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受不了

真誇張的糾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18 23: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用路人

我認同你的話 (事實存在的陰暗面)
但是不認同你有這種極端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8 23: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E-LINE

阿..

去汽車道加油

跟有沒有品或霸不霸道有關係嗎????...

=============

騎到目前為止

好像都是汽車在硬吃我車道的樣子哎

看我比較窄

路還很寬

就整個吃進來

鑽來鑽去

很爽?

撞到人 不是更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01: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E-LINE

"大排氣量的機車..本來就應該"視同"汽車"


這已經是常識了....=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12: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赤燄

我不以為然 這種觀念
既然 大排氣量的二輪車 該視同為汽車同等
那麼 為什麼正式的名稱是"大型重型機車"呢?
換句話說 會說是同汽車的 也只是車主在自我催眠....
政府方面還是把這類車子歸類為"機車"只是排氣量跟車型較大罷了

至於加油站 各位有沒有算過 機車加滿要多久 汽車加滿要多久 重機加滿又要多久?
機車加滿 了不起1分鐘吧 汽車呢? 如果油箱大(RV車)灌個5分鐘可能還沒滿 大型重型機車
主要是因為車型比較大 油箱比較大 考慮到尖峰時段的加油人潮
所以排到汽車道 因為加油比汽車快 卻比白牌機車慢 為了機車群不會嚴重阻塞
故 排道汽車道去

我了解大型重車車主的心情 每個喜歡車的人都會認為自己的車絕對是天下獨尊的
只是重車車主更多一點.....霸氣吧?(我個人是解讀為自以為 當然 也會有例外)
不過 姑且不論車型跟排氣量 我想大家都還是騎乘"機車"車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12: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零

我不贊同你的意見
但我尊重你的看法!!


大型重型機車.........以車輛種類來說,是被歸類為機車沒錯
不過,在現行的法令上以及交通部的路權開放政策下,是被視為汽車的!!




在國外被視為是"常態"的

在台灣都被視為"變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16: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零

我是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分

只是這是我應得的權利

目前到中油加油也是被叫到汽車道

如果他叫我到機車道加油

雖然我不會說什麼

只是心裡會很幹 阿明明就是不得拒絕到汽車道加油

難道上班時主管都沒講清楚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16: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布魯斯.

不過 說真的 汽機車加油道
對大型重型機車來說....有差嗎?
又不是機車比較貴汽車比較便宜= ="

另外 我記得日本150cc以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了
那麼 在日本 150cc也是被視為汽車囉?
真棒呀 早知道因該出生到日本的...嘖...(這句是開玩笑的 別認真)

我剛剛上面的文 忘了打一句話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各位車友看看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16: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奇怪
阿就怎麼規定就怎麼加阿..吵啥??
跟汽車一起加也不錯阿..
不會擠一起也不用讓小車多等

重車在一般交通法規上等同汽車也沒錯
怎麼感覺有人很酸..什麼叫自我吹眠??
幹嘛一定要扯稅金什麼鬼出來
感覺有人在挑撥...
大家都是騎車..有必要這樣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17: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零

***不過 說真的 汽機車加油道
對大型重型機車來說....有差嗎?
又不是機車比較貴汽車比較便宜= ="***


絕對有差!!!!
若是車主騎的車是GL 1800或者是K 1200LT,哈雷..............等的車,
你就知道差別在哪了!!!
另外一點,現在有不少的加油站的確是汽車的優惠較多!!!





***另外 我記得日本150cc以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了
那麼 在日本 150cc也是被視為汽車囉?***


日本的規定是125cc以上,不是150cc(因為日本沒有這個等級)

而且,被你說中了!!
在日本的高速公路上,他們的駕駛人的確是把機車當成汽車來看待的!!
不會像台灣一樣,發生"汽車欺負機車"這種亂象!!!




既然台灣現在二度開放大型重機進口
也得到了交通部給予的適度路權
我們應該是要給予尊重,並且樂觀其成,不是嗎?????.................................^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18: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零
日本機車可以上
不是因為視同汽車

而是
視和汽車有同等權利

被視為汽車?汽車是多了不起?
需要被視為汽車?像汽車才能怎樣?
你稿錯思考方向
只要是人     都有人權
只要是車     都有路權
台灣字以前到現在還不是很重視人權的地方
也很少相冠的教育
也難怪您無法理解無法從這點出發思考 



回覆給:E-LINE
一個有法治觀念熟悉規矩的文明
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汽車道
就不用像沒常識也不懂的吸收新知的鄉下土人
把大型重機虛心的騎到機車道或或者心虛的騎到汽車道加油
因為        那不叫霸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19: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的回應已經講的很清楚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21: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新店最大間的台亞加油站!
也是有很多重機跑到汽車道加油!
每個督很有禮貌的要我門為他加油!

最重要的是彼此之間的心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9 22: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中油公司有規定250CC以上

就可以在汽車道加油

各位不用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0 00: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講到這個就一肚子火...

每次去自助加油時

都被後面來的車子問

"你是要來加油的嗎?"

靠..老子來加油站不加油

難道是要來喝油的嗎?

我也想自助加油省個幾塊不行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0 02: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零

我只是覺得這是我應該可以擁有的權利我幹麻不爭取阿?

規定就是規定阿..

而且只是車道的問題而已

那有那麼複雜

==============================================================

要不然...

我那25X KG的 淫鳥

在星期三減價時段借你騎到優力去加個油

你就直接騎到機車道吧

我想他會很迅速的把你叫的汽車道加油的 ^^"

你大概就能體會 為什麼不想跟小車擠在機車道的原因

==================================

連跟GL1800比起來算小朋友的淫鳥都如此難受了

何況是GL1800??

要他到機車道加油

不如殺了他先

(先看進不進的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0 12: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布魯斯.

我覺得....
離題了....
原PO好像是討論事故耶........
賓士的.....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0 20: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零

我也是針對你的回文而回的u8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1 00: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阿伯的金勇還是瞎小老檔車

油箱有13L....

某重車  是17L.....

加滿的時間不會差太多

一般125速客達  除非他臘底  不然大約四十秒內加的完

也有汽車只來加200塊和一百塊   槍才剛放就加滿了,甚至不到四十秒

因為汽車道的槍  加油速度比機車道快...

至於重車來加油站加油  除非他本人堅持到機車道加油   不然我都會叫他往汽車道

原因無他   在這邊卡位   不但後面的難加   對他也是方便

而且導去汽車道還能順便偷懶一下  何樂而不為...

因為加油比汽車快 卻比白牌機車慢 為了機車群不會嚴重阻塞  故 排道汽車道去

其實不是。塞不塞  和一台這麼大cc數的車  絕對是"沒有關連"的

不管多塞  加油站派出來的人就是這麼多   哪能足夠應付上下班的尖峰車潮?

所謂重車在機車道卡位  是指他車這麼大一台  萬一剛好排到他的位置是在機車道入口處 

前面的車又剛好加好了   那後面的車可是很難往前的,所以叫他去汽車道純粹是為了....."我想偷懶"啦!!!

而且說真的  重車的稅繳起來就是比白牌多

給他多一點特權又不會怎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1-23 20:52 , Processed in 0.066141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