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服務的案主的問題 接觸到律師法院 ...等等 也因為和律師多次的討論 所以對法院的運作有多了一些的了解 很多時候法官做宣判也是很無奈的 因為 假如所有舉證的證據都不利於真正受害的人 就算法官對於整件事件也認為你是受害的一方 你沒有錯 但是只要你沒找出對你有利的舉證 法官仍會判你敗訴 因為他們必須維持他們做宣判的中立 法官看到什麼證據就做出什麼判決 試想 如果今天遇到的法官是你說你沒錯 你也沒做出什麼舉證 他就判你勝訴 這樣的法官才令人擔心吧
至於律師的話......... 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 有人可以義務幫弱勢族群打官司(我目前合作這位就是^^) 也有人可以為了賺錢忘了什麼叫做良心 良知 連餓到只剩皮包骨的那些真正的社會上的弱勢 他也啃的下去................
最後的最後 如果車友們真的不幸遇到必須對簿公堂的狀況 真的別鐵齒相信自己沒有錯就不出庭 或是沒有徵詢相關律師的協助 畢竟太多的程序問題 舉證問題一般人是不會懂得 又加上在法院裡法官為了盡可能維持判決的中立 法官只認你能舉出的證據 所以 有些前還是得花的..... 至少 找找一些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