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查看: 905|回复: 46

快餓死了怎麼玩車...../__\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1-16 02: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老闆陰我..被擺道...
王X蛋....

好個老婆會計...請個8天假扣我1萬6新水....
實領9974元,好樣的....
明天就看著你的資料庫變成新硬碟吧...

11月14號的時候,桌上多了一張員工守則,還寫10月25號實施(我進Server看這張表打好存檔的時間為11月13號晚上)
嗯,好個桌子沒收乾淨罰1000,好個在位置上吃早餐扣1000
請病假要在開門30分鐘前

要做photoshp photoimpact flash coreldraw(我不熟) Frontpage Dreamwaver 他X的給我2萬6
要不是女朋友住附近我搬過來...我做啥阿我 = =
還要教新進原工我的專業技巧,靠..我靠著過活,我教會他們我吃啥..
還要當MIS,管全工司的電腦軟硬體..不懂有需要的就買書叫我學..
學會也不加薪,拿什麼雷電,Server架站,什麼書來
還扣掉我錢,假日上班沒給錢,我真的怒了


       鴻億股份有限公司    員工規則      94.10.25  實施

 

  1. 員工請假規定(a) 病假須於當天8:30分前來電話請假

  2.             (b) 事假須於前1天寫假條請假

  3. 以上請假須直接通知陳小姐,不可由同事轉告,亦未遵守視如曠職扣薪1天。當天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請假視為曠職,曠職1天扣薪資3天,不可異議

  4. 當月請假1次扣全勤二分之一2次請假即全部扣除全勤(全勤1500)

  5. 上班時間早上800~1200中午1200~1300休息下班時間1700須將當天工作完成才可下班

  6. 上班時間以10分鐘為緩衝超過以0.5H計算遲到以此類推。

  7.  800為上班時間不可在上班時間用早餐。

8.工廠內任何時間嚴禁吸煙違者罰款3000。隨地吐檳榔汁、煙蒂、   

  飲料空罐、便當盒等罰款1000,吸煙者請至工廠門口。

9.離職者須於30日前辦理離職手續,未辦離職手續者,願意放棄當月薪資不得異議。

10.上班時間不可用餐,須將早餐移開桌面保持乾淨。

发表于 2005-11-16 02: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你的情況告訴勞工委員會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02: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當天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請假視為曠職,曠職1天扣薪資3天,不可異議


光這條就有問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04: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煥仔
有這種老闆?!~ 亂扣工錢...

換老闆比較好 -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07: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也太嚴苛了吧=.=
快過年了等過年在找個好頭加吧~"~
過完年一堆人大搬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0: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慘丫..
明天就看著你的資料庫變成新硬碟吧...+1
呼一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0: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煥仔

太誇張了...= =
說真的...工程師雖然都坐辦公室...
但其實不過是資訊業的"黑手"罷了...
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0: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煥仔

不要那麼衝動丫~~
要年底了.. 橕一下就領年終咯~~
等錢到手~再給它 ( 變成新硬碟吧 )   哈哈哈~~~

領完年終變成新硬碟 +1    哈哈哈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1: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記得幾年前科技公司有一位工程師離職前,
也是把他的工作成果砍掉.
他的理由是,這是他寫的.
但是公司告上法庭後,公司勝訴.
因為,那已經是公司的產財了.
聽說該工程師賠了不少.

所以,小心,再小心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1: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沒有錢
玩車...
根本連想騎車都是很大的問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2: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煥仔

我還以為只有我公司那麼機巴...
=======================================================================================
以上請假須直接通知陳小姐,不可由同事轉告,亦未遵守視如曠職扣薪1天。當天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請假視為曠職,曠職1天扣薪資3天,不可異議

我的公司是曠職一天扣三千~一天薪水才八百左右而己...等於被扣3.75天的薪水...
========================================================================================
========================================================================================

8.工廠內任何時間嚴禁吸煙違者罰款3000。隨地吐檳榔汁、煙蒂、   

  飲料空罐、便當盒等罰款1000,吸煙者請至工廠門口。 我的公司是抓到一次扣一千五~扣快二天的薪水...
========================================================================================

真是同病相憐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2: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1.設定加密程式...走了以後讓他們慢慢去解...(人要消失..別讓公司知道你的去向..讓他們連絡不到人)

2.加寫一個隱藏程式..等你走了以後...病毒發作...哈~誰也抓不到  (但是不能留下蛛絲馬跡喔...不然會很慘)

祝你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3: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破壞....... 固然是宣洩不滿的必經環節.

人與人之間,炒吵嘴,打打架,OK嘛。。。。。

事後,大家說清楚講明白,或許沒事大家OK,最多鬧法庭。

但是就於職場上來說,這可不是每次吵吵嘴,打打架,搞破壞後,

說清楚講明白能解決的,利益立場不太一樣。

於職場來說,受雇者以辦理交代事宜換取合理報酬。
公司如侵犯受雇者之權益,受雇者,可依循正常合法管道,投訴與請求賠償,相等反約束之。

所以,換仔的權益就以他所描述的立場,他是侵犯的,我贊成他投訴,(換一家啦,老闆太扯了)

但是我絕對不贊成他搞破壞,要是老闆反過來控訴他,挖咧!這就大條了!

比如:老闆控訴因為電腦被破壞,導致數百萬生意利益受損,法官可判換仔賠耶!

個人會................

所以影像檔案備份,清出所以個人資料,只留下"平面化"影像圖檔。
手法屬個人行為,我可不必留下我製作路徑。

因為,你要的是成品,我就只給你成品,你管我給你高檔或低檔。我怎麼作,你管我喔。

換一家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5: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煥仔

走的時候辦理好交接啊...
程式註解能拿的就拿...能只講觀念就只講觀念...
不過交接的人會蠻慘的....^^|||
或者是利用病毒設時間砍資料壓....
最狠的大概就醬啦.....^^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6 16: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把離職單放老闆娘(角色:老闆的老婆 等級:會計 長像:醜)的桌上
就跟另一個美工一起離開了

我今天跑到一個大公司應徵,不過看來不會錄取,因為我看到裡面的人
工作能力很像都滿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6: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煥仔

已經離職了嗎??
恩 找勞委會沒用    他們是政策單位
要找就找各縣市勞工局    給他勞動檢查一下      光它上面那些規定  關於垃圾亂丟 罰多少的
他就一定吃鱉

這些在勞動檢查時    會順便開單    他扣你的薪水   都不夠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6 16: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PIZZA-007 阿吉
離職了..只給9千多的公司要來幹嘛..
今天打電話去問同事公司變怎樣了...聽到幾爽..
我沒破壞他們的電腦啦..
不過把不是他們的軟體都拿回去了
就像我剛到公司時的樣子

他們說公司現在亂成一團,我可在一旁大笑吶..

離 職 書


茲因薪水亂算以及公司制度問題,實已無法繼續勝任公司賦予之職位,思考再三,為不耽誤貴公司運作,以及本人的前途,決定另謀他途.


僅於此表達辭職之意,將於民國941116離職

於辭日之前,本人當竭力協助業務轉移事項.對貴公司來年的培植以及厚愛,非言語能表達.願爾後另以他途表達謝意.


此致 鴻億股份有限公司-先生


:實領9979元的美工 同事培訓人員 電腦維修員

xx煥 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6 16: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個字

職場險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6 16: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綠先生

我的避震器跟錦標賽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嚕..
先去找工作吧..玩車..看看下輩子有沒有機會再看到賽車場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6 16: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Kenneth:
記得幾年前科技公司有一位工程師離職前,
也是把他的工作成果砍掉.
他的理由是,這是他寫的.
但是公司告上法庭後,公司勝訴.
因為,那已經是公司的產財了.
聽說該工程師賠了不少.
所以,小心,再小心啊!

嗯,我會幹的很漂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0-6 22:28 , Processed in 0.07363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