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官當然很想改,只是有某些人權團體~~~ 以最實際來看好了,那些受害家屬除了需要一個道歉,還要一筆慰問金,我是認為慰問金可以從1000萬起跳,這筆判坐牢還痛苦,而工作環境當然是做那些平民老百姓最不想做,危險性最高的工作,坐牢的頂多關個10年20年,出來頂多是繼續過活,而償還慰問金就是你沒有在裡面賺到受害家屬要求的金額就永遠無法出來,要吃要喝也是靠自己賺,不然就餓死,而且不得家屬或朋友幫忙償還,這是避免一些有錢人用錢解決問題,死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還不如利用那些罪犯價值會更高
至於蓄意殺人的罪犯,也不必要死刑,只要讓他一直作工,作一輩子,直到回老家為止,而且這些錢依然是歸於受害家屬!!
還有一個古代的受刑辦法,就是把犯人綁在床上,然後用冷水一滴一滴的滴在額頭上,時間長短就看罪刑輕重,基本上一個禮拜那個人就差不多瘋掉了,想想這樣才叫做生不如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