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給:feng
說人家是文化流氓......未免太沉重 在網路上報出對方的真實姓名......更是有失風度了
舉個例子: 若是讓我看到,某 消費者 A 跟 某公司 B ,有如同現在這樣的互動情況出現 我的心裏會這樣推想...... 如果→我跟 B 公司買商品,我一定不敢對 產品的瑕疵&自身的權益,提出伸張了 因為→ B 這家公司的人,不知道什麼時候不爽,就會把我的姓名(甚至地址、電話、家人資料)給公告週知 萬一惹來激進的親衛隊或護航者,以個人行為,對我執行制裁的聖戰......(當然,非公司指使,跟公司無關?) 所以→我還是不要惹這個麻煩,不要跟 B 公司買東西好了
請問:B 公司失去了什麼? 答案:一個(或千千萬萬個)潛在的客戶,這不是司法能贏回來的 如果你說 ken 是文化流氓 那麼相對的 煒傑 呢?可以說是 企業流氓 嗎?
feng 兄你到底懂不懂 文化流氓 的定義? 還是胡亂謅一個,看起來比較不堪的名詞,按在 ken 的身上 以達到發洩情緒、警告、以及對 ken 侮蔑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