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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O!

還該不該做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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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1: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這個話題還滿熱的耶~
而且~大家都比較偏向顏先生?    (就是~幫助人的那個)
我想看看~有沒有偏像玻璃娃娃那邊....

最好那位法官都沒有跌倒過...
到底是怎樣曼這件事的~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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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7 02: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尚
回覆給:NightWalker(去死團員-17)
死人的那邊姓顏~殺人的那邊姓陳 = =" 應該說助人的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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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3: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尚

娃娃那邊的嗎? 應該是沒什麼人會在他們那邊吧..
他們的目的是啥? 他哥哥說 還他一個真相...?!?!(什麼真相?)
不會吧..原來這件事他哥哥是以為謀殺的嗎?
還是有預謀..殺人動機(就是因為隨手做善事?然後自不量力)
讓自已也跌倒然後再被告.再判賠三百三十萬?)
舉個例子
==============================================
如果失火的話 消防員沒救到..人掛點..那可不可以告消防員
自不量力?自不量力還救火..(不是要盡力嗎?)那如果火很強烈
那消防員就說 沒救了 不如不要去救..待會又被別人說自不量力
再被判賠330萬??妳說合理嗎?
================================
我認為像 小松 說的就蠻有道理的。
不會泳游的去救快淹死的..這才算是自不量力吧??

且連玻璃娃娃團體這邊也不站在 被害者 這邊
還聲援被告!!
雖然 有正面 就有負面的 我也是周圍沒人幫那個被害者說話的!

我也很想聽聽別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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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3: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他哥不拿任何賠償金又怎樣~問題不在這裡吧~

陳姓同學本來就不該被罰這筆錢~顏家拿不拿錢那跟屁一樣不重要~

我爸是說~反正現在社會的輿論~都壓在顏家跟法官身上~

乾脆陳同學不要上訴~不要賠錢~就讓他們抓去關~

最後就會出現~法官跟顏家求陳同學上訴~改判無罪的場面出現~

也希望所有慈善團體勿幫陳同學籌措罰款~

如果一個智障法官的低能判決~就須要社會來收拾~那是根本沒有道理的事~

原本就該是那名法官要出來認錯~誤判~並且對此事件負起全責~這才是對的~

而當初顏家說法是~一開始只告學校~但是因為沒有行為人~所以敗訴~

再上訴才把陳同學扯出來~當做行為人一起告~

我勒~您母親真不錯勒~要求一個公理是這樣要求的嗎???

你的公理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嗎???還在新聞上哭個什麼東西~

講句非常難聽的(一定會有人訐譙我~)

你顏家少照顧一個玻璃娃娃~反而是件輕鬆的事~現在還想拖別人一起死~有沒有搞錯~

陳同學連聲屁都沒吭~你顏家猛上電視講一堆屁話~有人會同情??別鬧了~

整個社會韃罰你顏家~只能給你一句話~

天做孽~不可違~!!(天雨路滑~兩人一起滑落樓梯~)

自做孽~不可活~!!(提出控訴~求償七百萬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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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4: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應該說~最王八蛋的是法官
弄兩隻苗疆殺人蛙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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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6: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杜卡鵝[去死團-621]

我朋友也跟你說同樣的話耶
他也說家裡少一個玻璃娃娃反而是件輕鬆的事
兩個玻璃娃娃已經是個負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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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1: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F~07 杰


好物阿........三重有嗎?
我在我家大香山找了15分鐘都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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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1: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心 !~去死團003~! 暐
大香山...你說新店的大香山?
哇塞...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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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3: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怪就該怪父母!
第一胎都已經出問題了,
懷第二胎也不多注意一點,
作個產前檢查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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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5: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今天說話了,法官只能從"法,理,情"來判
所以依法只能這樣判.
但也有說,玻璃娃娃家屬可以只向學校求償, 而不用向陳同學求償

反而玻璃娃娃哥哥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說,錢會捐給慈善機構作為無障礙空間用
錢拿到手,會不會捐,天曉得?
他敢說不向陳同學求償嗎? 不敢吧!
只會說律師教的,要告要連陳同學一起告才會勝訴,
本來就是死要錢嘛!扯一堆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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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5: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
過失致死是事實
不管死者生前的狀態是如何
畢竟他們也是失去一個家人,
陳同學應該要賠錢
但因為是不小心的
出發點又是助人
不需要賠這麼多...

意外死亡
保險都沒賠那麼多了= =|||
當陳同學開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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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5: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會不會都因這事件

人變得更冷漠???


還有誰敢發自內心去直接幫助這些人??





我昨晚幫了位跌進水溝的天鵝及車主
至今未有良心不安
我想我是做了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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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5: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kyo

想太多   破破一做小山    還找不到苗疆殺人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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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1: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冷漠.........不是沒意義的 只是為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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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1: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心 !~去死團003~! 暐
這座小山可是聚集了一堆有錢人...=.="
對了!!可以問你一下..以前看夜景的地方現在還是封起來的嗎?...
以前去的時候根本沒有人知道....後來好像太多人知道就被封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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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3: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這件是最後發展得如何~
大家還是要繼續做善事唷~
因為~我們要做~自己覺得對的事^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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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3: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小弟不是很清楚

以下是我看完各位大大發言後的想法

1. 受害者家屬想告學校
2. 法官說沒加害人 所以不能告
3. 受害家屬就聽法官的話 把學校+加害人 列為共同被告
4. 法官不爽學校 判決學校敗訴
5. 可憐的加害人受到牽連 負共同賠償責任

當然啦 一切都是憑空想像   畢竟我沒有參加整件案件的訴訟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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