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車場.......當然是違建 因為所有的政府相關地目沒有"賽車場"這個名詞 但是有農地的地目,有農舍的建物,連沒有車牌的車把它視為農用車政府居然也可以放水 全台灣基本上打著賽車場名號的都不是賽車場,大多都是一樣模式,農地+農舍
歐..有一個不是,南部尖端,因為他在行水區,一般的用法就是他是河川地,FIA從來沒有允許認證任何一個賽車場是建上河上面的,地方政府大概是以河川公園的名義允許,或者是河川水利設施的名義,如果沒有,那什麼就沒有了,確定不會有農地+農舍的問題
至於稅的問題,龍潭TIS/全民GAMFA15年來一直都在繳營利事業所得稅跟娛樂稅(娛樂稅稅率很高的歐!),稅金的問題如果針對賽車場的話那比較是個案,新聞記者真要不是只想亂爆,大可以作一篇全台賽車場有沒有繳稅總體檢,搞不好爆出的料更多
至於垃圾跟停車,雖然亂停車跟亂丟垃圾是個人問題,不過賽車場也是有點責任,停車問題尤其是首要,因為附近的居民看到這些車不願意停他們自家地上給他們收錢寧願停在路上被警察開單,錢收不到或收不多又看到道路塞住自然是會很生氣的,就連某一位地主也是一樣,沒幾台車到他的地方停寧願不給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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