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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高速公路是怎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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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23: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這帖的時間剛從高速公路下來不久 , 卻滿肚子疑問 , 現在開在高速公路上的車子到底怎麼了 ?
南下剛過楊梅收費站不久 , 我開在內側車道 , 保持著法規限制110km/hr行駛 , 突然一部一開始只知道裝HID的
車子插我車屁股很近 , 想說可能想超車沒理他 , 過不久開始遠燈就開著反射我眼睛 , 我看看右側兩車道也沒有
車 , 不知道他要什麼 , 又過了約莫一公里路 , 竟然就開始把喇叭按著不放 , 這時中線有一部小箱型車 , 想說他既
然要超車我就再加點油門約莫130KM/HR , 想說超過那部小箱型車這樣他總算可以過得去了吧 , 沒想到他超過之
後竟然就開到我前面然後猛踩煞車 , 第一時間我也是四輪鎖死緊急煞車 , 這時看見是黑色的馬自達3 , 心裡已經很幹了 , 慢慢開往外車道 , 因為也接近我要下交流道的地方 , 竟然第二次又轉到外車道再次緊急煞車 , 我又一次四輪鎖死 , 說真的 , 很想牙一咬直接撞你去親護欄算了 , 不過人在外地還是少惹事為妙 , 可是 , 這傢伙竟然又開到我旁邊準備逼我停路肩 , 我裝做沒看到繼續開 , 這時我也只好拿起手機撥給國道警察了 , 應該是看到我拿手機吧 , 可能以為
我要烙人 , 這才開走 ... 這部黑色馬3 車號 : 5067-HV 你真的很敢 , 我在考慮我是不是應該打給於土城地檢署任職主任檢察官的三舅告訴他這些事情 , 畢竟這一講你會招惹的麻煩絕對超乎你所能想像 ... 好自為之好嗎 ? 我不想動用關係 , 既然你想耍帥我也沒你辦法 , 只是我開我的路你也要來惹我我就真的想不通你腦袋裡裝什麼 , 看看國道警察回覆我的情況是怎樣我再決定吧 ... 年少輕狂每個人都有 , 只是何必這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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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23: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良心的建議 打給你二舅吧  不要姑息養奸:Q
人善被人欺 我是沒有關係 不然我就幫你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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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23: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種人很多
我是建議拉
車上放個幾瓶易開罐飲料和不要的衣服
把不要的衣服(長袖)袖口綁死
然後就是.........最好用的防身武器
不會用到最好
但是因為您身處台灣
台灣以前的人情味和替人設想的觀念
早已被社會進步後溺愛孩子的父母通通當垃圾丟了
so
學會自保和好好教育下一代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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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00: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這種人真的很多~~搞的開高速公路好像是一種虐待~!!

我常常在坐遊覽車~一天到晚都在聽司機大哥在罵小烏龜~~!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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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00: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逼車.....


建議你乾脆換吉普車然後換個大輪胎吧:D 一整個就是無敵狀態.....沒人敢逼你車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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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00: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無意指責

南下剛過楊梅收費站不久 , 我開在內側車道 , 保持著法規限制110km/hr行駛 , 突然一部一開始只知道裝HID的
車子插我車屁股很近 , 想說可能想超車沒理他 , 過不久開始遠燈就開著反射我眼睛 , 我看看
右側兩車道也沒有
, 不知道他要什麼
======================================================================
我想你遇到了熱血的(偽)正義使者了

對方危險駕駛確實是不對的
但是
內側車道不是讓人保持法規限速巡航的車道
這點我相信你也懂

車速不等 容易發生意外…這也是設計內外(快慢)車道的理論基礎

[ 文章最後由 eyesman 於 2009-1-7 00: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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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01: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 eyesman 的文章

還好我都開中間那條...
最討厭換車到不打方向燈
不顧安全距離然後硬擠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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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02: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 eyesman 的文章

但是中山高台中以北的最高速限是100km/h 加上寬容值也才110km/h
加上有說到了~其他車道沒人 後車真的趕時間可以選擇超車

所以我還是覺得那台車無聊的成分比較大...
世上無奇不有啦~習慣就好
我寧可相信大部分的台灣人都還是有人情味...
這年頭開MAZDA的人的水準好像有點變成當年開三菱和本田的人了
(我就開MAZDA6= =) 還是換車嗎??: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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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03: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eyesman 於 2009-1-7 00:38 發表
南下剛過楊梅收費站不久 , 我開在內側車道 , 保持著法規限制110km/hr行駛 , 突然一部一開始只知道裝HID的
車子插我車屁股很近 , 想說可能想超車沒理他 , 過不久開始遠燈就開著反射我眼睛 , 我看看右側兩車道也沒有
...

沒錯...這點法規沒有很多人知道...
內側車道就是超車車道,
當然不能巡航佔用......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該車道為超車用, 請勿佔用以致造成後方回堵之類的....
不過, 這定義很難界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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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03: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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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14: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following 於 2009-1-7 03:51 發表

沒錯...這點法規沒有很多人知道...
內側車道就是超車車道,
當然不能巡航佔用......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該車道為超車用, 請勿佔用以致造成後方回堵之類的....
不過, 這定義很難界定就是了... ...


關於這點是有法規明確規範的,
以下轉自核廢料兄於重車論壇上發表的文章,
謹供參考:

上星期於國道警察局的網頁留言,詢問高速公路內車道的使用事宜,以下是國道警察局的答覆。
------------------------------------------------------------------
您好:

台端之電子信件,本局收到,有關查詢國道內側車道行車速限疑義等情,茲說明如下:

一、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規定,摘要如下:

(一)原則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意指僅供「超車」行駛。

(二)但例外為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二、 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 10公里,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三、 綜上說明,因此該路段若限速為時速 100公里 之路段,若駕駛人要使用該內側車道之路段,小型車應以時速 100公里 之速限行駛方得使用,若以時速100至 110公里 之速度行駛,依上揭處理細則規定,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四、 若仍有疑義,請逕與本局承辦人交通科02-29094111科員邱明勇(轉2193)、警務員黃修哲(轉2194)聯絡。謝謝來信。

國道公路警察局 敬復
---------------------------------------------------------------------------------

基於以上內容,
簡單說就是在高速公路上若以最高速限行駛,
是可以合法使用並巡航於內側車道的!
此時後方接近之車輛不能以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理由要求讓道,
因為接近以最高速限行駛之車輛表示已有明顯超速行為,
畢竟違規的人沒理由要求別人讓道吧,
此外若於內側車道能夠持續以最高速限行駛,
也表示此時車流順暢,
並不存在"造成後方擁塞"之理由!

話說回來,
就算是遇到真正的烏龜車也沒有必要去鱉人家,
畢竟鱉車除了沒品之外還很危險,
比烏龜行為更不可取!

[ 文章最後由 althewind 於 2009-1-7 14: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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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19: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種人是真的很多...
很多人也是以為自己馬力大..
在車道上慢慢開...很慢..
要從旁邊過去時就加速再無聊擋我前面...
然後再慢慢開...
車多時...
不小心超過去後..
就一直貼車閃大燈...
到下交流道也一直閃大燈...
火大了...
在匣道就緊急剎車..
那老兄根本沒有要下交流道..
馬上又切內側車道再玩下一台車...
??????
生活的意義是什麼???
怪人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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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19: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不才,想請教一下發文的板主
雖然這是閒聊打屁區,但您發這片文章又有何用呢?
小弟是不知道發文板主有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以上那台馬3對您的所作所為,但是目前所有的事情都只有你的片面之詞。這樣就算您靠關係找到他,又有何用呢?
現在沒有照片,就算警察開您闖紅燈都可以不簽名了,更何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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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20: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ashark520 於 2009-1-7 19:56 發表
小弟不才,想請教一下發文的板主
雖然這是閒聊打屁區,但您發這片文章又有何用呢?
小弟是不知道發文板主有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以上那台馬3對您的所作所為,但是目前所有的事情都只有你的片面之詞。這樣就算您靠關係找到他 ...

顧名思義的就是閒聊打打屁..聊天話地..偶爾發發情緒的版區....

這種文章發在這個版區或心情版也沒什麼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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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21: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區道路也會
遇過一台休旅車會車時被公車叭叭了一下
當時我坐在公車上
休旅車就加速超到前方故意用超慢速駛在公車前方
公車司機用擴音器干礁
休旅車急速駛離;P
現在的社會什麼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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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22: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1# althewind 的文章

呵呵呵,我正想把那封回函翻出來哩

感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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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22: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ashark520 於 2009-1-7 19:56 發表
小弟不才,想請教一下發文的板主
雖然這是閒聊打屁區,但您發這片文章又有何用呢?
小弟是不知道發文板主有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以上那台馬3對您的所作所為,但是目前所有的事情都只有你的片面之詞。這樣就算您靠關係找到他 ...



把它PO上來後也可以讓其他車友小心這台車阿~~!

人家有抱怨和說的權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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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8 09: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3# ashark520 的文章

其實你說的也沒有錯 , 當下我的確是沒有實質證據證明他做出危險駕駛的行為 , 只不過當時的狀況我想我也沒有多的手可以握手機的錄影功能哩 , 緊急煞車時雙手沒有握方向盤是很危險的唷 , 至於我三舅那邊我也已經打了通電話知會一下 , 接下來怎麼處理我就靜候我三舅的回覆了 , 而片面之詞我想等你遇到了之後你就會知道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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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9 06: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mpowertw 於 2009-1-6 23:46 發表
良心的建議 打給你二舅吧  不要姑息養奸:Q
人善被人欺 我是沒有關係 不然我就幫你打電話:

         
錯~是三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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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 23: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碰過一台休旅車無緣無故閃我大燈~旁邊有路他不走~偏要在我後面貼很近的閃大燈(五線道我在外二車道)
結果我就火了~拿出我的球棒用左手拿著伸出窗外
結果他就乖的跟龜孫子一樣~減速減到大概時速60公里吧
----惹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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