這樣,肉弱強食,火車撞卡車,卡車撞貨車,貨車撞小客車,小客車撞機車,機車撞路人,路人踢流浪狗,流浪狗咬小孩,小孩拿石頭丟小貓,小貓捉老鼠.....改變行車的心態,才能保護自己,現在的台灣人都存著"反正他一定會讓我","我就不信他敢撞我"這種心態,所以其車時,一定要把其他人都當作是惡魔,是飆車族!更不可期待別跟你一樣有高尚的行車禮節,就算前方路口是綠燈,也要想著一定會有人會闖紅燈,而且是大卡車(我騎車時真的都這麼想!),切記!勇者不長命!退讓並不代表懦弱,而是智者的表現!駐大家長命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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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5 21: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V-Link推廣協會會長-輪子
我也覺得無照不對該罰....
但是如果今天造成死亡的原因不是無照呢?死亡的責任也要我來背嗎?
兩者搶黃燈,汽車搶黃燈左轉,機車搶黃燈直行...結果機車撞到汽車側邊騎士當場死亡....
當兩者都搶黃燈的時候,如果真的是機車騎士撞到汽車導致騎士死亡,那汽車駕駛要負擔全部的責任嗎?
所以才說無照歸無照,責任歸屬又是另一回是...這種事情需要目擊者來釐清,無照駕駛並不代表是他一定是因為無照才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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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00: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無照者不論被撞或撞人都須負全部的責任喔
無照歸無照,責任歸屬又是另一回是[這句嚴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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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00: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當然是因為無照害死人的啊...如果他今天無照,就不應該開上路,他沒開上路,死者也就不會遇到這台汽車...也不會發生這種事..舉個例子來說,今天考試作弊抓到就是零分,難道老師還會去改試卷的內容嗎?又好比解一題證明題,第一步就解錯了,還需要看下去嗎?最後答案一定錯嘛,考試作弊零分計算是先前已設下的條件,無照駕駛不對也是先前設下的條件,第一步已經不對了,還需要看下去嗎??不知道各位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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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01: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123fu
如果法律真如你說的這樣規定,那還真是一個不公平的法律!
但是如果你說的只是警察的判例...建議你僅供參考就好....
例如:台灣警察大多只要從後面追撞就說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沒有像國外有專業的車禍鑑定,很多時候追撞不代表後方針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無奈台灣警察沒啥這方面的專業訓練,記得小弟有一次在校門口因前方位打方向燈而追撞前方車輛...咱們的教官也說正常這種情況警察會用這個理由叫我們會互相賠償自己和解(損失都不大)........
回覆給:潘廷pro_v
這樣講不對吧?如果今天砂石車撞死一個無照的小毛頭,結果是砂石車超載又違規超車煞車不及將對向車道的少年撞死....
那這樣錯的還是那個少年?錯在他活該無照?那個砂石車司機能大聲的說『他一開始無照就不對了!他不騎出來不就不會被我撞到!』?
如果法律真的如此規範...那還有什麼正義可言?
無照錯在沒有取得合格的證書就上路...但不代表出事了不管怎樣錯都在無照的人身上!
今天光是雙方都搶黃燈,就代表這件案子可能的責任歸屬還有在討論的空間(非當事人或目擊者,不猜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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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02: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潘廷pro_v
回覆給:123fu

我只能說 誰能找到無照駕車 撞傷 或 撞死人 所要被處罰的條文 請跟我說一聲 


                                                            相信我 我是學這個的.......


無照歸無照,責任歸屬又是另一回是[這句話是對的.....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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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02: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媒體的素養...大家有目共睹...
希望大家不要被牽著鼻子走...
法律的東西就留給法律去解決...
我們唯一能夠幫忙的就只能看看有沒有目擊者可以提供更有利的證據幫助那位婦人....
不然證據不足不起訴...我們也是沒辦法的阿...

另外想說的是...之前看過一篇文章就是說法律人的養成...
在法律人的身上...永遠需要有一對火眼金睛...任何事情都要以客觀的角度去看待....證據在哪就辦到哪.....而不是像我們這樣參雜了情緒性的看法....當然以我們一般小老百姓不能茍同這樣的看法...不過這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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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06: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話....在台灣..只能自求多福...保佑別撞死人,別被人撞死..阿咪駝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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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11: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篇報導有後續的判決嗎??
還是就只有這樣...
因為汽車被撞的是車腹,並不是車頭..
我們也不是當事者,目擊者
所以也不能就這樣斷定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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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18: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黑翼天使  
那要駕照幹嘛??請你明確的說明一下?
台灣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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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6 2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V-Link推廣協會會長-輪子

駕照是警察臨檢時 給條北北看的......

對於這件事 是人都會生氣 會憤怒
可是法律沒條文處罰的話 還是不能制裁

對於這件事 我只能猜想檢察官找不到具體的證據起訴那位無照駕駛者  並不是他(檢察官)不想起訴他

我們換一個角度去想一下好了  請問 檢察官不起訴他 檢察官會得到什麼好處呢??  

我只能想到說 檢察官可能貪污 但是 相信我 檢察官很難考的 一個有智商的人 會為了一件交通意外 而過失很明顯的再無照的一方 為了幾十萬或幾百萬而作出不起訴處分嗎? 如果這件事大條的話 職位一定會不保的啊! 你會因此而斷送自己的前途嗎??

如果說他沒有得到好處  那麼 他幹麻不起訴 而遭受到世人的抨擊呢?  所以我才會推定說 可能沒有具體證據 所以才會不起訴......


世上有許多事是不公平的.....
你有看過警匪片吧   警察明知道某甲藏毒 但是你沒具體證據啊!!
除非你有法院的搜索票 不然 就算你強行進入他家 把白粉搜出來 你還是不能起訴他 甚至會被告侵入住宅罪.....

                                                         請不要生氣 我是無辜的....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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