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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愛敢恨又一樁..用車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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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08: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現在的學生可真是好命阿..大3爸爸媽嗎就買休旅車給他...但EQ請控制一下吧..這樣不知道會判多重阿..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19/78/1bg2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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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08: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據一些報紙刊載..那個兇手家境真的不錯...但現在人怎嚜了..被人超車也要用車撞死人家..情變也要撞死人家..抱著屍體欲一起逃離..?????  好像要搞到很悲壯..很像MV裡面的男主角..我是個矮冬瓜..164CM 情場上在真的算是個輸家..但也許這樣個人這方面的受挫能力較強..一樣28歲就結婚了...奉勸各位網友..要冷靜依點..搞得再悲壯..人家還是當成
社會新聞中的俗啊來笑笑而已..卻要付出至少10年的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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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08: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種人..判死刑算了..愛不到就要殺人.........而且..殺人償命..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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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12: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m3_kevin 於 2008-12-20 08:53 發表
這種人..判死刑算了..愛不到就要殺人.........而且..殺人償命..很公平.....

死刑+1
死死好
活動殺人陷阱
有永久刪除必要!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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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14: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21歲...刑法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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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18: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後環保用路人不小心看到這篇文章之後~
就開始準備發揚他的環保理念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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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19: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個人長超鳥的
這種人太渾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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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19: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1
感情分分合合的很正常
看到新聞的時候真的覺得世界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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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20: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輕人太衝動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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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1 01: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麼有錢,買個外籍新娘就好了阿,每3年離婚一次再娶一個新的,多幸福阿
傻子,枉費那麼多錢花
我有這麼有錢的爸媽,一定買他個幾台重機來玩,幹麻去幹傻事,有錢帥10倍,這道理不懂嗎?有錢還怕將來沒女人陪你睡喔?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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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1 08: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kenshin 於 2008-12-21 01:57 發表
那麼有錢,買個外籍新娘就好了阿,每3年離婚一次再娶一個新的,多幸福阿
傻子,枉費那麼多錢花
我有這麼有錢的爸媽,一定買他個幾台重機來玩,幹麻去幹傻事,有錢帥10倍,這道理不懂嗎?有錢還怕將來沒女人陪你睡喔?傻子! ...

很多人這樣說......上次台北外商經理被殺那個正好是認識的:'(
媽的......人有什麼權利去剝奪別人的生命.....
我真的很想自己去執行這些敗類的死刑.......(跟上面那句有衝突 )
一發子彈的死刑太便宜他們了,應該實施剝皮實草之刑或是千刀萬剮之刑才對!!!敗類!!:@

[ 文章最後由 jet4366 於 2008-12-21 08: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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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23: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jet4366 於 2008-12-21 08:15 發表

媽的......人有什麼權利去剝奪別人的生命.....
...

沒錯阿
不過國家常用死刑跟戰爭來剝奪我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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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00: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應該被判死刑!!!不然判個十年
出來又一尾活龍~ ~
到時候在撞死個一兩個還得了阿!

不過很懷疑,台灣還有死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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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3: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篇新聞以我的觀點來看,應該是不會判死刑。如果各位還有印象的話,有位研究生用王水犯案的那位小姐現在不是假釋出獄了嗎?所以說,那位開車肇事的學生關個十年絕對跑不掉。要讓他一發痛快可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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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3: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裡敢愛了....

敢愛放手就不會有恨吧~~

祝你幸福.....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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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5: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認為留著他關個十年
讓她飽受身心煎熬和懺悔比一槍KO他好
出來後~~也許會變好~也許不會
但一槍KO他實在太便宜他現再犯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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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4 16: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已死 .

死刑 ? 某摳零 !

萬般皆是命 , 這種情殺也不是第一件了 , 將來這也不會是最後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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