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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21: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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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而且版主...18W,很嚴重耶,判"最高"!!!
如果版主擔心判18W,那依照往例,絕對不只18W
因為法官會判妳18W,絕對是有什麼讓法官覺得不判妳重一點,妳不會醒
累犯、素行不良、法庭上態度惡劣、知錯不改...
任何讓法官覺得她有判妳18W的終極刑責的"義務"
而且,法官要判妳最高,她絕對還有辦法再多加幾條罪刑給妳(法官想讓妳知道痛,而且想痛醒妳的話...)
隨便說幾個,會讓後車無法應變的行為,那肯定是危險駕駛
點煞跟(逼)車,讓後車無法意識到妳要剎車,屬公共危險罪
隨意變換車道,讓後車措手不及,屬交通管理法,也屬公共危險
這都不是告訴乃論,屬公共危險罪的,檢察官就可以把妳起訴了,屬公訴罪
再加上現在法律更改為一罪一罰制...那肯定...絕對不只18W
個人猜測
一不是版主被對方牽著鼻子走,對方告訴版主,妳不照辦,法官可以判妳18W妳知道嘛!?
然後版主去查,"阿X!真的法律明文規定 最高 可以判我18W"而心生害怕,然後屈服,配合對方
再則是真的有無法名言的...內情,是這件案子的主因,讓對方有索賠7W的精神損失的價值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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