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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愛車蟲

如果原車主不同意過戶!而他的父親把車牽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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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23: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在外加2項

名稱:離合器線      新品

名稱:油門線           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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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00: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那對方現在想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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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06: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看得出來你真的很喜歡這台 FZR...
   不過我想是無緣吧...

   我的建議是...
   找大人出面談談... 都是長輩比較好說話...
   你再怎麼樣不好對人家老爸大小聲... 更不用說要修車零件錢了...
   你家大人就不一樣了... 都是老社會了... 
   如果你家大人也說算了...
   就趕快補一句...
   "可是我真的想要依台可以換檔的機車"(加上非常非常非常遺憾的表情, 不會-->請想像中頭彩但是過領獎期限一天才找到彩卷的感覺)...
   明天Q龍, KTR等著你...

   小孩子做了傻事兒, 總怕父母知道...
   可是通常歷練多了... 多活幾十年辦法總是比較多...
   幫孩子解決困擾的是兒, 是大多數父母最大的成就...

   重點是...
   FZR 即使到手也不要留... 但是過一段時間再拆賣 (整車賣不到好價錢, 除非狀況非常好)...
   但是對方問起就說車又壞了... 在朋友那裡大修... 要三萬多... 問他要不要牽回去... 你的零件錢就回來了...
   牽了新車也先別太招搖... 這年頭看不得人家好的多得是...

   祝你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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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06: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aunty

   我突然發現上一篇錯字很多...
   嗯... 上了年紀, 眼力不太好... 請大家原諒...

   超笨的新注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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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 08: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aunty

當初我有把他的中古壞零件全部留下來~

他可能想說我已經把零件都丟了想復原也沒辦法這些零件要給他

想得美咧= ="還跟我說一些非專業的話可見他對機車完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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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 08: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桃園的車友可以去 桃園區看一下 看看那些零件你們用的到

http://www.zclub.com.tw/dis/bs_list.asp?BsNo=74941&cateno=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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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09: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這裡禁止買賣文...你是瞎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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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 10: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抱歉抱歉~熊熊忘嘞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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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0: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不懂為什麼要把買車弄那麼複雜

買車=一手交錢 一手交車 過戶前看好 過戶後不要GGYY的

錢拿到 車拿到 大家閃人

如果是好車友多聯絡

真的很多事越簡單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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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6: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民法第八百一十二條 第一項 動產與他人之動產附合,非毀損不能分離,或分離需費過鉅者,各動產所有人,按其動產附合時之價值,共有合成物.

第二項 前向附合之動產,有可視為主物者,該主物所有人,取得合成物之所有權.

提供你法律條文作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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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6: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不構成竊盜。請不用再理會對方的勒索。可以的話把雙方的通話都錄下來。
請他去提告。

只能說你沒把車過戶就在修是你自己大錯誤。花在那上面的你也只能自己認賠。
必竟你也沒當初接收那部車時的照片或車行收據類來佐證。

至於你要賣零件的文我還是會刪除。這裡不是買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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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 19: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eannanFF-88

恩恩~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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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 19: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Schwantz

大大給的這2條我不太懂~

但他有說過針對他曾威脅過我!以及說要拿手銬銬我應該構成恐嚇罪吧

以及他曾說過要破壞我的車子 如果破壞了!應該也構成犯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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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前面那位給的法條是關於民法共有部份
但是...主物應該是FZR,你所更換的零件應該只是從物
所以還是那個人取得所有權。
就你之後提出的問題
我的回答是
1.恐嚇罪
我想應該是屬於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之範疇
但是構成要件,在於"危害於安全"時是否該當
這個就很難說
是不是有真實危害到你的人身安全
必須有證據佐之,才能該當這個構成要件
這樣這個罪才有成立的"可能",注意!我只說是可能
而如果他真的拿手銬銬住你
那麼應該有刑法第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或者是同法第304條之強制罪該當

2.破壞車子
這個簡單
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
真的破壞...就直接該當構成要件
罪名成立
另外還可以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方式請求侵權行為之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是本人給的一點小小意見
畢竟我也只是一個看起來不像讀法律系的法律人兼玩車人XD
但是,讀了那麼久的法律
所得到的深刻體認是─不要輕易論及訴訟
畢竟訴訟不是一個容易的程序
曠時費工,也容易浪費金錢
如果之後真的有起訴那個相對人的必要
那麼請留下證據
不要像我朋友一樣
證據丟了,才在那裡哭夭說告都告不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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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1: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綠龜

恩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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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5: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愛車蟲

免驚免驚~他在嚇唬你的。

她嫌FZR慢~那你乾脆叫他買大型重機算了~凸

再說酷龍它的優點只有"好看"一點也不快,

原廠的FZR巴他巴好玩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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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00: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後總泵啥時斷料了???
http://iven.ibo.com.tw/catalog/product_info.php?products_id=1275&osCsid=c3631ba888814f208cb49a8b39dc2828
對方是白痴嗎?
既然要還車.除了拆零件外.別忘了加點好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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