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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騎重機關點來看當然會希望能夠開放高速公路讓他們跑,畢竟路面比西濱好多嘛但是真的還是要考慮到一點,安全問題阿,車子本身真的沒有錯阿,但是駕駛人呢有誰能保證開放高速公路後不會有問題呢,沒有任何一位交通部的【高官】敢擔當的吧不管是塑膠車,重車, 汽車,卡車,連結車都有人在飆,今天真的如果把重基放到高速公路上晚一發生車禍,受傷最重的仍然會是重機的駕駛者,所以基於以上的考量再加上台灣的風氣我想要開放高速公路是比較不可能的
哈哈,這些白目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還好意思說辦大會師是交流,還說要尊重重車的路權,結果呢,比腳踏車還不如,哈哈
整個重機開放路權,一看就是監理機關跟法規機關敷衍的心態做出來的決策有時候整天聽警廣,那些警察機關的長官上去宣導真的很想CALL IN進去罵怎麼說咧看這次宣導說550以上重機路權的基本要求是"請把車輛視為一台汽車"所以要走快車道,可以上快速道路跟國三甲,可以直接左轉。但如果走機車專用道,走慢車道但不是準備停車,是要開單的!各位想一想,為什麼那些官員一直強調"視為"?因為就真的不是一台汽車嗎!說難聽點,今天如果要一個人"視為"一隻狗,所以得用四肢在地上爬不能用兩隻腳走,要嗎?因為機車就是有機車的行駛特性,不管它是50CC的,還是1500CC的,兩個輪子的車就是有他的行駛特性大型重型機車之所以要爭取高速路的路權,是因為車子的本身特性,已經不像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一樣尤其是在加速性,穩定性上面但要開放路權,做法還是要依照機車跟汽車本身特性的差別去區別。在國外,開放重機上高速路的國家,也很多是允許重機在塞車時可以鑽車縫的不然,這些在台灣被視為汽車的機車,檔在那邊,佔空間更讓車流消化不掉而且一台1000CC的重機,他如果合法的繳稅,要繳比同排氣量汽車還高的稅金,不管怎樣,都不應該比照汽車但限制比汽車還多,而且那的稅名目還一樣(如果是說重機多繳納豪華稅之類的額外稅,才繳比較多,那反應還不會那麼強烈)所以目前的情況,只不過是因為當初官員被吵到煩,隨便敷衍一下的結果(部分立委還喜孜孜的當作自己的政績.....),官員會有想收回路權的念頭,不為過爛攤子咩,收回是最簡單最不用負責任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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