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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ngtian0512

[轉載] 飆車?送你電子腳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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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23: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贊成
姑切不要說是性侵害犯或飆車族,只要你都不做出這些事,誰能拿你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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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0: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法令好不好還得看他的配套措施是如何?執行的公務人員是否矯枉過正?

目前為止個人並不反對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如果能有效遏止"正飆仔"的行徑,
我想嚴格點沒什麼不好,對我們這些被貼上"偽飆仔"標籤的守法騎士也是福音吧!
而且有的人一天到晚都說因為飆仔而把所有玩車的人都污名化,現在法令出來了,
一定會有人又在該該叫說法令過當!(如果是你或家人去遇到這狀況並受其害,我看你還該個鳥)

大家都會犯錯,犯錯就是得付出代價!這是知識也是常識,更是社會經驗!!而且近年來飆仔對社會上造成的震撼,我想大家也都知悉,現在不祭出一些處罰方式,只會變成爾後政府被動性的消極處理,到時該該叫法令過當的那些人,又該的更大聲,說政府無能之類的!

電子腳鐐也不一定說是犯了什麼罪才能用,它只是研發廠商產品的相關延伸,例如:定位系統等等的....,只是這產品目前是設計給性侵犯使用,所以不代表只有性侵犯適用(希望有天能設計給該該叫的人用),一切都僅是先入為主的觀念!

只能說,莫因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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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0: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們覺得這個社會對飆車族的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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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0: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3# dragon 的文章

危險駕駛
(超速+逆向+闖紅燈+亂按喇叭+蛇行+等等...)

亂砍人

改車改的很詭異(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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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1: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目前社會觀感來說...

你車騎的快就算是飆車吧..

附帶的是會砍人之類的-_-....


以內文來說

他被銬的主因是犯了那些罪所以才要被上這種銬

被監控還亂跑~又不是想馬上再被抓進去關

我覺得這篇報導反而有模糊焦點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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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1: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 xingtian0512 的文章

大致贊同!
但問題是如何判斷才不會誤判!
是否超速頻率過高就算,是否開、騎車打人就算,酒駕加不聽取締就算~
如誤判是否後續有道歉賠償辦法~

以最近政府的作為,誤判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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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1: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2# angel942 的文章

中肯+1
該是對這些飆仔溪因那做出制止的行動了!!
車子順順的騎還常常被那些還不懂事故的臭飆仔小鬼擾亂!我已經受夠了
整天車子亂改是代表就會跑很快???
吃屎去吧~~~~
真的認為那麼快為啥不去安定或是龍潭去跟車手比一比!
當個馬路小英雄(應該叫做馬路小狗熊)就很厲害嗎?!
別鬧了...............
如果這種措施都不能去執行~~那還能夠用什麼方法去執行???
真的不行的話那些飆仔就乾脆出個幾次車禍才能夠學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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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2: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午夜11~6點.....肚子餓又沒有人可以幫跑腿的

餓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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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2: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關人的隱私權,是受到憲法保障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隱私權_(台灣)
「空間隱私,意指私生活不受干擾,即個人得自主決定是否獨處,保有自我內在空間」

很明顯一般人(非犯罪人)如果載上電子腳鐐是會侵害到隱私權的。
所以如果對「飆車族」上電子腳鐐算是剝奪他的隱私權的部分,
是否可以認受這樣子的標準?或那怎樣的人可以被算定義成飆車族?




台灣標準的飆車族影片,以前對台灣早期飆車族的報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Tx8jCJ6JMM

飆車族定義,來找找維基百科看看.......
http://zh.wikipedia.org/zh-tw/飆車族


「飆車族是對在一般道路上駕著機車或汽車高速亂竄的團體與其成員的稱呼」
但它令人垢病的是
「飆車族中常可見所謂的不良少年乃至於幫派份子,也因此飆車族往往不只是飆車、改裝此類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而已,其他諸如競速賭博、逞凶鬥狠、搶劫破壞、販食迷幻藥與毒品等的犯罪行為成為一大社會問題。」

那麼要用什麼來界定飆車族?

上面大多是以成群結隊的出沒,是否要成群結隊出沒才算是飆車「族」,還是個人飆車行為也算?
(駕著機車或汽車高速亂竄)

但沒道理有的事一個人做就沒問題,一群人一起做就要被處罰。所以先不管是否有聚眾。
(恩..想到的是.....兩個人在家嘿咻就沒事,一群人玩多P就要被抓?)

對「飆車」行為並沒有一定的標準,我自己常在騎河堤時就超過80了,其實也算是在飆車。
這樣子來看的話,這個定義其實頗為寬鬆,
但如果這樣的話,我相信台灣飆車的人可能不在少數會載上電子腳鐐。

但重點不是人數多少問題。

電子腳鐐主要是顯示這個人是「在被監視中」的意思,而不只是什麼衛星定位問題,衛星定位什麼的只是表示科技的進步。「在被監視中」表示這個人一定有什麼不好或不名譽的前科,才會被政府監視,而且是以侵害人權的方式做監視。

那一般人看到,會認為那是什麼?

我或許不會管那個被載上電子腳鐐的人犯了什麼罪,因為我根本不在想知道(就算他告訴我,我也不見得會相信他,當然我更不會想主動去問他),但他離我離一點不要接近我就好,至少我可以確保我的安全,也許我還會覺得他很不順眼和討人厭。

就像有改車的人去跟別人解釋他只是改車型沒有改動力沒在飆,別人也不想去理解,反正他離遠一點就好。

或者....大家會認為,飆車者(非族),和強暴犯是同等重的罪?

[ 文章最後由 airforces 於 2009-9-2 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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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2: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東西  我想裝在車上
這樣被偷才找的到.....
(有人這樣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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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7: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9# airforces 的文章

(恩..想到的是.....兩個人在家嘿咻就沒事,一群人玩多P就要被抓?)

這個好笑到
在家搞無毒性多人轟趴也會被抓去警局偵訊
原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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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08: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乾脆恢復以前的警方少年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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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1: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這法令不錯阿,你沒犯法 ~又何必擔心要帶上電子腳銬.....


那些反對的人士不是間接暗示你就是會犯法的人呢??

如果你不會犯法  就算飆車要判死刑  我也覺得OK  不用擔心阿   ~~~~  因為跟本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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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2: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其他人看他有腳鐐

怕自己行蹤曝露也被拖下水

大家就開始排擠他了吧....

好可憐...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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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2: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治意味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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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2: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點在於"飆車族"的定義....

你今天騎台重車在路上..人家會說你好帥好有錢

你今天騎台大改小車在路上...人家會說你是飆車族.說你很台

所以...


如果以飆車砍人後就上腳銬我倒是滿贊同的

如果單就以"飆車族"的定義來說~我覺得以現在政府機制來說很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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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2: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4# bgogo 的文章

這樣在意的人就不敢犯罪了
如果不在意唷?
電子腳鐐?
"幫我裝這飾品幹麻?快跟其他弟兄炫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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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3: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飆車族的定義一直很模糊

難道騎小折在路上暴走蛇行+違規就因為是腳踏車所以就不算飆車

快的定義也很模糊RV順順騎60~80!歐巴桑騎40就會說你飆車

以大眾的定義非飆車族大概只有電動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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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3: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對行車交通還有路人有任何不便與干擾
又尤其會去傷害人者吧

飆車族應該可以在粗分兩種
一種純粹追求速度的極致與技巧
另外一種就是社會危險又麻煩的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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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3: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8# 8gm662 的文章

電動車是無聲無息的殺人機器呀....

靠近你都不會發現....超恐怖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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