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A.D

轉貼:最新版550cc大型重機換新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9-30 22: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議貼右前叉外管(因警察在路肩欄檢時,才看的到你的前車牌,另外測速照相時,一般往前拍的相機都是在左方拍攝,卻拍不到,真是一舉兩得)

這是法律上允許的嗎?  如貼這樣警察允許又真的拍不到, 那還貼前車牌幹什麼? 搞半天還是沒解決問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30 23: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大尾
警政署要你貼前牌,只為了方便未受過辨識訓練的警察,在路邊欄檢時方便辨識,不是要貼前牌作為速照相用的,這是警政署當初強要你貼前牌的用意,否則就不會讓前車牌只有18X8公分的尺寸,且不硬性規定懸掛位置,想要拍到該迷你車牌還真不容易,不要誤會是小弟教大家取巧違規(原則為橫貼,直貼屬例外,不這樣貼,那要怎樣貼啊?),重申小弟我在版上只有勸導大家守法的觀念,我的車是6S只是雞婆幫6N的車主想辦法,如何才能將前車牌依相關規定貼好才上路,辦法不是沒有,小弟提的建議只是朝可行又不違法的方向做,好了建議歸建議想聽的聽,不想聽的當我:::,反正算小弟我自討沒趣,辦法自己想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 14: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臺南新營紅色6S
感謝大大說明
所以貼前叉外管算是合乎規定的方式是嗎?
如果是
我想我會採用這種方式吧
因為也想不出其他可行之法
換牌當天再與監理機關人員確認一下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 21: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檔車男
其實我也不敢打包票這樣絕對合法,因為我不是(那硬要你貼前牌的)大有危政府高官們頭腦所能理解的(他們都是座高級轎車,超大型重型機車,干高官何事),但如以不加裝其他改裝物外,不貼在前叉套筒能貼哪,難不成貼在大燈上,夜間不要出門,別鬧了,已提供模擬車牌自行上網索取,列印後自己找自以為的合法位置吧(連政府也提不出前車牌要貼哪,只有模糊的原則橫式直式例外的規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1 15: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條文自96年11月1日施行,開放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二、 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一般道路時應注意事項:(一)應懸掛二面號牌,牌照顏色為紅底白字前方號牌懸掛方式以橫貼為原則,無法橫貼之車型始可由機車所有人採直貼方式黏貼於機車前方明顯適當位置。(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依規定配戴安全帽,其安全帽應為全面式,並應自行穿戴相關安全裝備(如眼睛防護具、防摔衣、防摔褲、防摔靴及防摔手套等),以維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安全。(三)一般道路除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應依指示行駛外,原則開放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內側「禁行機車」之快車道及比照小型汽車可直接左轉。(三)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四)須全天開亮頭燈。(五)輪胎胎紋深度至少需1公釐。(六)如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顯示危險警告燈,牽移離開車道,同時在故障車輛後方100公尺處設置可於夜間距離200公尺處辨識之車輛故障警示設施,並立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處理。三、 96年11月1日起全國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線,計有1條國道快速公路(國3甲)、14條省道快速公路及11條縣(市)快速道路,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應依其標誌、標線指示行駛。四、 所有機器腳踏車仍均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五、 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之處罰,除基準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之裁罰基準辦理。六、 為加強宣導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新路權及讓其他用路人知悉,本局已編印「駕駛人行車安全守則」宣導摺頁分送駕駛人及「用路人安全須知」宣導摺頁分送一般用路人,另亦製作宣導「紅布條」分送全國有關單位懸掛加強宣導及製拍「電視宣導託播帶」並委由新聞局轉發電視台加強播放宣導。七、 相關宣導影片內容及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路線相關資訊,民眾可上公路總局網站查詢,網址:www.thb.gov.tw。承辦單位:監理組 聯絡電話:02-23113456轉2400 承辦人: 張亦巡
_________________
騎重車不一定騎快..安全第一啊!
願大家都平安騎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1 17: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A.D

   依照我國立法精神採負面表列...
   新條文並未明令大型重型機車不得行駛 "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
   僅註明開放路權, 但未限制路權.

   准此, 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好像也沒看條子開過單...
   因為沒有規定汽車不得佔用機車停等區...
   似乎條子早就知道沒有法源依據...

   所以... 還有得吵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4 23: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交通局來函
國定例假日仰德大道.管制對象為自用小客車
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不在管制之列

請有需要的 車友 可自行下載公文列印

按右鍵觀看原圖
_________________
感謝政府打開方便之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7 17: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感覺很累的樣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2-23 20:48 , Processed in 0.06270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