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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該不該做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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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4: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那個摔死玻璃娃娃的事件呀....
各位是怎想的呢??

蠻想捐出我一日所得來幫助那位陳同學的
可是想到那筆錢 將會進死者那貪心哥哥的口袋...

死了弟弟~
好心人賠錢~
爽到哥哥~
发表于 2005-8-26 14: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O!

說到那哥哥我就覺得人心險惡~!!

他那麼壞心~!!難怪上天要讓他生體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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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5: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個哥哥說他不會要任何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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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5: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就是這樣才會讓這個世界越來越沒有同情心...
好心沒有好報..誰還要做善事呢?
那個同學真的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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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5: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上要幫的人永遠幫不完
能幫一次也不能幫他們一輩子

發揮善心     伸出援手   只是為了對得起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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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5: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O!

心灰意冷,我想就讓這社會敗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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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9: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還說幫助人應該"量力而為"咧....什麼屁話=.="
幫助人還要想這麼多喔!?
就好像車禍現場,有人躺在路上,難道就因為不是醫護人員就不能去扶他幫助他嗎?
這樣誰還會想要幫人阿...好心幫助人反而要被告賠錢...真的是沒人在敢好心助人了...
還好今天良心發現...不要錢.....不然後果真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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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0: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kyo
我記得 家屬一開始求償700萬吧..後來敗訴
那是因為社會大眾的壓力才才改口的吧...
個人認為..要罰就罰學校 學校有責任..學校原本就要有無障礙空間..
不是要等到出事後才開始建設...
這件事我認為太扯了..我最多能認同的就是陳同學給他一些慰問金而以..
三百多萬 太誇張了.. 且陳同學也不是故意的..他也有跌倒受傷阿..
================================================================
換句說話 我請車友幫我洗化油器..結果搞壞化油器 那我是不是要告那個車友呢?
對吧...  那不就 請任何人做一件事都要寫切結書呢?扶老伯伯過馬路..先請老伯伯
身上帶切結書出門吧,叫老伯伯簽好我才肯扶他過馬路...不然老伯過馬路一半跌
到你不就要賠他錢..

唉 好人難為丫...台灣已經比以前冷漠..不要再這樣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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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0: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要再教育的是那法官,難怪現在那麼多人不相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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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5-8-26 20:50:33
因為做善事..我交到前前任女友...

因為做善事..我差點被別人告..



所以...我打死不在做善事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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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1: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對啊~~我沒有能力~~以後不要幫助人了~~
不然幫人又要賠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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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1: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學校教的"公民與道德"已漸漸的淪陷了
國小教的看到老人家過馬路要去攙扶她
現在也不敷使用...
看了那則新聞有點心寒...唉
真是"好心被雷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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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1: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打鐵寮

我也覺得那位法官應該要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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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1: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應該是罰...
不過罰的應該是學校..!
既然敢收他當學生...就應該為他創造個無障礙空間才對...
還是說教育是作良心事業...只是放在心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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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0: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Wu
對阿..教育是良心的..
但是在台灣現在的私立學校..是以營利為目的..
教育是其次...
像我唸的學校..
白天有五專 二專 二技 四技 晚上有夜二專夜二技
星期六、日 有進修部 二專 二技 四技
哇 學校幾乎是三百六十五天在營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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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0: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法官送去勞改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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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0: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個月捐發票給創世基金會也算作善事阿!
像我都會都會把發票收集起來寄給創世,
作善事不一定是什麼是,就算一個小動作只要有貢獻都是善事阿!
別因為一些事,就放棄幫助別人的機會。
社會上有太多人需要幫助的,
我們要相信老天是有眼的,那些壞人一定會受到報應了~
我要代替月亮來懲罰你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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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1: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再公司裡面一位設計師跟我提起這件事情,我們那位設計師也是氣的半死...說什麼量力而為!!我晚上都沒有再看新聞也沒有時間看...今天中午才知道這件事情,反正我想說的是他家該死的貪婪會害了他們全家,而我呢??還是繼續做我的善事!!有一次在台北...遇到一位羊癲瘋患者發作...天呀~~一堆人在旁邊看好戲卻沒人幫他...我就趕緊下車拿我的鎖匙給他咬住..結果救護車來的時候...我整串鎖匙不見.....也是因為這樣我學到了沒有鎖匙可以發動野狼的方法!!所以說,做善事不一定會有好報,但是畢竟自己心裡會有平靜的感覺,但是....只要做壞事就一定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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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1: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打鐵寮 ,a-ho [去死團-501]

嗯!我也有同感,而且我覺得那跟"量力而為"完全是兩回事~
今天又不是說一個在游泳的人溺水,然後你是那個不會游泳
的人跑去救他,而自己不但人沒救成功自己還淹死
那個才叫做不自量力要......."量力而為"...也不知道那個高等
法院的法官在講什麼,根本就文不對題.牛頭不對馬嘴.......

今天對方只是助於同學行動不便,也沒想那麼多就做了
這怎麼能怪他呢?再說照他這麼講那是不是以後只要看到身
心障礙朋友都要避而不見,漠視不管呢?

在地方法院一審時候好像本來也沒事的,沒想到到了二審時
後既然變成這樣,這種感覺像是再洗三溫暖一樣....忽冷忽熱的~
不過我覺得那種法官畢竟是少數,司法雖說不一定每一次判決
都是對的,但他卻是有證據最好證明,在現在這個時代裡什麼
都講求證據,如果沒有一個法治規範國家他豈不是要天下大亂了
所以還是要對台灣司法要有點信心,我的姑丈之前也是當法官的
現在是當庭長,像他就比較不會說出跟之前那個高院法官所講出來
那種話......所以說這還是要看人的....不過說真的我在螢光幕上看
他講的時後還真的有點生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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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1: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我是覺得玻璃娃娃家屬和顏同學家屬都有立場為自己說話...

畢竟凡事都是一體兩面的,只看你怎麻去看他...

不過最該罰的還是學校...

基本上那間學校的行政體系和之前的特教系統(現在已經都換人了)

我只能說...

會出事是活該,不捅婁子出來大概一百年他都不會想主動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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