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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3 2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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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我沒殺過人, 我只是跟那些人打過交道, 我非常瞭解他們的痛苦及懊惱
第二: 我並不是要吐槽淫蕩山地人, 只是質疑為何如此殘忍, 講那殺人的反問是一種反諷, 也許氣頭上說得比較激動
我反問各位一個問題, 如果小偷偷了你的避震器你是否真的把他打個半死!? 你如果反問我, 我一定會跟你說, 我真想宰了他!! 但是請問, 我真的會宰了他嗎? 沒關係, 也許你覺得會~ 我心裡會說: 我是很想宰了他, 不過可能把他揍一揍, 了不起打斷手什麼的..
有必要挑斷人家手腳筋嗎? 等他偷了你老婆你全家財產再說吧....= ="
手腳骨折可以接, 神經呢? 也許你會說, 已經有技術了, 但請問你, 技術成熟了嗎?
我覺得這不只是報復, 而是殘忍 把人家打個半死還不夠了不起報警抓他嘛...怎麼!? 還要動用私刑嗎? 看到一個人偷東西就把所有被偷的東西全算在他身上, 這樣合理嗎? 他是不是慣竊應該由執法人員去判定而不是由你來決定!!
我告訴你, 我也被偷過東西(一台腳踏車, 一台FZR, 一台小速可達), 氣雖氣但我非常理智, 我不會去挑斷人家手腳筋
再說一次, 我沒有說淫蕩山地人做錯了, 必竟氣頭上很多東西很難說, 我只是希望他有點仁人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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