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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D峰峰

重機狂飆 不再開放更多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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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6: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許小心

我也投高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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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6: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猴子(PTT團廁所清潔工)

很多人都沉默下去了,反而是固定某些人和一堆新冒出頭的人在那邊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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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7: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過幾年就好了吧....路權開放至今不過二十餘天....

媒體會想炒作是很正常的....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在路上....會讓人覺得厭惡的汽車或小機車駕駛三四十台中大概只有一台....
在路上....會讓人覺得厭惡的重車騎士,十台中大概有五到六台......

同意

在路上....一百台汽車中會吵到讓人注意的....大概不到十台
                一百台普通重型以下的機車....大概是10~30台  (看地區...週遭有大專院校者比例會較高..
                一百台大型重型以上的機車....大概是50~70台.....

純粹是我個人的想法....沒有什麼其他的意思....因為每逢週休假日總是有重車呼嘯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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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7: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ID峰峰

記得十幾年前騎重車團體出遊,當時因為無法掛牌,所以大家安分守己,路上一台一台循序漸進,大家看

到重車群都是用一種崇拜的眼神看著他們,現在重車團出遊真的是吵死人了,路上競飆,改管一堆,以前

騎重車真的是興趣,現在都變成炫耀財富的工具。上個月日潭重車會師,我剛好經過中潭公路,重車一路

上超誇張的,蛇行、亂鑽、超速,路好像變成他們的,現在看到重車群我是不削一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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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8: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Jeff ㊣

這也是我不喜歡跟團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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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月見

是嗎?
路上飆來飆去的死阿台很常見阿

何來30台裡只有一一台

我隨便走就看的到阿台在飆車

我隨便走還真沒辦法隨便看到重車再飆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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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8: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Jeff ㊣

改管有差別嗎?

難道小車就沒有改管嗎??

重車改管的聲浪也比小車那種破破的聲音好聽太多了.

小弟我改管純粹是為了不要燙到後座大人的腳 就這樣~

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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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8: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Jeff ㊣
因為當時還沒開放重車,所以低調的騎...
現在可以光明正大 唉~

回覆給:一水[74]-183匹
我也投高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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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8: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總之.....
天空一起風,桶舖錢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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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8: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布魯斯.

重車的確比較少見    畢竟數量也才兩三萬台...

怎麼能跟號稱百萬雄師的小綿羊們比?

純粹只是一個感想而已....

----

飆的定義為何...?    死阿台的定義為何...?             我不想討論....

看到你個人資料寫住台南    知道台南藝術大學在哪嗎?      

假日有空不妨去那附近看看

那邊可是堪稱"新玩道"了喔   

----

最後我想說   你看錯了.....                "何來30台裡只有一一台"

我也想知道...........你是哪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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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9: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從騎重機關點來看當然會希望能夠開放高速公路讓他們跑,畢竟路面比西濱好多嘛
但是真的還是要考慮到一點,安全問題阿,車子本身真的沒有錯阿,但是駕駛人呢
有誰能保證開放高速公路後不會有問題呢,沒有任何一位交通部的【高官】敢擔當的吧
不管是塑膠車,重車, 汽車,卡車,連結車都有人在飆,今天真的如果把重基放到高速公路上
晚一發生車禍,受傷最重的仍然會是重機的駕駛者,所以基於以上的考量再加上台灣的風氣
我想要開放高速公路是比較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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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23: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這些白目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還好意思說辦大會師是交流,還說要尊重重車的路權,結果呢,比腳踏車還不如,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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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08: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superbike_leon

你的想法居然和我一樣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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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08: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布魯斯.

我沒有說你改管有錯阿?

想改管就改管阿,藉口那麼多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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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08: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布魯斯.

(((我隨便走還真沒辦法隨便看到重車再飆車哎)))

可能是你已經超速了,所以不覺得他們的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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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09: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Jeff ㊣
回覆給:布魯斯.

別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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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1: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整個重機開放路權,一看就是監理機關跟法規機關敷衍的心態做出來的決策
有時候整天聽警廣,那些警察機關的長官上去宣導
真的很想CALL IN進去罵
怎麼說咧
看這次宣導說550以上重機路權的基本要求是"請把車輛視為一台汽車"
所以要走快車道,可以上快速道路跟國三甲,可以直接左轉。但如果走機車專用道,走慢車道但不是準備停車,是要開單的!

各位想一想,為什麼那些官員一直強調"視為"?因為就真的不是一台汽車嗎!
說難聽點,今天如果要一個人"視為"一隻狗,所以得用四肢在地上爬不能用兩隻腳走,要嗎?

因為機車就是有機車的行駛特性,不管它是50CC的,還是1500CC的,兩個輪子的車就是有他的行駛特性
大型重型機車之所以要爭取高速路的路權,是因為車子的本身特性,已經不像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一樣
尤其是在加速性,穩定性上面
但要開放路權,做法還是要依照機車跟汽車本身特性的差別去區別。
在國外,開放重機上高速路的國家,也很多是允許重機在塞車時可以鑽車縫的
不然,這些在台灣被視為汽車的機車,檔在那邊,佔空間更讓車流消化不掉

而且一台1000CC的重機,他如果合法的繳稅,要繳比同排氣量汽車還高的稅金,不管怎樣,都不應該比照汽車但限制比汽車還多,而且那的稅名目還一樣(如果是說重機多繳納豪華稅之類的額外稅,才繳比較多,那反應還不會那麼強烈)

所以目前的情況,只不過是因為當初官員被吵到煩,隨便敷衍一下的結果(部分立委還喜孜孜的當作自己的政績.....),官員會有想收回路權的念頭,不為過
爛攤子咩,收回是最簡單最不用負責任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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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2: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望海

其實大多數的國家都不允許鑽車縫的.....
以日本來說,雖然沒有明定禁止,但依然是"建議"不鑽車縫.......
以美國來說,這麼大塊土地幾十個州,只有加州"允許"鑽車縫.......

回到台灣....交通法規裡有明定汽車(含機械腳踏車),不可同車道並行(平面也是),這規範不僅是各大小汽車和重型機車,是包含各大小排量的機車.....
照理來說,應該是所有的車輛都不可以同車道並行

另外有趣的是....
未有分隔島之慢車道除路邊停靠或右轉外,不可行駛的規範只限於"四輪以上汽車",意思是說....重車(兩個輪子)也可以行駛慢車道,但.....我真不知道這些規則該怎麼去解釋......

目前重車稅金已經合理化,不能再用高稅金做藉口......

路權收回是不可能的事情......頂多是找奇奇怪怪的理由禁止(向新生高架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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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3: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
......
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汽缸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
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
......
這句話就是重點啦,意即當初立法時就授權交通部為例外之規定,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不能走新生高架的原因..  也就說交通部還是可以不讓我們上其他快速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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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1: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望海

台灣的法規本來就是亂七八糟加敷衍了事,以汽車車頂架來說,也是很模糊地帶,去監理站認證之後也是

照罰,原因是汽車車頂橫桿可以認證通過,但是固定腳踏車的架子屬於非法改裝車體,在國外行之有年的

單車車頂架在國內居然屬於非法改裝車體.....不想寫了,線再在單車出去被警察攔下來只好態度好一點求情

放我過去,就像當年期無牌重車被警察抓到只能靠三寸不爛之舌求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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