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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6 14: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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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給:夢尋歡(PTT團的喇叭王) 重不重鹹? 也不知道 不過我聽音樂蠻龜毛的是真的 反正就把耳朵分成兩種頻率 想輕鬆的時候聽聽流行或輕音樂 其實也是很開心的事 (流行歌曲的迷人之處就是會喚醒特定的背景) 心情給它不爽還是很有feu的時候 就會聽些硬式的或怪怪的東西
27歲俱樂部~同學你答對了
回覆給:METALLICA 27這個歲數好像是對西方搖滾人的一個不祥的關卡 大概是早在Mods摩痞年代就有Pete Townshend 喊出新世代的心聲"Hope I die before I get old!" 因此那些被公認偉大的音樂天才多活不過30歲~
搖滾傳統所稱的27歲俱樂部,主要是標誌三位同屬於搖滾黃金時代,60年代民謠與迷幻樂三巨頭 也就是3Js: Jim Morrison(The Doors 主唱), Jimi Hendrix,以及民謠女傑Janis Joplin 很巧地這三個人的名字都是J開頭,生卒年也相近,死因也都跟服藥過量有關 唉 搖滾跟毒品一直有著曖昧的糾葛 像它的黑暗面一樣
日後90年代(記得是1994年),另一位才華洋溢的年輕人也加入了這個令人悲傷的俱樂部 被認爲是20世紀最後一位天才的超脫合唱團Nirvana主唱Kurt Cobainy在27歲舉槍自盡
不過 最令我震撼與唏噓的 是在正值創作高峰的23歲就因為精神的苦惱與癲癇症而上吊去世的Joy Division主唱Ian Curtis 23歲 這樣的年紀 大部分的我們在幹嘛? 多還迷醉在青春的幻想與快樂吧 而這個年輕人已經用音樂 以及他的死亡 撼動了整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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