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等紅綠燈被警察背背抓到旁邊叫我拿行照駕照出來 因為自己本身行照顏色與實車不符重烤漆的關西 且之前去監理所要換之時那邊的阿姨說不用換拉 警察不會抓 且殼非原廠是雷克斯的 那個警察是其新的馬車250巡邏車一直問說真的是150的嗎 且態度就是看我好像是贓車硬是要抓我去驗車 求了老半天 我說今天要去換他才讓我走 問題1請問他有權於路口無任何原因臨檢路過車輛嗎 因為本身是讀法律系的知到大法官作出535號解釋 不允許警察於無危險發生或可能有危險發生之場所 進行無故之臨檢 問題2請問他可以因為我行照顏色和實車不符就送我去驗車嗎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希望大大幫我找找相關之法源謝謝 PS要不是最近要考其中且我車車沒改殼的話我定在那邊和他吵 憑什麼欄我之類的之後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他準書的不過要提很久倒是真的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