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的重點想法是..........此協會為什麼不多宣導???為何不事先警告???為何不公布著作權音樂名單???為何金額如此龐大拿客運司機開刀我覺得已經非常超過了他如果真的拿一些在外面練舞的學生開刀那我真的覺得這協會禽獸不如而且滿腦子都是錢~根本拿著作權這檔事來謀取暴利紅單吃到6000以上就會怕了~你一飆就是七十萬!!!~我覺得金額方面真的太超過了!!!!!~光是這點就讓我將著作權與瘋狂大撈油水劃上等號我再舉個例子:我家最近半夜都會有出現賣燒肉粽的!!!~他有喊燒肉粽~也有放燒肉粽的老歌那他這樣不就要準備七十萬了???附帶一提:(老舊風味的肉粽~真的好吃!!!!!~)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機版|Archiver|Z板 訪客統計
GMT+8, 2025-1-15 21:04 , Processed in 0.059496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