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給:核廢料(PTT團隱藏機)
我說的無牌黑車, 就是指那種完全沒機會掛牌的車, 連臨時牌都不可能掛的那種!
其實全車完稅(非部分完稅)就是應該算合法進口才對, 搞個開放前開放後實在有一點說不過去.
或許正式開放前的車, 要補一些當時沒繳的小雜費, 只要補完雜項費用也應該屬於合法正式進口!
早年海關查扣車, 例行拍賣的那些被扣車, 都還給予進口證明, 那些車也應有合法上路的機會才對, 只是好多年了, 車子可能早就轉手或報廢!
車測中心, 原先計劃是車輛研發中心, 現在變成驗車中心, 實在很奇怪!
民國78年左右, 有開放歐美150以下機車進口, 當時沒有車測那回事, 直接掛牌. 現在卻搞個要花8萬10萬測試, 是有一點在搶錢, 不過有逐批驗這條是還可接受. 但是那些早期的完稅車就沒什麼福利, 反而增加負擔, 是有一點不合理, 且驗車環保標準該是一期二期還是四期五期????
我個人認為, 應該是正式開放前進口比照原車年份驗, 正式開放後的國外二手依新法規驗, 比較合理, 法律上也是這樣, 立法前不該追朔, 因為當時也合環保法! 否則那些軍警的老BMW, 交警的哈雷1400(現在可能報廢), 警學校的KTM125(現在不知道還在不在) 等進口車,是不是也要重驗!
且我堅信經過車測中心回來的車, 根本不需要怎麼新車訓車的過程, 直接上路騎一圈就應該訓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