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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一水 於 2010-5-11 11:39 發表 兩個人的東西相似度達95%耶.... 依據著作權法,那個學生的作品已經公開展示,應該有著作權...... 蔣友柏不管有無抄襲,還是應該把產品徹下,出面道歉就好了... 何必哪案子弄這麼大,還要嗆檢察官和法律..... 他是要做生意的, ...
原文由 rickdom099 於 2010-5-11 20:19 發表 蔣友柏是藝術家,不是生意人,他的反應和動作並不會讓我感到太驚訝;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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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op
原文由 top0857 於 2010-5-12 00:35 發表 蔣友柏是生意人 不是藝術家... 澄果他是負責行銷 管理的 他並不參予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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