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楼主: fr615744

[轉載] 你騎車,開車也夠久了!各位請認真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18 10: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0# cjo407 的文章

這........當時正好是綠燈,三人穿越斑馬線過馬路。

這句話我看不大董?是行人綠燈?

好家在...基本上我看到斑馬線我都會減速,因為有路口.....

我印象中好像還記得看到路口要減速,斑馬線也是一樣

所以通常我在大馬路上看到有行人任意穿越(沒走斑馬線)馬路

我會大崔油門......狂按喇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10: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行人用的
既然行人天不怕地不怕
何不天天用走的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9-18 10: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0# cjo407 的文章

看了這則新聞 真的感到 傷心 未來的主人翁 就被 撞死了

肇禍的貨櫃車司機黃錦福(四十三歲)辯稱,他根本沒看到人,
感覺好像壓到東西,立即停車察看          <<<這句話都是屁   開很快才會沒看到啦 說一堆...在人多路上 都不開慢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9-18 10: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女生被壓的扁扁的 看了 都快流  眼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10: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國家應該在多擬定幾條有關行人及腳踏車相關的交通法律
這才是正確的   不能說行人或腳踏車闖紅燈就沒事
沒被撞到 算幸運 沒死掉也算萬幸
這樣出事了  國家也應該負責
對於自行車跟行人也應該要依照交通號誌條例
不然那些單車族跟在陸上亂闖的行人被撞了 對於守交通規則的人哪說的過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9-18 1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聽個音樂吧 放個很紅的SORRY~_~

<embed allowscriptaccess="never"  src="http://pic.wretch.cc/photos/serv/video/video_player/BGMusicPlayer.swf?file=http://f8.wretch.yimg.com/fr615744/2/1009660042.mp3&autostart=true&showdigits=true&repeat=true" width="120" height="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11: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的名詞解釋中
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及機器腳踏車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

同條例第四條規定
駕駛人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行法令指揮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車輛分類及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依照處罰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訂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其中第六條將腳踏車定義為慢車

第六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
        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
        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同樣也有約束條文。
第七條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人或其他使用道路之行為人,違反本規則之規定者,依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規定者,依社會秩序維護
    法、公路法、市區道路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處罰。

至於針對慢車的相關規定,因規定繁多請自行參考,規範上其實與一般汽機車差不多,只有細節上有些許不同。從第115條開始。
http://law.tii.org.tw/Scripts/Qu ... &Lcode=B00600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11: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腳踏車無視紅綠燈也是被稿臭掉得.....

以前不盛行的時候,就知道要停下來,現在一頭熱參與的人多,就沒有王法了......
走得路其實跟大型機車一樣.......

這邊有比較簡單的網頁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520&ctNode=1376&mp=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12: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都不用吃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17: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fr615744 於 2009-9-18 10:33 發表
看了這則新聞 真的感到 傷心 未來的主人翁 就被 撞死了

肇禍的貨櫃車司機黃錦福(四十三歲)辯稱,他根本沒看到人,
感覺好像壓到東西,立即停車察看           ...

小弟本身也有開車,說實在的...車體越大,視覺死角越多!
尤其是半拖引車,車身大又高...還有內外輪差...
說實在話,司機應該是真的沒察覺到有小妹妹走過來...
不過,悲劇已發生!說再多都沒用,只能提醒自己,看到大型車自己閃遠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21: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albertmax080 於 2009-9-18 07:37 發表
你有沒有遇過更扯的。

一個阿伯指控你無緣無故停在馬路中間,害他煞車不及撞上你......

我只有一臉無奈,告訴阿伯,現在紅燈啊!



哈哈哈.....

小弟有次也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小弟開車..要右轉!有行人要過穿越道!

當然是停車讓他們過!!!

沒想到  碰的一聲!

我的小紅屁屁就被一台機車騎士碰上了....

撞人還大聲!說什麼我怎麼車停路中間!!!!

?????

難不成要我去撞人好讓你先過!?

番仔一個!!一直講不通!!!

還說他車子都發不動了!!!

車子就移到一旁去了!就說算了!不過賠他了...

這.....

好在只有後保桿上到他車子的黑色....

趕著要去接太太....不理他了!!!!

讓他再保持這種怪觀念去騎車!!!

哪天真要遇到事情就不要怪別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22: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現在有相當多的路口..

都有設置讓行人可以"交叉"過路口...

就是所有的車輛都停著..

讓行人可以斜著過路口!!

不過...這種號誌並不是24小時都是如此!!

都是有時間性的!

不過可能是大家一習慣這樣子過...

到車子綠燈後要通行...

行人還是有很多"交叉"在過路口..

我就遇上好多這種的....按了喇叭還被人家白眼!!!!

真的出事.....

大家覺得是誰要負這個責任!?

我是覺得要嘛就24小時就都這樣

要嘛就乾脆就都不要這樣子用!!!

害了大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22: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文章最後由 cjo407 於 2009-9-18 22:34 編輯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23: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這篇
就突然想到前些日子在某數字討論
和人打嘴砲時
我說經過路口最好是減速
不管是不是紅燈
就算不想煞車也最好降低到可以煞停或閃躲的速度
就是有人聽不進一一
還一直辯綠燈有絕對路權.........

絕對路權........那就求神明保佑,不要碰上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23: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0# cjo407 的文章

記者要表達的意思是不是:
這台貨櫃車轉彎時未禮讓綠燈的行人.....?
如果是正確的~基本上他要負全部責任...

只是呢......
蘋果日報文字記者表達能力很兩光~
我已經習以為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8 23: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2# 38ben 的文章

我敢肯定他一定是外地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9 01: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搬到鄉下住好了~

人口越多的地方白目也就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9 06: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撞校車 害1死

高雄市
昨晨6時許,17歲許姓高職生無照駕駛,載同為17歲周姓、沈姓友人,
行經高市三民區大順路橋突煞車,車子越過中線與對向搭載前鎮高中的學生校車相撞(圖),
沈姓學生死亡,許、周重傷,校車上一女輕傷;校車駕駛胡基勇依業務失致死罪送辦

文╱林錫淵˙圖╱侯昌騰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53590/IssueID/20090919



讓我想到...飆風再起...或..絕命終結站...的電影...=.="

[ 文章最後由 cjo407 於 2009-9-19 06:48 編輯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19 09: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8# cjo407 的文章

這司機倒是挺倒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9 21: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听過一則事故
有一台摩托車晚上視線不佳犛田
直接滑行卡進路邊停在停車格內的轎車
等到白天車主發現時早就往生了
大家知道法官怎麼判嗎?

轎車車主判過失致死要負全責
媽的啦..最好是停在中華民國政府劃的停車格內被撞還要負全責喔
那是不是要申請國賠
覺得很多故事都是被亂判的
什麼自由心證

就像之前不是有學生掛在公車後方還PO上網路的
如果該學生掉下來鐵定又是公車司機的錯
這年頭...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1-26 15:40 , Processed in 5.163366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