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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ruce

改排氣管被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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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18: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說..."昨天出車禍~排氣管被別人撞壞了...機車行老闆說手邊沒有原場現貨~
要調!不過我每天都需要用機車來工作~所以老闆借我一隻他們店內的別的管...
很快就會換回來了~"
降不知道型不行的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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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18: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ruce
請問你幾點在那個路口的阿?


我早上上班也是要在那個路口代轉
怎麼都沒看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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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20: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ruce

真的覺得你很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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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21: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ruce
條伯伯拍照拍他的啊!為何申訴沒用?
我上面post就是要告訴你
1.員警應在其能明確認定違規事實後,方予以舉發,而非憑憶測舉發。
2.汽機車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者,由員警在違規現場予以認定處理,應無窒礙....
   白話點是說:排氣管除了不全或損壞可以當場開單,排氣管其他部分不行
3.對於經換(改)裝或增、減、變更原有規格所產生噪音者等,非有儀器設備無法認定,當於經環保機關檢測後,方得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裁處。
   白話點是說:改管員警質疑噪音過大,要環保機關用儀器認定才能裁定,且開單也是環保機關才行!
4.對於疑似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者,其處理權責在於環保機關!
5.爾後對於汽機車排氣管之舉發,請其以違規事實明確者(如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等)
   白話點是說:請值勤員警以違規事實明確"排氣管損壞、排氣管不全"才能開單!
    沒有所謂裝非原廠規格之排氣管的違規,質疑吵?請環保機關鑑定,也輪不到條伯伯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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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2 22: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沉醉風中的人

謝謝你好心的意見~先謝囉

真的沒有所謂"非原廠規格之排氣管的違規"嗎?

我今天去監理所去驗車~他們就說不是原廠的就不行啊..讓我覺得一定要原廠的管子才能申訴.   監理所的人也不趕幫我處理~說什麼要問清楚是去哪驗...
我該去哪裡還我的清白啊...

回覆給:小麥草~*

我早上八點的時候被開的啦~~我不是待轉被抓~~是在和平西路上想說右前方有空位就給他插進去~結果條大哥就走到我車旁邊~還用他的天殘腳踹了一下我的排氣管說"你的排氣管不是原廠的吧".
我想你應該是比較晚啦~~我又不是一被開單就上網.


想一想交警一定要這樣玩嗎 ? 對學生就那麼不通人情. 看到我背個破書包還給人家開紅單~~這讓我想到了mc hot dog寫了一首歌來罵警察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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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2 23: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沉醉風中的人

我剛在找申訴的辦法時,又看了一次你的文章~我也覺得很有道理.
"重點應該是在警察擴大解釋變更原有規格,變成變更原廠規格....
法令絕不會規定成原廠規格,這會變"壟斷+官商勾結",沒人擔當得起!
"
可是條杯杯就這樣給我開下去了啊....而且當時車又多~閃也閃不了啊~~真無奈....看來我等下去家裡附近的分局詢問一下才是~~~

再次謝謝你的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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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23: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ruce
去分局問當然可以,之前內政部有發文各分局宣導員警....文號我忘了,整整三大張....
內容就是因為民眾跟立法委員反應員警不管修正條文照樣開單,才發文責令宣導的....
目的是希望員警執勤開單要搞清楚修正條文,不要造成擾民....
但是我看效果似乎不彰的樣子....因為不是每個民眾都知道,員警就裝死賺業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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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3 02: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ruce
插個花...罵警察那首不是熱狗唱滴
是TTM..Top Trouble Maker
很多人都會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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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3 12: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沉醉風中的人

沒錯~~台北市的police比較可惡~還耍帥裝屌戴墨鏡.....
只會欺負小老百姓~遇到民意代表和立法委員馬上就變成"俗剌".


回覆給:野貓小米

是TTM沒錯啦~哈狗幫不是嗎~~沒錯呀?  1999年出了一首"臭台客"  2000年"xxxx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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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3 20: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遇到的條杯杯就是屬於善良的一類囉!
我之前曾經在高雄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轉過去之後發現條杯卑微笑著對我招手,
我便乖乖的停下車,熄火,交出行照、駕照,
那個員警一邊開紅燈左轉,一邊跟我聊我的管,
我用的是吉村鈦合金管,
條:你知道我為什麼攔你下來嗎?
我:知道,因為我未兩段式左轉!
條:恩!那我要開單囉,咦!你的排氣管改過齁?
我:對,有改過!
條:很貴嗎?
我:有一點貴!
條:有比汽車的貴嗎?
我:差不多4、5千左右吧!
條:你現在在做啥行業?
我:當兵!
條:你之前是在俢車的嗎?
我:不,我待貿易公司!
=======================
此時發單以開完,條杯杯將單子交給我簽名,
=======================
條:你在哪當兵?
我:高雄少年法院!
條杯杯此時吃的一驚對我說:你怎麼不早說你在法院當兵?
我都開完單了你才說?
我:........
條:嗯!你這種人很誠實,將來一定會有成就,下次騎車注意一點!
我:謝謝!
接著我便帶著罰單快速逃離場.....
還是南部的條杯杯比較有人情味,
還是我笨,不一早就亮出服役的單位,
之前學長機車衝汽車道,被攔下來便說:
學長,不好意思,我在法院當兵,趕著收假,所以才騎汽車道!
條杯杯便放他走了。

北部跟中部的條杯杯都為的業績亂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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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3 20: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以後如果對警察現場舉發有意見的話~可以上網申訴.方便許多唷.
非台北人也可申請加入網路市民.

台北交通大隊.
http://www.tpd.gov.tw/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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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3 20: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網址才是~~
台北市民e點通--線上申辦服務系統
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


補充說明一點....
外縣市的申訴也行唷....

點選交通->交通事件裁決->.........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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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7 19: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我申訴成功啦~~~可以去退錢囉....
回函的內容說到"無法證明影響行車安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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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19: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樣被開一張要罰多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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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21: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查到這個警察開了多少人這種罰單嗎?如果可以,將資料送給市議員盯得他滿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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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21: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管被開就好玩了~~

防燙蓋摔破~~

我給他上原廠的~~= =還有貼"高溫請勿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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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2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馬的死條子,我每次都看他有沒有拿v8或像機,他沒拿我就直接騎走不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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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23: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ruce

跟我一樣..
不過我已經繳嘞..
還真是繳的..心裡OS..

下次跑給他追...嘻..
缸要改大一點...

900--可以換條皮帶+齒輪油.......................................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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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23: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ruce
對吧!我就說可以申訴成功的....
不過,你是先繳錢後才申訴,還是直接申訴啊?
還有,你是到哪個單位申訴?是我說的警政署?還是其他人說的監理裁決所?
講個心得來給大家參考吧....^^
我來中壢工作後都不太敢騎車北上回基隆,聽說台北現在的條子跟瘋子一樣亂咬人....
我才不想經過台北市咧....省得自找麻煩浪費時間在申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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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8 10: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acemarco
 一張900元...

回覆給:極東山道G3
你繳了之後可以申訴啊~~可是你的單子編號就不知道了...因為我是上網申訴的.

通常被追到的機會比較大喔  呵~~

回覆給:沉醉風中的人

我是先上網填申訴資料~~"臺北市民e點通"...不論你是不是台北市民都可以註冊申請為網路市民.然後有很多服務的項目~

https://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HYPAGE=index_01.htm&clsid0=1&clsid1=16&clsid2=253&cond=all

罰單申訴的話就屬於交通事件裁決所.有分外縣市與台北市的舉發應到處所(看罰單內容).
草枝擺條子會要你辦理行照的監理所去繳罰款和驗車....驗車我是沒鳥他.
我是去郵局繳納~(還收十元手續費....)
然後裁決結果會寄到家裡.

如果你先繳罰單的話就不知道罰單上的舉發通知單號碼...
還有填完申訴表之後要去確認一下右上角網路市民專區的案件記錄查詢是否有送出資料....

如果申訴成功的話~寄來的信會明確說明要帶的證件.  因為我在裁決結果出來前繳了罰單~所以要拿收據去辦理  還有相關證件(警局寄出的函會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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