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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大執法~有空請看看(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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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 00: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轉貼自
http://mspeed.idv.tw/forum/showthread.asp?page=&threadid=200504270005&forumid=2

大家好這是從明泰技研轉載的 (台南區Y亨)
請大家參考

警察最近在大執法,要小心荷包
關於最近有車友,頻頻受到條伯伯的'照顧"給大家參考...


這是我在別的家族看到的文章,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過基於寧可信其有不可
信其無的原則,大家還是小心一點比較好


 2005年4月1號起嚴格取締改裝車種,7月份起強制扣證件及扣車!
改龍頭、改管、牌照,車體的地方有改,都會被抓,
以下改裝全都會列入重點之一↓
AB車、
車色跟行照不符、
排氣管改全段白鐵以上、
避振器顏色不符原廠規格、
活動式大牌座、
弓型把手、
後照鏡過小‧‧等

還有看到說怠速噪音過大也會被開單!大家要小心喔‧‧



 →依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日總統華總-義字第○九一○○一三三七一○
號令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註一)第一項第二款規
定:汽車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
者,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方得開單處汽
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準此,如改裝品未「影響行車安全者」,員警將不得任意開單!
此點經王幸男立委去函警政署要求改正員警執法觀念後,業經該署中華民國九十
二年四月十一日以警署交字第○九二○○五五六三六號函通告所屬照辦。


轉PO如下↓
●這是我寄信到警政署去之後回覆給我的留言~●

寄信內容:

您好,我在網路上有看到以下對於機車的相關消息~
 "全民拼治安將實施到12月底止!!
  取締重點為:
  AB車、
  車色跟行照不符、
  排氣管改全段白鐵以上、
  避振器顏色不符原廠規格、
  活動式大牌座、
  弓型把手、
  後照鏡過小‧‧等"

 對於以上的改裝排氣管以及避振器顏色不符原廠規格都會被開單嗎??
我對以上兩項取締感到疑問,不知是為了什麼理由取締呢?
有造成任何的交通安全與治安問題嗎?
若要取締的話,那為何還要開放改裝廠商販賣商品呢??

以上問題,煩請解答了!!
謝謝!!


回信內容:

○○先生您好:
 您於94年4月7日以電子郵件反映有關機車排氣管改裝問題,茲答復如下:

 查本署92年9月16日函頒有關汽車改裝排氣管、消音器等行為之執法規定如
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前段對於汽車改裝排氣管行為之
處罰,僅限於該排氣管「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兩種情形;至該條款後
段所謂「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則係對該前段條文所
列設備(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以外之其他設備而言,
依此以觀,如有員警以「擅自改裝排氣管、影響行車安全」為由開單舉發,即

於法無據;但對於經換(改)裝或增、減、變更原有規格所產生噪音者等,非有
儀器設備無法認定,當於環保機關檢測後,方得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裁處。
謝謝您的來信!

承辦人:警政署交通組李名昌
聯絡電話:23414992

===============================================

希望大家看完多多上警政署留留言,反應各種問題,讓他們知道我們不是飆車
族‧‧
 
聚集我們眾人的力量,讓他們重視我們的問題,這關係到許多車友的權利,也是
車友們的義務喔!!
假如想正大光明的騎著愛車,大家就舉手之勞多多幫忙吧,要不然就得騎原廠車
了,我也是很氣不過,因為這些法令某些部份我覺得太過份了,所以我就寫信去
留言反應,麻煩各位車友花個10分鐘去寄封信吧!!希望人手一封e-mail,傳達
大家的心聲,讓不合理的法令消失!!謝謝大家
发表于 2005-5-2 00: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南投~阿布

廠商可以賣...
你也可以買...
你也可以裝...
但不要在交通法規範為內使用....
你可以在自己家裡範圍內或是交通法規管不到的地方使用...
也可以在各大賽車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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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 00: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問
什麼是弓型把手?不懂
愛將改低把算嗎?高把我不會騎
如果算的話我要趕快換回來
不然我爸回來騎愛將被警察叼
我就挫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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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 0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還有
NSR原廠消音器
外面電鍍的材質好像就是白鐵
如果是的話
我要趕快把他灑鹽+泡水
不然再叫我在驗一次車我就又要再吐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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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 06: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大執法...

個人認為...
法是一回事...
執行者又是另一回事...

賞行之於下,罰行之於上...
可惜政府連這個收取民心的基本道理都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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