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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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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ackel996 於 2012-7-11 14:54 編輯
pussy_liang 發表於 2012-7-11 12:32
回復 jackel996 的帖子
台灣用路人觀念不好是事實,就此點來看,台灣五年內無法開放重機上國道.
台灣用路人觀念不好是事實...
外國人也只是相對守法...
路面並不會影響道路使用者的守法與否...
而是正確的路權與觀念..這點台灣確實需要重新思量..
我一直以來都認為應該是嚴格把關考照制度,訓練執法人員適法用法並嚴格執行.
如此才可能引導用路人珍惜得到的權利..也尊重別人的權利...
但如果用【台灣人用路觀念不好】=【重機不應開放國道】.
這樣我認為是牽強附會...請恕我無法認同!!!
今天各車種都有觀念錯誤的用路人存在...
就以法治國家的精神並不應單純限制重機騎士甚至白牌騎士..
就像路政司所說的,盼重機騎士發揮高度自制力...
這是很可笑的,如果重機騎士的路權完善,但是事故頻傳...
除了違規重罰以外,加上如此的喊話是可以被接受的!
但是今天重機事故平均低於自小客甚至職業車種...
如此的論點不免讓人懷疑是否具有族群針對性!!!
(重機騎士是否被認同遵守法規,請參考下一樓文章,以REDC的民調問卷數據進行討論)
任何權利的開放都將伴隨著社會風險的產生...
過去新開國道開放四輪汽車上路,不也發生超速、超跑聚眾飆車的問題...
但是並不能用這樣的問題來限制四輪汽車或是超跑上路..
不是嗎!?
承上...如今面對二輪騎士卻是另外一套標準...
又或者說是用凌駕於法律賦予的注意義務來限縮二輪騎士的權利..
這並不是合理的事情!!!
而您另一文中所言【無論以後如何開放兩輪,沒有一定程度的配套措施,我不會把自身安全上路把玩.】
我認為路權本身就應是種選擇權...
您確實可選擇不去行使這項權利...但並不應認為國家不賦予人民這項權利是可被允許的...
就根本上來說,雖是互有關係的問題,但就本質來看則是應分開討論,
一是國家是否可剝奪部分二輪車輛權利..甚至是法有明文的權利..
二是騎士就自身路權使用是否可依其自由意願選擇..
三是中央部會機關是否有權限因地方政府、民調而片面延宕甚至駁回立法院審核通過並經總統公告之法案..
如果說部分人認為不應開放的權利即可進行剝奪...
那所謂的民主法治精神與代議政治體制,將受到嚴重的衝擊與創傷!!
以上說明僅提供您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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