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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橙果被訴 蔣友柏批檢文化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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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09: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橙果被訴 蔣友柏批檢文化流氓
更新日期:2010/05/11 04:11

〔記者林慶川、張寧馨、黃良傑/綜合報導〕蔣家第4代蔣友柏經營的橙果設計公司,為丹比食品公司設計一款金魚圖樣外盒及紙袋,遭陳玥呈穿制服指控抄襲她大學畢業展作品,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著作權法,將橙果公司及橙果設計師蘇尹曼(已離職)起訴。




拿手稿 要告對方誣告


蔣友柏則召開記者會痛批檢察官是「文化流氓」,他拿出3張當初設計金魚手繪稿,證明並無抄襲,將反告對方「威脅」、「誣告」。




對於蔣友柏批檢方是「文化流氓」,承辦檢察官蕭斌志不願回應,北檢發言人王文德說:「我們是依法起訴,被告有什麼話,就到法院去說。」




起訴書指出,丹比食品公司97年推出一款名為「琉金一捻紅」的喜餅,外盒及紙袋上有橙果公司設計的金魚圖案。告訴人陳玥呈是在路經丹比食品公司時,發現櫥窗上的金魚圖樣,包括4個鰭、腹線、頭形等,與她95年的大學畢業展作品「新非新,舊非舊」相仿,所以告橙果設計師蘇尹曼侵權。




本案先前經過2次不起訴,主要是檢方認為圖樣不同,並無侵權,且告訴人未能證明被告確有接觸她的美術著作,陳玥呈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第3次才起訴。


陳玥呈的委任律師賴呈瑞表示,著作權法與一般刑案不同,前2位檢察官混淆了著作權法上的「舉證責任分配」。本案告訴人已提出她認為作品被抄襲的理由,被告必須舉證創作歷程,但被告均提不出。




2設計師 同校學姊妹




賴呈瑞表示,陳玥呈台南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畢業,屏東老家有養金魚,畫起金魚來得心應手,此金魚圖案畢業作品,在學校及台北世貿展出過,蘇尹曼是大她幾屆的學姊,「合理懷疑」她曾看過。




蔣強調2人無接觸




不過蔣友柏強調,前2次檢方已查明橙果與告訴人之金魚圖著作,客觀上皆係獨立創作,二者無接觸之可能,並無侵權,對檢方無視前2次不起訴處分決定,完全無法認同。




橙果委任律師陳芳俞認為,這是檢察官自己的「心證」,其認定抄襲的凸眼與魚鰭這些特徵,坊間很多產品也都有,本案構成侵權要件之一是「相似」,金魚形體早已存在,很難證明誰抄襲誰。其次是有「無實際接觸的可能」,此款金魚是陳玥呈95年的學校畢業作,客觀上兩人應無接觸機會。




檢方指出,本案僅起訴公司及設計師,蔣友柏並非被告,未來公司若被認定有罪,面臨的是罰金刑,另一被告可能面臨有期徒刑處分。


想不到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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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0: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一模一樣也就罷了,相似…?

古龍和金庸可以互相告個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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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1: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兩個人的東西相似度達95%耶....

依據著作權法,那個學生的作品已經公開展示,應該有著作權......
蔣友柏不管有無抄襲,還是應該把產品徹下,出面道歉就好了...
何必哪案子弄這麼大,還要嗆檢察官和法律.....

他是要做生意的,不是要鬧事的......
還是已經把新聞當廣告播放,反正新聞也不是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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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2: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費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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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0: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那女設計師也不是有錢人,不會沒事去提告大公司,這豈不是小蝦米大戰大鯨魚?但是,藝術家也是有尊嚴的,自己的作品被抄襲,那種感覺很不好受,這點我可以感同身受。
明明就是自己先設計出來的東西,後來又爆出了一個跟自己設計的東西相似度極高的東西,那部是抄襲是什麼?不是最流行的山寨嗎?
況且,整個橙果公司不只有蔣友柏一人,一定是多人的設計工作室,就算他(蔣)沒有抄襲,但是不代表他的員工設計的東西沒有抄襲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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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0: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一水 於 2010-5-11 11:39 發表
兩個人的東西相似度達95%耶....

依據著作權法,那個學生的作品已經公開展示,應該有著作權......
蔣友柏不管有無抄襲,還是應該把產品徹下,出面道歉就好了...
何必哪案子弄這麼大,還要嗆檢察官和法律.....

他是要做生意的, ...


呃,吳郭魚和尼羅紅魚的相似度也高達95%以上…

如果是抽象的圖案或是標誌或許還有抄襲的可能,
金魚的剪影…?

蔣友柏是藝術家,不是生意人,他的反應和動作並不會讓我感到太驚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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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0: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rickdom099 於 2010-5-11 20:19 發表
蔣友柏是藝術家,不是生意人,他的反應和動作並不會讓我感到太驚訝;P ...


這我倒是挺認同的.....
藝術家脾氣都古怪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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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1: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會不會下一波變成
金魚跳出來捍衛它的肖像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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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3: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該說...該陳小姐也算是文化流氓吧...
開口就要個300萬的...
誰開公司的...看到這價格也會火大...

--
金魚又怎樣...有啥好希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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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3: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站在同是設計人的角度~
很多圖案都是類似的. 甚至是圖庫直接套用的.
我看了覺得很像~但這很難舉證~就算有手稿~也不能證明什麼~
因為也可能是照書上畫的~不是原創.
老實說類似的圖案我很早就看過了~一般在設計界會認為這種圖是傳統圖案.
沒有原創的問題.很少有人會去告這種圖案~
會鬧這麼大~跟對方的名氣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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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3: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替誰說話~不過金魚圖....... 隨便找也一堆~不都差不多?





[ 文章最後由 ar80 於 2010-5-11 23: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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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0: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蔣友柏是生意人 不是藝術家...

澄果他是負責行銷 管理的 他並不參予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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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7: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top0857 於 2010-5-12 00:35 發表
蔣友柏是生意人 不是藝術家...

澄果他是負責行銷 管理的 他並不參予設計 ~!!


他是一個很會善用"先人話題"的生意人.
所以這種事是害到設計師.

廠商也一樣~會找他大部份也是為了新聞話題.......新聞沒事就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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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top0857 於 2010-5-12 00:35 發表
蔣友柏是生意人 不是藝術家...

澄果他是負責行銷 管理的 他並不參予設計 ~!!


我是說他的個性和脾氣,不是指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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