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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yoko2222

今天早上凌晨...板橋四川路與信義路口....長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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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9: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40# kyoko2222 的文章

X光沒辦法看出韌帶有無受傷喔
要確定韌帶有沒有受傷要經過超音波和核磁共振的檢查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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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1: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肩膀韌帶斷掉有個照法就是
手提三公斤重物向下自然垂(醫療規定三公斤)
會看到韌帶斷掉的地方~~骨頭會突出
我當初是這樣照的~~我姐跟我姊夫是醫生~所以應該是可以照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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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1: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沒大礙算萬幸,建議詳細檢查~
畢竟身體跟車子不一樣,要用好幾十年的,別輕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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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0 02: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提三公斤重物....自然下垂= =???

我因該會直接痛到哭出來= ="....

別說拿東西了 空手自然下垂都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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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0 02: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問一下喔@@ 台北縣的話 要去哪些醫院開的驗傷證明

比較有說服力呢??

我在新店慈濟醫院開的,不知道可不可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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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0 02: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第三天.....脊椎痛...大該胸口這高度的脊椎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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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0 02: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去醫院做全身檢查,價位大概在哪邊?

因為沒有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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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13: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第三天.....脊椎痛...大該胸口這高度的脊椎會痛-.-.....
>如果要去醫院做全身檢查,價位大概在哪邊?
>因為沒有做過...

一直關注這篇...

車禍能有的傷很多~一般人也大多無法確認是哪受傷了
有可能只是肌肉酸痛~但也可能是傷到神經~內臟或其他重要部位

是說撞沒幾天...你找個白天去「大」醫院掛急診(不要晚上去~晚上的急診太熱鬧了)

另外醫院找越大越好!!!台大~榮總~和平之類的(雖然台北好像都糊成一個了...)
大點的醫院比較有效力~也看起來比較嚴重...

門診又慢又沒效率...光等叫號碼可以等兩小時...掛號費才差200元不到...
有健保的話...超音波跟核磁共振的檢查好像都免費
只是要注意你要照腹部的核磁共振要事先禁食...
(媽的...我就因為喝了一杯水...在床上躺六個小時~去消化那杯水-..-)
核磁共振要用好一點的顯影劑才需要自費一千五~不然健保都有給付

那次車禍進急診檢查大約九千元吧~扣掉健保給付~其實也才花了四百元左右的急診掛號費

補充
你不要一進去坐下就叫醫生幫你全身健康檢查之類的...
著重在撞到哪~哪裡痛~痛多久
大概會幫你做做X光~超音波~核磁共振(反正這幾個健保有給付的檢查都加減做一下)
如果醫生沒主動提起~那你再表示擔心的姿態...希望能做檢查
俺不是叫你凹健保...而是萬一沒看好~以後吃虧的是自己
對了~驗傷單也麻煩醫生開一下~之後要求賠償用

另外就是有買醫療意外險的話就去跟保險員談談
還是學生的話~聯絡導師或教官~請他們協助「學生平安保險」

再次提醒
快去大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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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0 16: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 我會盡快去醫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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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21: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感而發

我在上個月也出了車禍
對方轉彎不打方向燈...我煞車不及後輪打滑轉倒
下意識想揍對方...不過發現腳越來越痛看到自己傷口血流如注
當下坐上救護車前往治療...當天出院(咬緊牙根)
最嘔的是對方還要我賠錢...X他娘親的...
現在正等待判決書再進行求償

感想:
       1. 如果當初有先買防摔靴...那個老人我不會讓他這樣好過的(先請他吃一頓粗飽)
       2.防摔裝備真的很重要...不要吝嗇保護自己....我因為傷到腳踝....在家裡當了一個禮拜的跳跳虎(剩單腳)...
      
希望樓主的正義得以伸張阿...共勉之.

BY THE WAY...想問一下魯邦大....如果要對方賠償我的損失是否要自己提出證明啊?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公司不扣我薪水然後自己有保險...我還能要求他賠償我嗎?
感謝在先!!
(想要給對方一點小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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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1 00: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50# zanlinkin 的文章

如果要對方賠償我的損失是否要自己提出證明啊?
分兩部份
1.  車體壞掉的部分+醫院收據-------->有收據的部分你可以提出賠償(通常是由對方的保險公司與你做協商)
2.  就是所謂的精神賠償~~這就要看個人~~像我的話是因為對方半年都不跟我連絡=毫無誠意我才要求3X萬(精神賠償沒有所謂的證明~~所以這部分可以不用~~盡量與當事者做和解~跟保險公司說等於是浪費時間)~~

結論:
當你要求賠償的同時你必須在法(你需確定你的當時車速是否有在限速內~是否有保持安全距離)這方面都要站的住腳~~

我的回答可能不夠完全~~請見諒~~還有什麼問題可以提出來討論~~
假如你要提告~~看你是要刑事還是民事~~~通常是刑事比較有效(假如對方怕背負罪名的話)~民事就是送調解委員會~~這部分可能會有點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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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1 13: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當你要求賠償的同時你必須在法(你需確定你的當時車速是否有在限速內~是否有保持安全距離)這方面都要站的住腳~~
人家綠燈起步被對象左轉車撞的
就沒這些問題了(那距離能超速也很猛...)

別讓自己吃虧~甚至每次通連記錄都留下來(譬如手機錄音功能)
每次談判沒有書面資料~你也要私底下準備錄音
(當然自己態度不要太差~也不要讓對方知道你在錄音)
之後要說對方無誠意負責也比較站得住腳
如果對方真蠢到想擺爛...那你也不用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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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1 13: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贊同魯邦大的說法,因為你未滿二十,民法上是吃虧的,刑法上卻是成年。
所以"以刑逼民"是很好的選擇。
但是請先於事發後一週先進行"調解"。
調解失敗再進行法律動作,這樣也可以減少法院的行政資源浪費。
不要以為書記法官很爽,他們很累的。
通常交通事故,十有八九,法官都會請你們雙方當庭和解。
當然法官也會根據的他的專業,提出他的合理見解(如果堅持要告,判決大概就他講得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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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1 17: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千萬不要和解!!!有人會故意施過六個月!你就完了~!!!
另一點!律師錢千萬不要省!撞到後還不減速!
你可以在法庭上說對方動機有問題!
可以合理懷疑對方有不明企圖!
加上酒測....
對方沒有站腳的地方!!!!!
法庭上說的每一句話都非常重要!
記住不要亂說話!都請律師說就好了!!!
這種錢不要省!
和解....這種時機您就不要呆了!!!!
就算逹成和解~
對方一拖再拖也都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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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00: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54# 38ben 的文章

我有一部分的想法與三八賓大有一點不一樣(討論的意思)
[ 千萬不要和解!!! ]
以上這句話我的看法是~~可以與對方作和解~對方有誠意~~假如快到六個月的時候就請你提告
不然就會跟三八賓大說的一樣 [ 有人會故意施過六個月!你就完了~!!!  ]

以上論述~~僅僅只是本人對於和解  提告  的想法
跟本主題的兩案件沒有關西~~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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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01: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謝魯邦大及各位前輩

感謝大家不厭其煩的解釋
我想我應該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了

也希望樓主能夠平安無事...(健康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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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10: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朋友也車禍..........

這是什麼日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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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20: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charlie0000 於 2008-11-22 00:00 發表
我有一部分的想法與三八賓大有一點不一樣(討論的意思)
[ 千萬不要和解!!! ]
以上這句話我的看法是~~可以與對方作和解~對方有誠意~~假如快到六個月的時候就請你提告
不然就會跟三八賓大說的一樣 [ 有人會故意施過六個 ...


其實小弟我也是相信人性本善的~!
不過..前面的文中有提到...對方沒有誠意!!這句話..
所以我才會提出千萬不要和解這句啦~!!!!!
要不誰不希望可以和解來解決一切..
也比較不麻煩!!!!
:)

[ 文章最後由 38ben 於 2008-11-22 20: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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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09: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天的時候,跟對方約在板橋交通隊,談和解,

見面就談不攏了,你們完全想不到我把價錢放到多低了,

不要求醫藥費賠償,不要求全車修到好,祇要求車台跟引擎弔架而已,

把價錢放到只剩下幾千元而已,對方卻還是沒有誠意,

我也完完全全不打算和解了,完全沒有可議價空間,

意見不合,講在多也是沒有用,

我想請教一下,魯邦大大!!!

請問一下,我要以刑法的部分告,需要怎樣的一個手續?

該怎麼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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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09: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要再另開一版....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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