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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enC

為了一根菸 害死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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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7: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事事難預料!!
騎車還是要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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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7: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騎車跟開車本就不該抽菸..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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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7: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台灣 騎車不是你去撞到別人 就是別人來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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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9: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個人說他時速大概八九十,要點菸結果打火機掉了,然後他當時看前面還是綠燈,就彎下去撿,結果頭抬起來的時後已經變成紅燈,前方車子都停下來了,他馬上反應要往右邊閃,然後要踩煞車,結果一緊張就把油門當煞車用力採下去....

自X時報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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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9: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的蘋果還有小小篇寫說,那對情侶阿,女孩子已經往生了,然後男孩子重傷,醒來的時候說:我沒關係,我沒事了,XXX呢?我好擔心她。

他完全不知道已經和女朋友天人永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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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9: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東元電冰箱
頗有同感,真的,現在再台灣除了要小心騎車外,還要小心周遭的"白目"



我曾經有在沒人的路上撿過掉在副駕駛座的打火機,那個時候車速不快,加上車是手排有檔煞,重點來了,當彎腰下去的時候駕駛人會被安全帶纏住,腳會用力,而方向盤沒扶住,有可能也會偏.....當我撿到再起來的時候,時間很快的扶住方向盤以及準備看前面的狀況,還好都ok,不過會滿害怕的,所以從那一次後,我寧願車先停路邊,撿完再上路  要做個好駕駛^^

不過話說回來了,蘋果這刊我有看,聽說駕駛也在辯解,而且也是不承認錯,真叫人火大,我看到更可憐的是,被撞到後,有一位他還走到騎樓坐在旁邊,對自己說,"我喝醉了....我喝醉了......" 結果送醫後也宣告不治.........因為頭部撞擊太大了....唉.......真是可憐耶.........而且最近都是一些白目,社會的遺孤.....在做一些令人不爽,抓狂的事,在台灣騎車真的越來越沒保障了= =+難道...真的要騎在路上,旁邊有人車靠過來腳就準備舉起來,當他靠很近的時候給他踹下去嗎~?馬的...社會就是有這些人,有車不好好開,有路不好好看,等到撞死人了又不承認,讓人心中一把火,一命償一命,這種人折磨他都還不夠還他撞死的那三個人.......

看新聞來提醒自己,千萬不要淪為跟他們一樣的人,大家要多留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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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9: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三條人命只值10萬元....哈哈...沒辦法...騎摩托車的人都命賤!!會有這種判決.....我相信我們的趙駙馬爺很快也可以交保了......這個社會真可憐,可憐的不是那些已經受到傷害,已經往生的人,而是我們這些不知道何時也會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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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9: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薯餅

最可憐的不是那個女的,而是那個男的,如果是我一定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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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09: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台灣~~要判死刑的機會~~可以說是少之又少~~
都是一些人在提倡人權~~人權是給守法的人用的~~不是給那些垃圾人渣用的~~
像這種王八做錯事還不負責的~~
趕緊把新加坡的鞭刑帶進台灣吧~~~~在總統府前鞭它個10下~~保證以後沒人敢再錯一樣的事   -   -"
像這種撿東西照成的事故~~之前不是也有嗎?~~一個先生因為要倒車東西掉了~~一撿~~
踩到油門~~極速撞上後面的老婆小孩~~唉~~~~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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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12: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喵的咧!!!
判死刑判死刑判死刑判死刑判死刑判死刑判死刑判死刑判死刑判死刑~~~~

今天讓牠躲過一時改天換牠在等紅綠燈時被砂石車撞飛出去~
總有一天等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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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12: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廢除死刑的支持者認為犯罪人受刑人和嫌犯都有人權 , 那無辜受害的死人和受害者的家屬人權又在那裡 ??? 就是因為撞死人不用償命不用關 , 才會導致任何人都敢危險駕駛 , 反正別人的命就不是命 ! 要是法律能遏止駕駛車輛的人終生受到懲罰 , 就不會有那麼多人為了逞一時之快而忽略別人的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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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15: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KenC

就為了抽菸
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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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15: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Z改小賢

沒有死刑,新加坡的鞭刑也好!不能放過這種人!

下次看到垃圾被砍,裝做不曉得,這種人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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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6-6-7 16:19:15

鞭刑在台灣根本不可能....
一堆人權提倡者
台灣法律根本就在保護有錢跟有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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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17: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淡江米蟲
全世界都一樣啦!
有錢/有權的人請的起好律師
美國足球明星湯普森殺人案,全美國超過一半的人,都認為是他殺的
可是還是獲判無罪
近期如麥可傑克森,還不是一樣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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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17: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掯  為了抽菸拆散兩對情侶   害死3條人命   這種人就 罰他抽菸抽到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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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7 20: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薯餅

我想那對情侶...那位男生以後會留下很大的陰影吧!!

就算是帶阿賴或秀一...也保不住女朋友的命,台灣的交通亂象不是一天兩天了

每個人開車或騎車都沒有互相禮讓的心

只想努力的往前鑽,汽車努力的變換車道.....往前擠

明明是黃燈還要硬闖,闖道中間剛剛好t變紅燈...這樣也叫safe嗎?

我們不論騎車或是開車.....各自保重,危險就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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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0 16: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種人絕對是不得好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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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0 21: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麼人權??那是給加害人用的..被害人在台灣沒有資格享受人權吧...都嘛是一些白痴的衛道人士在那裡惡搞...不然像這種人最好判三個死刑不然就終身監禁...不然開車出去撞死幾十個人然後說我撿打火機不小心油門當煞車然後10萬元交保或蹲個幾年後又可以出來開車撿打火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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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1 01: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那個駕駛的臉就是一副流氓樣
撞人的第一時間還離車...
這很神耶...才10萬

之前幾年前有人也是這樣過失撞死了1人
就被關了2年

埃...法律實在是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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