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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老狼排氣管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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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2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個老狼排氣管驗車時 會過嗎??
我想切愛將前段去焊
各位前輩能不能開釋一下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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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21: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問題不蠢阿
相似度挺像的
應該還好
只是要弄個原廠防燙蓋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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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22: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今天有請教一下車行老闆,我問他這種沒裝防燙蓋會不會抓?
老闆說:新竹的警察沒這麼刁,這是老狼原廠管如果裝在老狼身上應該會沒事
老闆說他有去監理所問說如果排氣管是原廠出來就這樣ex:我們的愛將一期管,應該也會沒事吧?如果警察刁難就是"擾民" 老闆是這樣跟我說的
可是老狼管裝在愛將身上就不能掛保證了
有錯誤請更正阿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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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22: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車子原本的型式為那種~

SR150E--就要有防燙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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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23: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 pluto0618 的文章

為何不直接換原廠排氣管去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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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23: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5# angle740311 的文章

換個方式問

原場管有那麼難找嗎

下樓有一隻放到都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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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23: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表達的有點不好..
這樣說好像也對:(

150E...剛剛翻開行照 SR150E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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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3 23: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我沒有那個"E"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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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3 23: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拿立可白圖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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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4 01: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聽說 就算 監理站的照片是沒有防燙蓋的
還是有可能會被刁喔!

現在晚上上仰德大道(陽明山) 那邊 還會抓排氣管嗎?
有一次跟朋友去
看到前面的車 防燙蓋 噴掉的 也不能倖免
(感覺就是 噴掉的 然後懶得裝的那種)
朋友97年的愛將 裝 CB400排氣管 中獎了
雖然朋友跟他盧了一下 說原廠的也沒防燙蓋等等
但是 監理站阿伯 都只回一句話:
先開了再說  
結果光罰單就900摟~ 之後還收到驗車單!
(這就靠黃牛哩)

他們是警察+監理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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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4 04: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部 公告函件如下


(交通部90.10.25. 交路九十字第0一一三三八號函)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汽車排氣管、消音器經換(改)裝或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者,究應移由環保機關處理,抑或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處罰乙案



主旨:關於汽車排氣管、消音器經換(改)裝或增、減、 變更原有規格者,究應移由環保機關處理,抑或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處罰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九十年九月十二日北市交三字第九0二三六八一四00號函。



二、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有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就其違反行為簡要「明確記載」於通知單違規事實欄內,故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員警應在其能明確認定違規事實後,方予以舉發,而非憑憶測舉發,本案汽機車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者,由員警在違規現場予以認定處理,應無窒礙,故本部九十年五月九日交路九十字第00四八二九號函九十年四月三十日「研商車輛變更檢驗相關事宜」會議,方有紀錄七研商結論(二)共識,即有該等情事之違規,由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處罰,但對於經換(改)裝或增、減、變更原有規格所產生噪音者等,非有儀器設備無法認定,當於經環保機關檢測後,方得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裁處。



三、故本案請貴局協調貴府警察局,爾後對於汽機車排氣管之舉發,請其以違規事實明確者(如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等),列為稽查取締之重點,依上開條例規定舉發處罰。對於疑似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者,其處理權責在於環保機關,相關執法問題,宜請協商貴府環保局主政研處。

警察機關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時,關於違規行為之認定,倘以目視方法即可探知,要無課以拍照方式保存證據之義務,然而關於噪音之認定非目視可行,且是否構成噪音而讓人不能忍受,常涉及個人之主觀感覺,則行政機關對於此等製造噪音之違規行為,倘欲依法處罰,必須有一套客觀標準供民眾遵循,且其檢測方式亦非單以執勤警員主觀上感覺為憑,此外,依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使用儀器檢查機動車輛噪音,由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之人員為之。」是以車輛是否製造噪音,應以專業人員使用科學儀器檢測方可認定,非僅憑警員主觀上之臆測為其舉發之基礎,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因此曾於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北警交字第0九二00九六八一一號函通令所轄各分局宜商請環保機關派員配合實施稽查,以避免因無儀器設備而僅憑臆測之「錯誤舉發」情事發生造成民怨。



應對方式:

一.  只要有排氣管也就是消音器(且有防燙蓋),就不能開設備不全。

二.  變更致影響行車安全,由於警察只是執法人員,並非專業人士,影響行車安全部份並非執法人員能判斷的,除非該員有ARTC車測中心之類的相關資歷或證照(如果有證照,請它出示證照以茲證明)。

三.排氣管變更的規定,在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第四條第二款中有明文規定,本項設備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四.有裝置防燙蓋卻被刁難的話,請參閱第十一頁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五.請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否則將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四章第125條瀆職罪,依法可以提出行政訴訟。

六.拒簽罰單並不構成妨礙公務罪,向執法人員表達個人意見是個人的權益,不需受到執法人員妨礙公務的威脅,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妨礙公務罪。

七.每個人都有權利向執法人員詢問它的警員編號(臂章上面鴿子標誌下方也應有編號),可以依此編號向台北市警察局政風室、警政署政風處檢舉。





環保署非專業人員的噪音檢測應對方式:

一.環保署人員檢測排氣管噪音前,請它出示車測專業人員的證明及證照(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中第十一條中有提到,參閱第十八頁),並非有器材就叫專業,不然拿個鍋鏟就代表可以作出滿漢全席?

二.請自稱專業人員的環保署專家解釋一下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的作業程序,何謂加速噪音?何謂原地噪音?

三.加速噪音標準裡面提到:機動車輛於一定路程、一定檔速行駛狀態下,測出之最大音量,請注意行駛狀態四個字,所以不能把車子架起來亂摧一通,如果架車起來亂摧一通此檢驗方式不合規定。除非環保署人員有辦法把儀器依照標準安裝在車上騎在道路上測試,否則可以直接要求不檢測此項目。(事實上第九條已說明路邊檢測只能檢測原地噪音)

四.原地噪音標準裡面提到:車輛於原地在一定引擎轉速下,測出之音量,所以檢驗人員沒有引擎轉速表等相關儀器的話,是沒辦法作檢測的。

五.檢測標準並非以背景噪音加10分貝為標準,要按照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中的原地噪音標準表格上明載為99分貝及94分貝另外再加5分貝(依車輛出廠日期當時的環保規定)。

六.請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否則將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四章第125條瀆職罪,依法可以提出行政訴訟。

七.拒簽罰單並不構成妨礙公務罪,向執法人員表達個人意見是個人的權益,不需受到執法人員妨礙公務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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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4 08: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補充一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四、本項設備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並列為檢驗項目。
(二)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
設備分類    變更項目      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
其他設備    照後鏡          1、應與車身主要結構部份連接,並安裝牢固。
                                         2、不得影響駕駛人視角。
                   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車身              原機器腳踏車製造廠或機器腳踏車代理商宣告該車型外殼已停產者,可更換同廠牌同型式系列外殼。

[ 文章最後由 1107jason 於 2010-3-24 08: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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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7: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問一下,我拿去給人接,他說愛將排氣管前段是兩層的,不能接老狼管?有這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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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7: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pluto0618 於 2010-4-2 17:12 發表
請問一下,我拿去給人接,他說愛將排氣管前段是兩層的,不能接老狼管?有這回事嗎:

叫他準備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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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7: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火氣來了 我火大 我火大

很感謝你 真的! 我換一家接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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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9: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gpxchris 於 2010-4-2 17:33 發表

叫他準備收店


克里斯大

我最近改前碟想順便增高前叉
請問你前叉是用傳郎的還是狼R的?
想用狼R怕太長~用了傳狼怕高度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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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01: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neo761227 於 2010-4-2 19:51 發表


克里斯大

我最近改前碟想順便增高前叉
請問你前叉是用傳郎的還是狼R的?
想用狼R怕太長~用了傳狼怕高度沒變

那時其用的是傳狼
比愛將長一點點
狼R就真的是靠杯的長

每次看降前叉的狼R跑山
看到三角台凸兩大根還滿恐怖的
有"絕命終結站"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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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04: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hom1es 於 2010-3-24 01:29 發表
聽說 就算 監理站的照片是沒有防燙蓋的
還是有可能會被刁喔!
現在晚上上仰德大道(陽明山) 那邊 還會抓排氣管嗎?



說到被抓防燙蓋,小弟最有經驗了!
忘記有沒有在板上跟各位分享過......

話說....
小弟的M400管 曾經躲過去年三月的大執法
點我看真相
回想起來,真的是運氣好.....

可是也因為PASS了
就沒繼續把"防燙蓋"這檔事繼續放在心上.....

幾個月前
在某個星期天下午趕去天母85聚會  因為遲到了 所以沿路拉轉
在仰德入口那個橋頭,因為不想闖黃燈  只好停在第一台
結果 路中間有個指揮交通的鴿子 突然往我這走過來.....

鴿: 不好意思 路邊熄火停一下 麻煩行照駕照

我: 喔!   (把車牽到古玩店門口)
     (心裡OS:上次有監理站跟環保局阿北都讓我PASS了,看你這菜鴿子能耐我何?)

鴿: 你這排氣管沒有防燙蓋,不行喔!
      (手邊打罰單)

我: 我有改管沒錯,可是我車原場就沒防燙蓋啊!
      而且,上次大執法我驗過PASS了啊!  不信你可以查一下紀錄啊!

鴿: 可是現在就是規定要防燙蓋啊!  反正你上次有過,這次開張驗車單給你去監理站也是會過
     
我: 吼~這麼硬喔,你看也知道我這車改成這樣,去監理站一定驗不過啊!  
      而且我這排氣管本來就是鋁蒙皮的散熱設計,本來就沒防燙蓋!

鴿: (停下手邊工作)
      真的喔! 那不然你現在摸摸看,不會燙就讓你PASS

我: 算了...........  (OS: X! 我剛剛一路80UP拉轉,別說有防燙蓋,就算是太空梭的航太陶瓷都會燙吧!)
      (伸手接單子  把車頭朝向天母方向)   

鴿: 咦~你是要去天母,我還以為你是要上山飆車咧~  
      (抱歉貌)

我: ............
      (幹X100000)



至於那張驗車單的處理過程,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 文章最後由 sigma701225 於 2010-4-3 06: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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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21: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裝老狼管
在家切開時看裡面完全是空的通到底
改62缸聲音聽起來很不錯
和野郎的聲音截然不同
低沉碰碰叫的
拉轉的聲音我還滿喜歡的
--------------------------------------------------------------------
本來也想貼圖不過傳不上來
偷偷參考了一下克里斯大的空間~好用捏
間接的感謝克里斯大哥: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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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4 03: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靠~~~~~酷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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