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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過馬路起碼要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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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20: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剛剛去市區吃飯(桃園)

因為下雨塞車所以騎的很慢,而且還載我朋友。

大概20的車速...

然後就從人行道旁邊衝一個人出來 = ="

他跑超快的要跨越馬路(他要跨的那個路段是雙黃線),然後我就緊急剎車我跟我朋友都嚇到了!

但還是不小心擦到他的腳(跨越馬路的人)

因為他跑得很快所以他整個人有點用彈的摔在馬路上。

是一個年輕人大概18歲上下吧,然後他就站起來默默往路邊走(這...好硬阿...他的身體)

我跟朋友就很緊張,問他要不要去醫院之類的。

然後一個人從旁邊走出來應該是他朋友,就問一下情況。我就問他們要不要去醫院(問第2次)

他們還是說不用(好硬阿...),然後我就說要留我的電話號碼給他們。

結果還是跟我說不用...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後來因為雨一直下,我就跟我朋友先走了。但我還是很擔心那個人= ="

希望他真的沒事。

p.s.  被他這樣一攪和,我龍頭有一點點小歪...應該扳的回來吧...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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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20: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 stripedmarlin 的文章

知道貓的特性麼?


"永遠以為自己跑的比車還快"
(然後就....)



現在的台灣人
太多都把自己當作貓在看待的過馬路了=  =
還當自己是九命怪貓撞不死....實在是吼....




差點忘記說
"為你的龍頭禱告默哀三秒鐘...."

[ 文章最後由 BragerLais 於 2009-10-4 20: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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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20: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 BragerLais 的文章

我倒覺得很多路人覺得"行人最大"

"有種撞我呀"..

確實行人是比大啦~不過還是要照規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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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20: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 dragon 的文章

是啊
或許發生事故時行人會負較少的責任
但如果直送太平間
就算對方要負全責也沒有任何意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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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22: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雨天還是要小心點.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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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23: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因為貓衝出來放倒過一次

不過是鐵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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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4 2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 BragerLais 的文章

哈...

謝謝喔

我把龍頭扳回來了...但心裡就是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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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23: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7# stripedmarlin 的文章

別想太多(拍肩



有時候是車主自己過度性神經質~


像我就是個例子= =....
太敏感了
明明車子沒事
卻過度性神經質的一直認為引擎狀況不佳

XD


把車牽去給老闆看時
喬了N遍

我才放過老闆一馬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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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4 23: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stripedmarlin 於 2009-10-4 20:08 發表
然後一個人從旁邊走出來應該是他朋友,就問一下情況。我就問他們要不要去醫院(問第2次)

他們還是說不用(好硬阿...),然後我就說要留我的電話號碼給他們。

結果還是跟我說不用...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

建議不要任意留電話喔~:P    說不定對方幾天後開始腰酸背痛...會打電話跟你索取小朋友:Q ....  身邊朋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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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00: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 stripedmarlin 的文章

我只能說版主您好修養!

是我的話就先飆三字經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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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5 0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0# yuan1124 的文章

先把事情處理好再來飆也不遲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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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5 00: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9# rockandroll 的文章

可是如果是他的錯的話,我應該不需要對他負責任吧。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形= ="(有造成人身傷害的車禍)

但我看他應該是沒事吧...

謝謝你的提醒囉

題外話...我朋友說他在那人撞上來到趴在地上的一瞬間感受到生命的重量...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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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02: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這樣的例子
說沒事 結果雙方離開
過一陣子接到警察通知 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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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02: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忘了路權~~
若是您對有機會請求~!!
反之也一樣
可是也沒有警察做筆錄所以也要看看
對方有沒有記住您的車牌啦!!
還是多小心才次上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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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05: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babyugly 於 2009-10-4 20:50 發表
是啊
或許發生事故時行人會負較少的責任
但如果直送太平間
就算對方要負全責也沒有任何意義了吧

期待有一天
台灣的法律能夠走到
從遺產中扣除賠償給本身無過失…
卻因為死者違規而被損毀車輛的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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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09: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對他講:
有沒有怎樣
有沒有怎樣...(擔心









...車子龍頭有沒有怎樣...(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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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12: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台灣的車一定要注重輪胎與制動,就算跑不快!也要減少事後的傷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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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6 00: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他是無敵鐵金剛吧!雖然你車速不快~畢竟也是台摩托車!活生生一台機器來著!
怎麼會你的龍頭都歪了!人倒是沒怎樣!
為這位先生堅韌的生命力鼓掌!但是過馬路亂衝還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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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6 01: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真的出事情的話!!!在交通法規上,你的行罰也是一半而已......!!
因為錯在於他行走過雙黃線而不是搬馬線~
只是這類事情,常常出現重大傷亡,為什麼還是很多人都學不怕呢!?

[ 文章最後由 superboyyoshi 於 2009-10-6 13: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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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6 22: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雨路滑要小心

引用:
原文由 stripedmarlin 於 2009-10-4 20:08 發表
然後一個人從旁邊走出來應該是他朋友,就問一下情況。我就問他們要不要去醫院(問第2次)

他們還是說不用(好硬阿...),然後我就說要留我的電話號碼給他們。

結果還是跟我說不用...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
雨天要小心丫,龍頭撟一撟會好,骨頭就不一定會撟的好呀!
建議不要任意留電話喔~這是很重要滴,    說不定對方幾天後開始腰酸背痛...會打電話跟你索取小朋友 ....  (因工作原因有很多的客戶都有這樣的事件發生。
所以有事發生:第一現場看要理賠或看醫生,花錢消災,但絕不要留電話,日後問題會很多,
       第二要麻就報警處理,備個案看個醫生,不然不知對方是否有其它疾病,
                          過沒幾天就掛了會算在你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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