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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yiwen

[分享] 裝改裝管的騎士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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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01: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員哪時候會想到這些?
希望新法管的是出口角度
那就去發起連署給各區的立法委員/民意代表
這才有意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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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01: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平?

在怎麼水平..人的重量坐下去也不會是水平...

一台勁戰給一個13X的胖子坐下去,也會變翹館..

那這樣也要開嗎? 真是笑話來的..


真是一個胡亂開刀的法令.....

基本上是好意,但卻沒有完整的規劃...那還是形同於屁..

[ 文章最後由 turtlejejo 於 2009-3-14 01: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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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01: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台南市的警用機車都是買菜車就是了

他媽的...台南到處可見有人穿便服騎警用機車當買菜車,還兼載小孩,小孩都不用
戴安全帽的..... 哪天我看不過去,懶趴火燒起來就把這些公器私用的惡行惡狀大聲的
罵出來並錄下來現場給他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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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05: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43# bk_0214 的文章

記得拍照存證及PO上網,給爆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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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4: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k137 於 2009-3-14 00:29 發表
大家不要模糊焦點!
官員的想法是「排氣管需維持水平」,舉例勁戰125 的原廠管來說,以官員的定義是算翹管!而大部份的檔車皆是翹管!
我們是希望新法管的是出口角度,這才有意義多了!
問題不在改裝管~ 不懂要問~ ...


我昨天看新聞

被訪問的官員的確是針對噴口角度而非管子本身

就昨天看到的官員說法

1)噴口要水平以下或至少水平

2)管子高度不得超過1公尺


我看到的那則新聞片段youtbe找不到

但下面這則1分13秒的地方有提到開罰是依據噴口角度而非管子本身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WuQc8zgZdU

[ 文章最後由 smallwhitecool 於 2009-3-14 14: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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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4: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管子超過一公尺= =??~
那很高耶...
暴走族式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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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4: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45# smallwhitecool 的文章

1分43秒的RS騎士是在急什麼??

還蠻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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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5: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 ="....
我也注意到了....
他很趕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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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8: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來只有它合格
http://www.triumphtaiwan.com/08-bike/scr.html

請政府補助家家戶戶換成這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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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9: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原廠就翹的車該怎麼辦...
與其動不動就直接說""開單""
為什麼不改成設""標準""給改裝廠呢...
讓改裝廠改角度就好拉=..=....
管朝上 真的容易壞阿?? 這我就不知了..
原來""官員""上下班是騎機車 不是""坐黑頭""
挨壓 真不該看台灣的新聞台 每次都被騙...
我有改 但是它排口已經壓低了...
改車..真的是罪嗎??
怎麼總覺得我好像通緝犯...
守規舉騎 不搶燈 不闖燈 還是要偷偷摸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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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9: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rax74622 於 2009-3-14 18:54 發表
看來只有它合格
http://www.triumphtaiwan.com/08-bike/scr.html

請政府補助家家戶戶換成這台吧


還有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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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0: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smallwhitecool 於 2009-3-14 14:34 發表


我昨天看新聞

被訪問的官員的確是針對噴口角度而非管子本身

就昨天看到的官員說法

1)噴口要水平以下或至少水平

2)管子高度不得超過1公尺


我看到的那則新聞片段youtbe找不到

但下面這則1分13秒的地方有提到 ...

管子高度不能超過1公尺.
那改降低車身+射顏管.這樣搞就低於1公尺又射顏.
重車管也很高又是平管.會射顏....要不要罰?
管身不得超過45度角.請問到時條子要以什麼為基準來量45度角?
政府總是想這些不合理的法規來賺錢.
真是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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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0: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52# aa32322 的文章

帶量角器出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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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1: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aa32322 於 2009-3-14 20:00 發表

管子高度不能超過1公尺.
那改降低車身+射顏管.這樣搞就低於1公尺又射顏.


我在別的討論區說過

改翹管到底為了是什麼!?

過彎不磨到、視覺、還是就是為了噴後面的人!?

如果只是為了過彎不磨到、視覺

那把噴口角度改一下多為其他用路人設想一些有這麼困難嗎!?

如果就是為了噴後面的人

那就儘量去鑽漏洞吧

沒意見

原文由 aa32322 於 2009-3-14 20:00 發表


重車管也很高又是平管.會射顏....要不要罰?


看到時候法規怎麼訂、有無相關配套措施

你現在問我我不知道

法規不是我在訂= ="

[ 文章最後由 smallwhitecool 於 2009-3-14 21: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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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1: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受不了...
不要改裝不就不會受罰了嘛~
一堆屎屁~

你國產車扯到大型進口重車幹嘛??
台灣機車主流是哪種??
當然是要罰最多人騎的
而且新聞上明確的說是改裝車

重車排氣管設定就是那樣
他並非擅自更改車身裝置
人家被罰他至少有正當理由說
我這是原廠設定!!
改裝車有什麼強力的理由反駁??

牽拖這麼多幹嘛??
不想被罰又想翹管
那煩請存點錢換大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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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2: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館子微翹但是出口有下壓...沒有到九十度下壓那麼誇張就是了...

可是我自己站在車子後面的時候還是會噴到大概膝蓋的位子...

我也不知道位啥會這麼會噴 聽說是隔板做的厘出口很近

我騎車如果要等很久的紅綠燈我也會熄火...

還是覺得噴到別人不好意思... 可是這支訂做管又很好用...

但是個人是贊成這個法令啦 美國現在也不准改車 除非生產的產品有通過州政府的檢驗

每個產品都有個別的驗證號碼 警察攔你十 馬上就知道裝在你車上的東西 合法不合法

最後 還是老話一句 要改 就不要怕被抓 怕抓 就不要改

從小到大 大家不是都學著在規定的範圍內做你想要做的時候才是對的媽?

這是我個人小小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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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3: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 :'( :'( :'( :'( :'(




不然我改成這樣好了......

[ 文章最後由 ewater 於 2009-3-14 23: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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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3: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57# ewater 的文章

水哥~
四隻青蛙啦~
沒有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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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03: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翹管要開單沒差吧等被攔阻時能讓我停下來我就領單
在申訴嚕法令漏洞那麼多多看點交通法規的書對愛改車的人是很有幫助的
6000~24000的都被我申訴掉了
最近打算連我的小賓賓也要去燒一段朝天噴的65度尾出(單純為了報復一些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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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09: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大家忽略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
絕大多數的重型機車都是紅牌
在台灣某方面來說紅牌視同汽車

也就是說以正常守規矩的騎士來講
大型重型機車是不會跟一般重型機車混在機車格當中
那也就是說停紅燈後面應該是汽車 應該不會有射顏的問題

那麼 既然是汽車 那停車也應該保持安全距離
其實我想說的是
既然法規都把重型機車&大型重型機車分兩類組來看了
這法條要用到紅黃牌車種感覺有點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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