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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木柵SAM

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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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6-20 00: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志仔
我的不用~~我是在裁決所
~~快~~~有誰要陪我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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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6-20 07: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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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6-20 12: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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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6-22 02: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終於把申訴資料送出去了~~~~
在來就是等了~~~~~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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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5 16: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寄出的信已經有回應了
果然還是台北的比較快
======================================
來信摘要 : 請問機車取締噪音污染的標準
來信內容 :
交通違規第43條第1項第2款
1.請問標準何在?是否為警方以耳朵判斷即為標準?
2.應該距離排氣管多遠的距離測量噪音值?
3.請問測量地點在室內還是室外??
4.若在室外測量,路邊的其他噪音是否會影響測量結果?
5.若在室內測量,回音是否會影響測量結果?

請依序回答1.2.3.4.5.個問題
此信件問題已轉刊至國內個大bbs站及相關網站



受文機關 : 交通警察大隊
發文機關 : 交通警察大隊
發文日期 : 2002/6/25 下午 03:10:06
發文字號 : 北市警交大三字第09164361900號
處理情形 :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寫給市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有關來信詢問之問題,市長非常重視,本大隊特就業務權責部分向您說明如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依上述規定,駕駛人如有拆除汽(機)車消音器之行為即符合該款違規條件,無須另行測量音量值;如係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則視個案客觀事實條件予以認定,不以音量測量為必要,如:排氣管打洞製造噪音;機車騎士於夜間行駛時,手持鐵棒刮地製造刺耳聲;汽車夜間行駛時,繫綁鐵(鋁)罐拖地行駛…等。依「噪音管制法」第四條規定,對於類似上述機動行駛於道路之特定車輛所造成之噪音,如有『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情形者,由警察機關依相關法令處理之,此係因環保機關對噪音之測量方式有其條件限制下之授權作法。
因為『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之定義範圍較為廣泛,各式樣態不一而足,為能翔實明確解答您的疑惑,請您提供具體違規事實(如:時間、地點、舉發員警、違規項目…等),本大隊定當為您查明詳復。
您對以上答覆內容如尚有疑義,請來電與承辦人員吳婕妤聯絡(電話:23214666轉2317),當竭誠為您提供詳盡之說明,最後,祝您 平安順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嘉祿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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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6-25 17: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失業的horo
嗯~~~謝謝你了
我知道啦到時後看結果在決定吧!!

~~~^_^~~~~等待光明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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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5 17: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改管不等於製造噪音!
改裝管一樣有消音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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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5 23: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雖然改裝管不等於製造噪音~
但是卻有擅自改裝車體的條例~
哀~~~~
我還是安份一點好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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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6 00: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K
製造噪音跟改錢差很多耶QQ
製造噪音可以開6張改管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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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6 00: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幫忙把這篇貼出去ㄚ~
我想很多車都需要這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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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7 02: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失業的horo


結果他還是沒有回應噪音測量的標準嘛
只說一些54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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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7 16: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幹ㄉ勒........
它怎ㄇ分辨是否為改裝管?
有許多改裝管做ㄉ跟圓場管依樣ㄚ~它怎分辨?聲音有ㄉ也沒筆圓場管大多少ㄚ~爛政府 日本只要申請變更車體零件如果有通過就可以ㄌ 改多凶條杯杯也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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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6-27 17: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io小鬼
唉呀~~台灣嘛~~~~~警察也要拼業績啊~政府也要賺嘛~~
~~~唉~~~~~~~流行嘛~~~(流行開罰單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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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7 19: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木柵SAM
根據今天詢問專業人員的說法
違規事實與條例不符者
取違規事實為處罰依據
所以
你這張應該是沒問題了
順便提醒大家
即使對一些圈圈人員再不滿
切記
筆是在對方手上的
所以,大家瞭解吧。有時候就委屈一下吧。
祝大家行車平安,六畜興旺,五福臨門,壽比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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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7 23: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Giovanni
ㄜ......就像學生學期末時 特別乖 猛巴結老師ㄉ意思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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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6-28 01: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Giovanni
~~嗯~~~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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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30 05: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Giovanni
贊成g桑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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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30 09: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io小鬼

呵呵....我的車就是這樣改說,原廠外型的白鐵直通管,是改裝用的喔!但是去監理所驗車還是會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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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7 14: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無辜的,我只是下班經過延平北路而已警察也沒有攬我,就無緣無做被警察開單說拒絕臨檢跟逆向行駛, 因罰單是寄到我家,友人告訴我要申訴, 我不知從何申訴有人可以告訴我嗎?
*警察超那個的,想業績提高也不必偷記百姓的車牌,沒憑沒據的就亂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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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7 14: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無辜的,我只是下班經過延平北路而已警察也沒有攬我,就無緣無做被警察開單說拒絕臨檢跟逆向行駛, 因罰單是寄到我家,友人告訴我要申訴, 我不知從何申訴有人可以告訴我嗎?
*警察超那個的,想業績提高也不必偷記百姓的車牌,沒憑沒據的就亂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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