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給:松鼠
恩.....我們慢慢的來探討....
首先是目前實施的絕對路權政策,你媽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所以對方有絕對路權,轉彎車與直行車擦碰撞,肇責絕大多數會在轉彎車 這邊看起來,你媽的一定會輸....就算不用負全責,也至少是八成肇責
兩段式左轉的規定,目前現行的規範是,在沒有"禁行機車道""機車兩段轉的標誌""機車得逕行左轉"等標示狀況下,"同向三線以上之道路,機械腳踏車需以兩段式左轉" 所以毫無疑問的,那個路口一定要兩段式左轉 若是看內車道的左轉標示左轉,那就同時違反"機車型駛快車道"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在速度方面,並非由誰來認定,必須經過核准的儀器量測後的數據才算數,所以決大多數事故,行車速度僅供筆錄用,基本上是沒有意義的.... 除非有行車記錄器.....這東西我只在清潔隊的車上看過而已.....
至於重車行駛進行機車道,他頂多吃一張罰單而已....
總結..... 好言好氣跟對方談談如何賠償吧.....
在財損方面是民事,雙方談不攏由某一方提告,經交通裁決後判定雙方肇責,再繼續談賠償問題... 還是談不攏則上民事庭,此時....雙方都是輸家.....
人員受傷方面可以提出傷害罪,這是刑事庭......同樣的不管輸贏,雙方都是輸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