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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軒=松鼠

我想檢舉爆料,請大家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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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09: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時候警察真的還蠻可憐的
試想
如果有一天所有的警察都乖乖的遵守交通規則
鐵定會被罵的更凶
我還真不知道完全和一般民眾遵循一樣的法規下
他們該怎麼去抓到那些違法的人
違法者只要加速逃逸就沒事了
為什麼呢??     因為警察不能超速  >"<
真不知道這是不是太過強調人權    而民眾卻根本還不知道什麼是人權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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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10: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msdwu-小巫

沒差啦~反正警察是一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認真了~~~~上頭不挺你
不認真了~~下面幹譙你
出事了~~~~要被關自己被關
民眾出事了~說警察執行不力
現在民權最大啦~~~~

PS我不是警察,只不過有時候要跟警察一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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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11: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A凱(PTT倒垃圾的)

聽到你講這些,我突然想到在民眾抗議的時候
我最討厭聽到的一句話





" 警察打人啊!!   警察打人啊 ˋoˊ   !!"

喵的~打死最好= ="...............

=================================================

警察民眾都有各自的權利
但就是有人會濫用

所以在這裡我想順便請問一下
路邊民眾停霸王車,或人家在塞車但他狂跑路肩的機歪車輛

這一警一民應該都有申訴的管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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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12: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你連黑道的車都敢拍敢檢舉 , 我就佩服你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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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13: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Taco

路邊民眾停霸王車,直接打110請拖吊!!!
路肩的話比較麻煩,你把它拍下來後(要拍到車號)
直接寄國道警察,那個走路肩的就會被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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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13: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A凱(PTT倒垃圾的)
沒錯....就是你說的那樣
他們真的超級吃力不討好的
和他們一樣命運悲慘的其實還不少
工作後慢慢的會跟警消人員合作
也才慢慢的知道他們的許多痛苦之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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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14: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說真的 他們不就是法律的執行者,
人百百款 警察也是百百款,
會有什麼樣的作為,不就是"大環境"影響,
既然是在值勤,那就別為難人家了,
也許就這樣剛好 有搶匪有通緝犯肇事逃逸酒駕突然被遇上,
就算沒有 也多少有點嚇阻作用,至少不是卡通的人行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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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0: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A凱(PTT倒垃圾的)

凱大,這是國道的做法
那國道以下呢?
上次在南迴塞車,小小一條路大家塞的辛辛苦苦,偏偏右邊那一點縫也有人要狂擠
這算右線超車吧?我有給他三連拍一v一
在平面道路的違規或烏賊車要找誰?寄給監理站嗎?
查過~但還是搞不太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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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0: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普通的松鼠
有叫阿軒的松鼠
有疑似喝醉酒搖搖晃晃的松鼠...............


這些松鼠不是同一隻嗎!?
阿...我是說同一個人......
我一直以為是同個人耶......到底有幾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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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2 01: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古道綠茶

不同人喔
裡面資料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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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6: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Taco

就直接寄給當地的交通隊啊~~~呵呵~~~~
比如說宜蘭縣的話你就寄宜蘭縣警察局交通隊
台中市就台中市警察局交通隊
這樣就ok啦~~注意車牌一定要出來
沒有出來的話是沒用地.....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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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06: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Taco
ps:
我是外地人,不知道地址怎麼辦(當然最好是有寫啦)
沒關係,你只要收件人寫xx縣(市)警察局交通隊
不用寫地址也收的到......為什麼呢~~因為它是政府機關
郵局都有內建地址的!!至少宜蘭縣是這樣啦~~~
媽的~~上面什麼都沒寫~~就寫個xx處xx科~~
就可以收到檢舉信了~~~公文辦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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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15: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執勤中 違規是沒關係的
就像救護車可以闖紅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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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8 20: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A凱(PTT倒垃圾的)

意思是還要洗出照片,然後貼郵票寄出去囉
好麻煩,能不能用電子檔XD............

不過要是火大的話怎麼樣都會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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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8 21: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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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1: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Tamama二等兵:*:

救護車闖紅燈也有規定的喔
要先鳴笛警示
如果沒有鳴笛被撞的話
會算在救護車駕駛的頭上
也算是吃裡不討好的工作
何況現在沒什麼人在讓救護車的
馬都是看到趕快衝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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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艾~I'mready

我啊!
請給我好人卡一張 (伸手貌)
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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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8: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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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21: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艾~I'mready

我是曾經有看過條子因為要闖紅燈而雄雄開警笛~闖完紅燈後又把警笛熄滅了...

這算濫用特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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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22: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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