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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到底可不可以要人開車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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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00: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行走實驗室-紅鵝小李

我也不想解釋= =,你利害來這邊反駁他吧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51301575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092902606

奇摩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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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00: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行走實驗室-紅鵝小李

你剛剛有說

如果遇到相同事件
我是那個警察我會合法的陪你在場玩個3小時
如果你call不到人我再帶你回警局坐個24小時
直到你想證明你的身分為止
看誰時間多

那如果是遇到失業很久的人又沒有親人證件都沒有也懶的鳥警察

那坐警局應該對他也是個好選擇吧= =那是誰的時間多...?

反正留著失業的他剛好也懶的找有得睡也應該有得吃吧

沒得吃會變成虐待老百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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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00: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騎FT對折的阿布
知識+的東西
有些可性度不見得高
特別是許多情況下
很多回覆內容的來源就是另一篇知識+的回覆
常在知識+上 看到很多有趣的回覆

如果真如知識+上的回覆
那警察該如何執行他的職務呢??
大家用一大堆的規定綁住警察的手腳
然後再來說他們效率差    不做事
一直都覺得國人還沒辦法單個擁有自由權力的人
大家只會享受自己的權力
卻大多忘了自己該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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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00: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騎FT對折的阿布
""那如果是遇到失業很久的人  又沒有親人   證件都沒有""

這種完全無法辨識身分的
不會在警局坐太久
很快就會被送到遊民收容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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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01: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sdwu-小巫

哈哈~那種有根據的範圍我不擅長啦

我擅長的不是生活法律的!!

至於無法辨識身份那真是不知道該說可憐還是....

說到知識+  之前看過有人問說

"請問阿萬師醬油要去哪買阿?我找遍全台北和網路拍賣都沒人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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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19: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騎FT對折的阿布

我沒辦法跟你解釋"行政"這兩個字所有的意義
大致上行政是一個主動的國家機關
不可能不主動去干涉到人民自由
這也是為何人民認為權利受侵害時
還是必需先接受當場不合理行政處分
待之後再請求救濟程序
如果今天行政運作不主動
你認為台灣還有救嗎?
如果你是真的很懂法律的話
也不是所有行政處分都有辦法當場拒絕
有可能拒絕了死更難看

是好在你現在懂釋535是在說什麼
不然你還會反被釋535定回去
奇摩知識的東西看看就好
真的有實力的人不太會在那留法律知識
名詞解釋大概還能參考
其他就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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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06: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也是做加油站 , 遇到客人加完油烙跑, 就把她的車號記下來! 二話不說報案
結果警察問我們說她加了多少,  好像800多有點忘了! 結果警察掏錢出來幫他付錢 , 要我們別報案
這就是所謂的吃案? 可能轄區要比報案率低吧之類的~ 真的是很扯...
台灣的警察 , 認真的.優秀的是少的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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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0: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警察如果沒有搜索票的話...是不能要求駕駛人開車箱的.......也就是說...他是不能對你車上的任何東西進行搜查的.....如果他沒有票的話..就要開你車門...你可以反告他的...............就連引擎蓋都不能開.............

這個問題之前應該新聞有報導過了吧......我如果沒有記錯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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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1: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告來告去......

配合一下有這樣困難嗎

開車箱...是會怎樣...裡面是放滿A光見不得人嗎

社會就已經是這麼亂了

打開配合一下會怎樣?

如過這樣能減少開山刀在車箱出現的機會...何樂而不為

人權人權~以後出來站臨檢的警察都要被告

那我看晚上不要出去好了~等一下騎一騎莫名奇妙被砍

砍完刀子收回車箱還不會備查~下次還可以再用

X的真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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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11: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權至上的病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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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20: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造我以前上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你不用理他,他沒有權力
但是他可能會跟你盧現在這裡是台灣不是中華民國,而且你不開車廂
他會拔槍叫你下車還對你使用反手壓制,因為他是【合法,有領牌的】的劉漫
你能耐他如何呢,就算你事後找媒體的力量又能如何呢,他一定都說沒有
你又能耐他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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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22: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lackdog

反過來想 , 你沒違規又配合他又能奈你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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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3 22: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呃.........只是開個車箱.幾秒鐘的時間而已.很多人就是鑽法律漏洞.所以警察很難破案

有必要這麼去計較嗎?車裡面又沒有放什麼東西..怕什麼?

這好像跟教官可不可以檢查書包差不多的意思.....

愛看就給他看.看完不就沒事了..除非是心虛

如果是為了奇蒙子的問題....太小家子氣了吧...

你還不懂人家最後那幾句話的意思嗎?你可以拒檢.那就代表他就可以有理由抓你了

還搞不清楚.人家在說反話嗎?

這跟老婆或女友跟你說..你想跟朋友出去?好啊你去啊.你去啊.好膽你就去啊...是一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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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00: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sdwu-小巫
會先從指紋著手啦!
要先確定是本國國民,才能送遊民收容中心
不然,就得送到宜蘭,準備回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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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05: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很遺憾
那個是程序上的問題
就像平常我們要上法院要告人前
如果沒有9成以上勝訴把握
都要先看標的的金額是多少
沒有個5~10萬以上是沒人會去走司法程序的
一審完基本最快半年
最長3~5年都有可能

警察辦案也是
這種東西報上去他們處理起來也會很麻煩
然後功也沒多少
在台北是不太可能發生這種事就是了
如果當地派出所不受理
就跑到縣市警局報案
再吃你就再往上報
警察也是需要人民監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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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07: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生

我的重點只是想知道警察是否能要求人民開車箱

重點只是想知道這點 

我也不想去了解  有哪些好警察壞警察等等之類的

或是  辦案困難的地方 

畢竟他們也只是在工作 

有哪一份工作不會遇到困難的地方 

只是大家要將心比心  

不要因為你是大官   就可以來欺負無知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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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3: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FF-76 & Zbears-76
遊民不是我的業務所以具體的內容不是很了解^^
但某部分來說
多數失依路倒的案子    都沒辦法確認到底他們是誰
甚至連身分證字號都沒....只好來個給個臨時字號(編碼和常見的身分證字號不同)
如果再加上一些有神智方面問題的身心障礙者
那就........更不知如何是好囉>"<


回覆給:生
很多事情真的很難分開單獨來看
但是....說真的
權力誰最大
大官>有錢人>>>一般民眾>>>>小小官
多數人都只知道自己的權力
忘記了該盡的義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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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6: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sdwu-小巫
多數人都只知道自己的權力
忘記了該盡的義務了

推+99999999999*N個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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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6: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Kat FF-89

人權至上的病態社會

↑說的真貼切...給你推一下..

在台灣...大部分的人真的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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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6: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生

警察是可以請你開後車廂...


以單純的路檢或攔檢勤務的話....你有拒絕的權利...

不知道這麼說...你瞭解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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