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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潘廷pro_v

強盜強姦應判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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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9 23: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乖~一下就好~

過失??
人應該都有控制自己右手的能力吧??
也都對法規有認識
不然駕照怎麻來的??所以應該偏向"蓄意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其實我也覺得台灣對這方面的刑罰判的"不好"
只是...
覺得開口閉口就要人死也不能解決問題
多點理智少點情緒才能有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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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9 23: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蝦子

我真正的意思是~例如某天某個人犯了強姦罪~路上隨邊抓個正妹就拖到河堤外~

把人家扒光搞了又搞中出再中出~順便心情好扁個兩拳出出氣~最後把人光溜溜的丟在河堤外自生自滅~

而當犯人被抓以後~有一狗票人權主義者認為該犯人是因為成長環境不建全~大環境的錯~

導致犯人長大後行為有所偏差~犯人不知道如此是不對的~所以要大眾甚至被害人原諒他此等的罪行~

在我眼中~這樣的人就是偽人權主義者~難道你想說~你的觀念跟那些偽人權主義者一樣嗎??!??!

如果要否認這樣的團體毫無問題~那等我強姦了你再說~你再用大愛原諒我~只不過我沒這種癖好就是了~

對強姦犯有一絲絲的仁慈~就等於是再強暴被害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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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01: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那告訴你我的意思...
無論做任何錯誤的事都必須付出應有的代價
但是會有那種人的產生
一定有其先天與後天的影響
他必須付出代價
但是除了付出代價以外
是否我們也必須思考著這件事的成因
找出問題出在哪裡
否則只用加重刑罰真的有用嗎?
我還是認為治標不治本
我是亂世用重典的信徒
但是我更在乎是否有解決問題的根本

另外
我是不清楚你說的那些偽人權主義者對這件事有發表過什麼啦~
雖然我個人對某些特定的人權團體也不太欣賞
但是
基本上我比較不會用一些強烈的字眼或說法去陳述自己的立場與想法
因為那對整件事不會造成更好的影響
而且我個人淺見認為
那同樣是另一種形式的暴力
況且我認為大大您應該有能力以更有深度的方式來闡述您的想法
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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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02: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蝦子

你....我.....唉......我心中的定義是....

偽人權主義者=替犯人找出理由使其罪行看來似乎合情合理以減輕刑罰....那被害者咧??誰去聲援...

這樣定義可能清楚一點....

不知是我表達太不清楚還是大大您想偏了....

我似乎從來沒有說不應該去探討犯人加害的先天後天原因....

去探討為什麼一個人的行為會走偏是對的...去設法導正可能犯罪的人的行為也是對的....

但探討出來的所有理由也僅限於探討而已...絕對不能成為法庭上犯人加害別人的理由....

但目前現今社會卻完全只注重加害者為什麼犯錯~替他找出個犯錯的合理原因而減輕刑責....

當判的太重這些人就跳出來說我們要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這種話聽起來就很圈叉了.....

再舉個今天我才親眼看到的例子~

我今天上課路上~常去的雜貨店被偷東西~小偷是個大約40的壯年人~店主人55歲~

猛追小偷沿路大喊抓賊~最後小偷衝進巷子跑掉~一點辦法都沒有~(過程只有不到5秒)

問題出來了~如果今天小偷是因為沒工作沒飯吃導致偷東西~常人都會因為這理由原諒小偷~

但~那是否意味著店家活該被偷????因為沒工作沒飯吃施捨一點又如何??????

不對吧~沒工作沒飯吃不代表他可以偷別人的東西~(如果是完全沒工作能力的我就認了~)

更何況再怎麼沒學歷也可以去工地粗重~況且還跑得飛快體力鐵定沒問題~

台灣太容易幫錯誤的事找理由脫罪了~而我強調的偽人權主義者~就是專幹這些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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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09: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蝦子

我是覺得亂世該用重典
你說人民在無處宣洩下
最後往往走上革命

看看大陸吧
革命?
光只是抗議
就被坦克車輾過去
連命都沒了
還能革什麼東西?
(當然大陸是個比較極端點的例子 XD)

回覆給:小紅悍

你跟我想的一樣
我也覺得應該把那些人權團體
的姓名地址都公佈在網路上
讓大家好好的看看會發生什麼事 XD

反正他們是聖人嘛~~
上帝說當左臉被人打時,右臉也要給人打一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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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個人小的時候犯錯
父母會打他,禁他足
但如果等他成年了父母還要這樣管教他
那表示他太不長進...

同樣的
一個國家在發展時是需要嚴刑峻罰
但如果這個國家的人民只能靠處罰自己才能克制
那跟長不大的小孩有啥兩樣??

如果真的是濫泥扶不上牆
那也不要抱怨社會有多亂多糟
那是自找的,大家都是幫兇...

很多國家在講是否要廢除死刑
有人聽到的反應是"那是過太爽的人在講的高調"
沒錯!!人家是過的很爽
但有沒想過為啥人家可以爽我們只能靠北??

大家...
來點會的吧!!
難道一輩子都要當長不大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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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4: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元

這個....
關於"革命"那一串是我說的啦...
可是你舉大陸的例子
那我說說我的看法..

毛澤東說"''槍桿子出政權"玩政治可以這樣搞
可惜他忘了"能馬上平天下,不能馬上治天下"
如果真的抵抗的了潮流
鄧小平就不用搞啥"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了

但是雖然改革開放了
還是發生了"六四"
有沒有想過為啥有人敢不怕死的檔坦克??
有機會跟2 30歲念過大學的對岸朋友(套句對岸的用法叫"知青")聊聊。看看"六四"對她們的影響有多大??
(年紀小一點就不用了,被洗腦的很嚴重)
看看大陸沿海跟內陸的貧富差距
再看看有多少省和地區想自治獨立...

你如果覺得我說的還不夠清楚
有機會我再說說前蘇聯的例子吧...

PS 我只想單純討論歷史,政治魔人不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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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22: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這樣我清楚多了~那應該算是我想偏了
以為大大您會以偏概全XD
認為探討這些的人都是些....

感謝大大不厭其煩的解釋XD
其實
我們學社工的不只是探討唷~
還有很多...
所以小弟我正在司法矯治機關當一個小小的實習生

"但探討出來的所有理由也僅限於探討而已...絕對不能成為法庭上犯人加害別人的理由...."
這是當然的
加害人固然有人權,
難道被害人沒人權?!
但是大大描述的這種情形在台灣似乎很容易產生
在台灣
政治與社會輿論常常壓著司法走
再說的更廣一點
東方社會常說情理法
而西方社會講求法理情
各有優缺

對了
提供一點訊息給您參考
有許多性侵犯在幼時曾受過家庭暴力.性侵犯或性虐待
我只能說
他們必須對自己做的事付出代價
但是還是不免替受害者與他們感到惋惜

最後
因為有太多想法
無法用簡單幾個字就清楚表達我的意思
所以有空出來騎車時再深入聊吧
以避免誤會XD


回覆給:元
理共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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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1 17: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所以...該怎麼辦咧..?
我覺得台灣社會會如此,跟"規範"&"觀念"有很大的關係
規範相對於法律
觀念相對於教育

現在的法律偏向以"自由"及"人權"為出發點,也就是說,以前的法律訂制,先先考量到國家的運作,及社會的作息,才考慮到人民的自由與否,現在則相反,造成這樣的結果,原因在於改變法律的人,有的是因為沒有周詳的考量,有的甚至只是為了一己的利益,把國擺一邊,自己擺中間,卻沒想到沒有國,卻沒想過沒有國,我們只是由民而已

現在的教育偏向以"開放"及"自主"為出發點,也就是說,以前的教育著重在團體,合群,守法,現在則是鼓勵表現"自我",觀念開放等於先進的想法,卻不知道人本是"團體"動物,既然是團體,怎能不學習合群呢?一
提倡開放的觀念,卻沒考慮到,這樣的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規範"

我一直不懂,中國文化博大精深,歷史悠久,為何要放棄良好的道德文化觀念,仿效歷史比我們短好幾千年的美國?仿效二戰時殘暴不仁的日本?仿效國字是由ooxx組成的韓國?

知識可以進化,科技可以進步
但道德卻不可盡喪!



此時,一個身穿嘻哈打扮的年輕人走過,嘴裡不時的"右右右~"
"老頭~你在說什麼鬼東西啊!現在都21世紀啦!"




頓時間...我說的都成了屁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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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1 17: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 跟朋友一起吃飯的時候 提到這件事
就說 要怎麼刑法 是最恰當的 ~ 有說 槍斃  鞭刑 閹掉 ... 阿
後來 有一個朋友 說了一個超經典的 逞罰方式 ~ !!
聽到的時候 笑到流眼淚
強者我朋友就很正經的說 ~ 塗三秒膠阿 !!
我們一桌的人 都在笑 !!
這是我目前 聽過 最好的 逞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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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09: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關起來12年也是浪費國家糧食XD

應該來個網路公民投票決定刑責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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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02: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簡單的方法
就是抓到把海綿體切下,我看他怎麼再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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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03: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有時候就算你閹了強姦犯的"牙籤"還是沒用....因為你閹了他們....她們還是會用其他的輔助工具....反而讓婦女受害更大....最好的方法我想就是無期徒刑或是死刑......我覺得有些人權團體衛什麼還要幫這些處聲說話呢????這些人權團體幫這些畜牲說話...要爭人權啥的...但是他們都沒想過被害人的心聲...被害人的人權到哪??....我超級超級討厭強姦犯.......他們全都是人渣.....假如他們的家人被性侵害....他們不知道會怎樣??也會鼓手叫好....說再來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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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知鵝

強姦完後就直接殺死埋掉,反正抓到都依樣關到死或拉去槍斃,那死人不會說話也比較好處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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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1 01: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一知鵝

千萬不能用無期徒刑......你想想....你辛苦賺的錢要給那些畜牲供吃供住....你受得了嗎???

叫畜牲做苦力自己僅留生活費養自己~其他大部份的錢都賠給家屬~才是上上冊~

若是槍弊也要叫畜牲自己買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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