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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排氣管風波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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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2: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網路上狂爬文
發現這次的事件總算有個結果了
這次好像是大千連和議員發表記者會 好像有個定案了....
轉貼個網址
http://www.dcr-motor.com.tw/news.php
以下內容是從大千首頁轉貼過來的

國內改裝重要消息

近日來新聞報導…
警方不斷取締針對排氣管改裝之新聞的誤導
本公司也收到廠商與消費者不斷反應,
市面上流傳未經證實不確定的消息。
本公司與機車公會二輪部品己於3/26日上午
與政府機關,監理處、警察單位、市議員共同商討對於排氣管改裝一事。
正確改裝排氣管法令請參考如下:
1.排氣管需安裝防燙蓋\
2.排氣管出口高度與地面高度為100公分以下需水平。
(若100公分以上需加裝\"向下轉接口\"  

第二點的意思我不太懂....意思是指翹管排氣管尾口如果翹度低於100公分的話
噴口尾管那節可以允許是直的嗎? 然後翹度100公分以上就必須去改尾管把噴口朝下
大千想表達的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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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2: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些人就是我說的"大人"....
我根本不用去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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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7 02: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crazy 於 2009-3-27 02:11 發表
這些人就是我說的"大人"....
我根本不用去費心....


大大 我不太懂您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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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2: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crazy 於 2009-3-27 02:11 發表
這些人就是我說的"大人"....
我根本不用去費心....


這句話剖有深奧

明天去報到= ="

[ 文章最後由 power0315 於 2009-3-27 02: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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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2: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公司與機車公會二輪部品)己於3/26日上午
與政府機關,監理處、警察單位、(市議員)共同商討對於排氣管改裝一事。


(.....)內的就是我所說的"大人"


問題不在基層執法單位....

問題在立法的主要的幾個人....

有些問題不是我們一般市民能解決的...

如果是禁摩政策....

你看他們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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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7 02: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crazy 於 2009-3-27 02:40 發表
(本公司與機車公會二輪部品)己於3/26日上午
與政府機關,監理處、警察單位、(市議員)共同商討對於排氣管改裝一事。


(.....)內的就是我所說的"大人"


問題不在基層執法單位....

問題在立法的主要的幾個人....

有 ...



SO....CRAZY瘋狂大大
大千第二條所表達的意思是
翹度低於100公分,排氣管尾段可以是直的,而翹度高於100公分的即須把尾口改成向下沒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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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2: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5# crazy 的文章

少偉兄是玩車的前輩....看過的事也很多.....這是他身為過來人的經驗......

個人是滿期待3.28立委在台中市辦的兩輪活動.....看是能否為改裝尋求
合理範圍正當改裝的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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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3: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s8464134 於 2009-3-27 02:07 發表
在網路上狂爬文
發現這次的事件總算有個結果了
這次好像是大千連和議員發表記者會 好像有個定案了....
轉貼個網址
http://www.dcr-motor.com.tw/news.php
以下內容是從大千首頁轉貼過來的

國內改裝重要消息

近日 ...


這是已經確定的還是 商討中的內容阿???
希望真的有定出個統一規定 不要亂七八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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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3: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終於有個比較合理的標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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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7 03: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ter0918 於 2009-3-27 03:07 發表


這是已經確定的還是 商討中的內容阿???
希望真的有定出個統一規定 不要亂七八糟了...


似乎是確定的了...但 何謂水平?
這個水平的定義 感覺比較像文字戰 焦點模糊....
是指尾管噴口在管子上是水平的(即免修改維持現狀即可),還是要跟地面平行是水平的(即要修改尾段)?
比較希望是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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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3: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 s8464134 的文章

好像錯喔~~~

意思應該是 排氣管排氣口離地高度100公分以下  排氣口需維持水平(與地面平行),這樣就不會顏射啦

超過100公分,舉例來說例如某排氣管離地高度150公分,因為排氣口離地有150公分,就算水平(與地面平行),也還是會顏射,所以需加裝\"向下轉接口\"  ,把噴氣往下排出,這樣才不會顏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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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4: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1# isaac1109 的文章

這對我的GMAX有點困難......= ="
原廠就不是水平了.....加上我體重一坐...都有稍微翹起來.... >_< 這是胖子的原罪嗎!?
現在又換了依原廠角度的黑管.....還是無法達到所謂水平的標準......
= = 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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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4: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尚未正式行文給執行單位之前....請先不要自行認定此資訊為最終版本.....
更不要以此資料作為臨檢時的依據......沒有正式公文一概不算數.....
請各位車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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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7 04: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cliff 於 2009-3-27 04:02 發表
這對我的GMAX有點困難......= ="
原廠就不是水平了.....加上我體重一坐...都有稍微翹起來.... >_< 這是胖子的原罪嗎!?
現在又換了依原廠角度的黑管.....還是無法達到所謂水平的標準......
= = 傷腦筋..... ...

好煩阿...煩到腦袋快爆炸了.....
我的新勁戰66缸620條管子到底要怎麼辦阿~~~~~~
還是這跟之前再抓抽菸一樣 過度期 過一陣子就沒人鳥沒人抓了?

[ 文章最後由 s8464134 於 2009-3-27 04: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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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04: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s8464134 於 2009-3-27 04:10 發表

好煩阿...煩到腦袋快爆炸了.....
我的新勁戰66缸620條管子到底要怎麼辦阿~~~~~~
還是這跟之前再抓抽菸一樣 過度期 過一陣子就沒人鳥沒人抓了?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在浪頭中要保持低姿態.....尋求其他可以解決的徒徑.....
大家都是聰明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要不是有膽識的漢子就是逞匹夫之勇的笨蛋兩種.....
很殘念....我個人都不屬於前面兩者...冷靜地判斷事物的發展...以求自保的凡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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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0: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趕快結束吧~:Q
等炒做期過了~
有沒有法律都風平浪靜~
因為.....這裡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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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1: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抽煙的事跟現在的事一樣

法規沒弄好一開始都會亂七八糟

先避避就好

以前的HID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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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2: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這樣滿合理的 不過 一百公分....: ?
應該要加上一個角度限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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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3: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 s8464134 的文章

開口 向下的轉接口 裝法
跟消音器差不多只是外套環式的應該不難
就像"陽萎"的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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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3: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3# cliff 的文章

沒錯,修法的法規確實是還沒正式出爐(據傳最快5月修法實施 )

但是我覺得應該真的會修法且朝這方向修法(個人臆測)



修法後的規定如果真的是這樣,應該會有廠商開發排氣口加裝套件(又賺一筆.........),還有焊接行或修改排氣管的工坊生意會很好.............><!!!

[ 文章最後由 isaac1109 於 2009-3-27 13: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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