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形之下.....因對方屬於現行犯..(已有直接證據可證明罪行)所以已構成犯罪(不是嫌犯了) 那當事人為避免報警期間讓現行犯得逞或逃走....當事人有權自行用自己的能力逮捕罪犯再報警 SO~就算是先行動手攻擊(當然不是"呼死")可以解釋成制止對方和保護自身安全等等的論點來辯解..所以不管警方是不是睜隻眼閉隻眼.這都不足以構成傷害.因前提是自身安全和財產已受損..就像小偷到你家偷東西你動手攻擊他一樣.甚至殺了對方都可以依情形算正當防衛.頂多是防衛過當判過失殺人..這罪不會很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