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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namoto_55

[轉載] 最近的情殺事件就是我朋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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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9 2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59# 760705pk 的文章

司法要判刑總是要經過一些開庭的程續!等等!

他的家人態度,根本就是擺爛!!兒子殺人就好像不是她的錯,都是別人的錯
哀!我想這跟台灣整個教育失敗有關!而且剛開始都是自己的父母沒把孩子教育好的關係(言教和身教)! 犯錯了!就怪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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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02: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大大我知道大家都很生氣~~~
我也是,但生氣中,我們來想幾件事情
現在得情殺比率越來越高是為什麼?
我們是否因該思考假如有一天分手時,我們要如何妥善面對情緒的反應
親朋好友遇到分手時,我們該如何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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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03: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怎麼這麼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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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7: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2# firefox5211 的文章

真要認真說的話,
殺人犯法是一回事,
情侶分手是一回事!

近年來也許情殺案件發生率有增加,
也許只是新聞上比較注意這方面,
但就算只是因為社會風氣改變,
導致過去感情糾紛發生時通常都是自殺情形較多,到現在變成砍對方的情形較多,
終究都在於當事人自己的「選擇」。
人在與他人關係結束的時候,本來就要懂得處理自己的情緒,
自己不行就尋找親友間的管道,
用感情當藉口犯罪只是推託,自欺欺人罷了。

所以根本沒有為什麼。

在司法面前,
只會釐清案情過程,
即使知道殺人者是因為情緒失控而殺人,但結論依舊是殺人!

在心理及教育方面,
一段感情的過去也許有很多原因,
無論情侶雙方是因為何種原因分手,
傷心歸傷心,憑藉著生活環境以及成長過程的學習,
總有療傷復原的方式。


無論在心理上遭受多大的創傷,
人都無權傷害別人甚至傷害自己,
殺人就是殺人,犯罪就是犯罪。
即使家庭、學校、社會教育多麼完善,
都只是一種心理建設以及外界影響,
但人本身的行為永遠在於自己腦內的「選擇」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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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20: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會真的病了= =,怎麼還有什麼癈死連盟這種鳥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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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21: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5# chiaming1101 的文章

恩...那些廢死聯盟 腦袋不知道裝的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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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18: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6# 760705pk 的文章

通常裝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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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7: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7# Nadeshiko 的文章

我看是裝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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