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屁森

野狼摔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6 18: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輪胎太爛吧 煞車既然可以鎖死 就是輪胎太滑啦
輪胎粗細應該不是問題 黏不黏抓不抓才是重點吧

技術應該也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6 22: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F-K

您仔細看發文者的第2句

所以應該是沒保持距離歐,不過當然他也不懂怎麼煞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7 00: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廢渣

離很遠也會被嚇到喔!!

尤其對剛騎檔車的新手,也許只是想減速就不小心把後輪鎖死了

-----------------------------------------------------------------------------------------------------------------

回覆給:死白木

白木兄...

你指的是停不住吧

鎖死的話國產檔車大部分用力一踩都可以才是

------------------------------------------------------------------------------------------------------------------

回覆給:vaquince

技術不好容易鎖死是沒錯

輪胎的話...

再怎麼黏的後輪...用力踩都會鎖死的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7 10: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F-K

好的輪胎 鎖死可以停的住
不好的輪胎 鎖死是用滑的

換過之後 真的有差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7 11: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是當然

越黏的輪胎與地面的磨差力越高

急停"比較"容易煞停 (還是要有良好的技術搭配)

此外後輪因為車子行進的慣性因素

本來就不是急煞車的最佳選擇,而是搭配前煞作為穩定之用

倒是近幾年來的GP賽事

不少車手都利用這個特性做動力滑胎 (GP的輪胎夠黏了吧,但是想滑還是很好滑)

而且他們在左手就有個拇指板,用推的就可以煞後輪 (應該是推的啦,我沒操作過)

所以結論是...

換個黏一點的輪胎是會更好,但是要學會如何正確的煞停更重要

當然是可以雙管齊下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0 01: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屁森

我都殺前煞車比較多
因為比較有力一點 但配合後煞車  重煞車更有力

上個月去換了前後輪 前輪用 90/90-18 bt45 後輪 100/80-17 tt900
感覺相當的穩 即時下雨天 還能灌油門 煞的住(可說隨心所欲) 不過這兩條胎算不便宜
缺點有點重托 就加速感覺會慢一點
大部分市區騎程只吃胎2/3左右 所以我想前輪換80 後輪換90應該重托會更減少些
若不在意加速下降一點 可以換前90 後100(不用換框的前提下 狼R)
因為前輪要找80又要好胎 不好找 乾脆直接換90

不過遇坑洞還是水溝蓋 還是得注意一下
今天下雨回程  看到上次別人犁田的地方  我也滑了一下(凹凸不平的水溝蓋) 還好是換輪胎了 所以沒事
好胎救你一次就夠本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6 11: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之前騎原場狼換胎,後輪最高換到110。

我之前在下雨天時,騎大概四、五十左右,看到前面紅綠燈,馬上急煞,也是像樓主一樣去種田,想想那時小弟的車在斑馬線上,要想安全下來真的是有困雖,所以好好限制你的右手才是最正確的。
(我摔車機乎都在下雨天,搞的我下雨天騎機車像在騎腳踏車的速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7 21: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四隻併用A= =

踩後煞!按前煞

退2擋...

時速100->30....

之前不回光前煞...

120->50...

A上去= =

表演翹姑輪=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0 09: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把吧 x

我也是跟你一樣把檔煞當做煞車在用,
感覺還蠻好用的說,
4檔退到2檔,接著慢慢放、收、放、收離合器,
只不過這樣用,不曉的傷不傷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11-23 22:31 , Processed in 0.061974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